代理教師聘期權益提升,教育部預計修法
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與全教總長期關注與維護代理教師勞動權益,今年已達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擴大申訴事項範圍,並於111/10/13在賴香伶委員召開之協調會中,與國教署、全教總達成以下決議:請教育部於二個月內,草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其中應包括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起敘基準比照專任教師之相關規定。
今日(11月3日)立法院又傳來好消息,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教育部預算案時,通過范雲委員所提出的兩個預算案,確定教育部將修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兩個法規,明定自112學年度起,各縣市及學校須不設條件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給付全年薪資。
感謝范雲委員、賴香伶委員、 張廖萬堅委員與全教總一同守護代理教師夥伴權益與學生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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