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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議題﹞【新聞稿】 校長性騷遭懲處,教育局效率終於改進(2012-12-27)

【新聞稿】 校長性騷遭懲處,教育局效率終於改進         本市鳳山區某國中校長因涉及性騒擾女學生案,日前,經高雄市政府之性平會調查確認「性騒屬實」;經本會查證,目前教育局已將該校長依《校長成績考核辦法》記一大過停職處分,並已將全案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審議期間,該校長將不得申請退休。        之前,本會即接獲本案情資,本會立刻向教育局查證,教育局表示:已召開市層級性平會調查中(《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明定: 行為人為學校首長者,應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申請調查) ; 本會則強烈要求教育局應本「毋枉毋縱」原則,積極進行調查,結果確定後也應明快處理 ;對照今年初本會曾反映田寮區某國小之性騒案,教育局當時的處理方式;這次,教育局顯然是「知錯能改」了。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的防治,是目前國家的重要政策,也是社會關切的重點;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的確應該展現「秉公處理」的魄力;對於教育人員(尤其是一校之長)涉案,則應該用更嚴格的標準來處理。在此,除了肯定此次教育局的明快處置,也要提醒市府及教育局,未來應該更加積極主動發掘校園弊端,以建立市民的信心。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 理事長 陳建志 0935-058804

〔政策議題〕事假出國觀光限制,終於廢了! (2012-10-30)

各位會員教師:          教師從民國84年大法官釋憲後,就不是公務員,但多年來仍經常受到公務機關的限制。其中一項就是:「未兼行政教師學期中不得事假出國觀光」。如今,經過本會及全教總一路的爭取、據理力爭,教育部終於發文函釋,說明三略以:「 茲以請假規則對於教師得請事假之「事由」,法無明文,是教師如欲請事假出國觀光,尚無違反請假規則規定之疑慮… 」( 點選連結公文 )。過程如下:  一、 101/4/9 本會代表出席「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草案)」會議,針對草案第9條有關「不得請事假出國觀光」之規定,本會代表質疑此限制恐侵犯人民之人身自由,建議刪除,但教育局卻表示「教育部亦有相同函釋」,本會代表表示不能接受。 二、 101/4/25 本會發文( 點選連結公文 )教育部(副本函知全教總),針對「教師不得請事假出國觀光」之疑義,請教育部函釋。 三、 101/5/10 教育部函( 點選連結公文 )請銓敘部解釋,並副知本會(*教育部於公文中顯將教師劃歸公務人員,除不顧大法官會議「公教分途」之解釋,更完全未回應本會之提問,將責任推給銓敘部)。 四、 101/5/21 全教總發文( 點選連結公文 )教育部,除同意本會「不應限制教師不得請事假出國」之主張,並要求教育部勿迴避監督地方政府之責任。 五、 101/5/23,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老師於立報發表專文( 點選連結 ), 針對「放棄最高主管教育機關的解釋權」批判教育部缺乏專業擔當。 六、 101/10/30教育部回文,說明三略以:「…教師如欲請事假出國觀光,上無違反請假規則規定之疑慮…」。         安排好課務、安頓好學生,完成請假手續,出國觀光,不過就是憲法保障的居住遷徙自由,公部門之所以顢頇更一再刁難,無非因循苟且,昧於人權的基本要求!如今不當的限制終於被我們打破。          中央及地方教師工會再次聯手,教師權益再次得到捍衛!         教師組織的重要,您感受到了嗎?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政策議題〕【101-10-19新聞稿】 拜會市長有成,本會多項教育訴求獲支持!

【101-10-19新聞稿】 拜會市長有成,本會多項教育訴求獲支持!        鑑於多項教育議題始終未能獲得解決,本會積極邀約拜訪陳菊市長,終於今天(10/19)中午獲得市長接見,在座除教育局鄭新輝局長之外,另有副市長李永得、市府顧問范巽綠全程陪同。席間,市長除闡明其支持教育、重視弱勢的施政理念,並肯定本會之專業理性;對於本會所提之多項訴求,市長也大多表示認同,並於現場達成多項具體結論,重點如下:  一、 針對本會與校長協會歷經8個月之協商,並於8月17日完成之「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團體協約」,市長當場指示教育局,儘速研議依法核可之程序。 二、 對於本市國中特教班專任教師未依「課稅配套」規定減授2節,市長同意: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前提下(學生學習時數不變,教師以超鐘點方式處理),應立刻依規定調降特教教師之授課時數。 三、 對於「102學年國小教師應達成法定編制1.6,並應增聘正式教師」,市長同意朝「增聘正式教師」的方向規劃,並指示教育局配合本會之建議,共同研擬可行之方案;市長也請本會共同向中央爭取經費,避免中央一味開政策支票,卻要地方全部買單。  四、 對於「全市40班以上的中小學(共104所)僅13所(皆為原高雄縣學校)依《衞生教育法》聘足2名校護,造成校護過勞及服務品質不佳」的問題,市長同意:朝「設置分區校護支援中心」或其他代方案的方向規劃,以化解大校校護人力吃緊之困境。         除上述議題,本會理事長也引述《親子天下》之調查報告,指出:本市教師教學、校長辦學之表現皆名列前矛,但「市民對市長教育政策的感受」分數卻相當落後,可見教育局的行政作為有檢討必要。陳菊市長除傾聽本會意見,對於近來教育局一些不如人意的表現,也當場指示教育局認真檢討。鄭新輝局長也表示,教育局的溝通大門是敞開的,歡迎本會隨時提供意見;對於日前全教總與本會召開記者會批評鄭局長「誤用數據,指我國教師授課時數世界最低」一事,局長的回應是:「提案當時引用數據資料未考慮到教師的感受,倘因而產生不愉快,我感到很抱歉。」         由於會談過程熱絡,預訂1個小時的拜會時間,最終卻將近2個半小時;對於市長的誠意及對本會建議的明快處置,本會表達肯定與感謝!  ■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陳建志

〔政策議題〕【搶先報】全教總成功爭取:寒暑假輔導課免稅! (2012-10-4)

敬愛的會員:您好!          今天全教總出席【教師加班費課稅爭議協調會】,成功爭取到 【暑假每月25小時,寒假15小時】輔導課免稅。 (全教會報告見附檔)          這是繼今年六月取得【第八節鐘點費免稅】後,再一次成果!           因為您參加了【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所以會在第一時間知道全貌! 而不是像上次,其他團體會員過些日子在【某報報】也會看到,只是絕口不提全教總的努力。          您參加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心安理得的享用這樣的成果! 因為是我們支持了全教總的運作,才有這樣的成果,這是我們的成果!          我們相信高雄市有越來越多老師會認清事實, 不再相信聳動或片面消息,也不屑搭便車!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附件檔案: 【101-10-04全教總會議報告】教師寒暑假輔導課免稅協調會

〔政策議題〕【1011003新聞稿】 代課老師問題嚴重,教育局不該再麻木不仁!

【新聞稿】 代課老師問題嚴重,教育局不該再麻木不仁!         鑑於國中小代課老師招聘問題嚴重,高雄市教師會於2月6日、4月20日、6月6日,就曾連續舉辦有關「教師人力結構」之座談會、論壇及公聽會,一再提醒教育局官員:本市「代理、代課教師過多」的問題極為嚴重,應嚴肅面對;5月9日,教師會及家長團體甚至連袂到市議會陳情,請市議會督促市府拿出具體辦法,解決問題。             但幾個月過去了,新學期也已開學一個月了;許多學校已三招、四招、五招,甚至到第六招都還招聘不到代課老師;據我們統計,截至昨天(10/2),全高雄市至少還有 一百所國中小還在招代課老師,總缺額達146人 (參見附表)!許多學校已向我們反映,此問題造成學校排課及人力調度上的極大困擾,也將影響學生的受教品質!         事實上,我們之前就已指出:100學年度高雄市國中、國小的代理代課教師分別是918人及780人,分別佔國中教師13%,佔國小8%,情況已相當嚴重。而我們也已提出警告:101學年度,若不增聘正式教師,則全高雄市需要代理代課教師的人數,國中將高達1637人,國小2349人;若以授課節數分析,則 國中將有34%,國小將有32%的課需要兼代課 ,可見問題之嚴重,非同小可。         本來,由於代課教師之待遇偏低、工作不穩定;許多合格師資應聘意願就已不高,招聘本來就不容易;如今,代課需求如此龐大,招聘工作當然更加困難。此一問題,早在去年、前年即已發生,教育局難道不知道?而大家一再殷殷提醒,也已提供具體建議,但政府似乎仍不當一回事!?難道真的要大家上街抗議? ●連署單位: 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陳建志 附件資料: 記者會簡報 國小代理代課名單 國中代理代課名單

﹝組織活動﹞【團結928】穿上T恤,為教育加油!(2012-09-07)

【團結928】穿上T恤,為教育加油! 928, 這個原本向教師致敬的節日, 如今已經不放假了!   還記得  2002  的  928  嗎? 當天,10萬教師走上街頭,大聲呼喊:團結、尊嚴! 也因為大家的團結,使政府無法忽視, 才有現在的課稅配套、降低班級人數……  為了選票,政治人物也曾大方承諾, 但結果卻總是令人洩氣;   2000年選出的總統 信誓旦旦的要提高教師編制,卻完全跳票! 2008年選出的總統 信心滿滿的要每年 提高教育預算240億 ,至今連一半都不到,卻繼續開支票, 再用跳票向老師賀節 !  國小年年減班,省下一堆人事費,卻不願給孩子正式教師,更使學校面臨聘不到兼代課教師的窘境; 比照中小學,高中導師費提高到3000也不見下文,更遑論中小學導師費調高到4000;課稅後允諾提高行政加給,卻又拿職務列等當擋箭牌;私校教師連生育給付都沒有,公保年金也一拖再拖…… 教師是為國育才的人才,但在政治人物眼裡,我們卻只是一再被壓榨的人力! 教育人事費用被視為包袱, 明明是政府少編【非人事經費】 硬被賴成【人事費用比率太高】 我們不能再沈默了!即使是上課日的928。 今年的928,我們選擇留在教室,在全台灣的校園裡, 讓我們穿上【928行動T恤】,       團結地對執政者嗆聲: 誠信漏油啦!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敬邀101. 9. 6 --------- 附件: 928行動說明及【928行動T恤】數量統計表

〔政策議題〕【1010903聯合新聞稿】有什麼事比全家團圓更重要!為什麼國語文競賽非得在中秋節舉行!?~

【聯合新聞稿】有什麼事比全家團圓更重要!為什麼國語文競賽非得在中秋節舉行!?~           有什麼事比全家團圓還重要!?         今年的國語文競賽比賽日期為101年9月29日(六)、9月30日(日)恰為中秋節假期,打斷了返鄉團聚的重要計畫。查看「101年全國語文競賽高雄市初賽暨複賽實施要點重大修正事項說明表」( 請點此 ),確實如此!高雄市教師會立即與教育局協商,但教育局回覆,「若按照前幾年於平日比賽,公假派代的經費龐大並造成支援比賽場地的學校因此停課;提早一週,造成承辦學校準備不及,延後一週則與月考衝突……」,疑惑的是: 國語文競賽為年度例行性比賽,理應及早因應,況且從開學到全國語文競賽(11/24、11/25)之前,共有十二個周末,為什麼非得在中秋節舉行比賽不可? 讓參賽的教師與學生、指導老師、陪賽的家長,甚至支援比賽的工作人員、校方……因此無法返鄉與家人團聚,共度中秋佳節!難不成要大家邊吃月餅邊參加比賽、邊賞月邊等成績揭曉?月圓人團圓的好日子,教育局若能從善如流亦是美事一樁!         在此懇切呼籲,請教育局另擇期舉行!  高雄市教師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高雄市心家長協會 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 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陳建志

〔政策議題〕重要訊息!!本會對於導師遴選注意事項之提醒 (2012-8-31)

各位會員教師您好:  開學愉快!  附件一為教育部於今年8/9公佈之國民中小學聘任班級導師 注意事項 附件二為高級中等學校訂定教師擔任導師及聘任導師注意事項(草案) 附件一之注意事項中,重要條文如下:   法規小辭典:   注意事項 為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 ( 請點左側連結)所定義的行政規則,簡單的說,就是教育部規範學校(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但不是規範教師個人。   三、聘任人數及資格:  (一)每班依規定應置導師一人。 (二)各校編制內之教師,依教師法第十七條規定,均具有被遴聘為導師之義務。 註: 『 絕對』 沒有科目、主科、藝能科之差別,所有正式教師一律有擔任導師之 義務 ,請教師及學校確實遵守。 四、聘任方式及程序: 各校導師聘任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依聘任辦法聘任各班導師。. . 註:校長   『 絕對』   不得以 『行政裁量權』 為理由做最後定奪,一切以貴校導師辦法為依歸;          至於貴校導師辦法之公平性及實用性,請貴校於校務會議中作努力,若有需要知道其他學校版本,          可至本會網站( 請點此 )查詢或逕與本會連絡。 五、工作職責:  經【校務會議】決定或於【教師聘約】中協商定之,工作範圍得包括:(節錄) 註:本會將於聘約準則做原則性訂定,但依此注意事項,各校校務會議可做調修,但不得逾越法令     (注意事項位階不高,屬行政命令)。 六、支持系統:  (一) 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學校: 1.每月辦理導師會議,了解各班級導師需求,適時給予協助。 2.建立校內個案轉介機制,發揮二級輔導功能,給予導師協助。 3.建立導師請假代理制度,於導師請假時,有效發揮職務代理功能,給予班級學生照顧及輔導。 4.學校得建立師傅導師制,以提供有需要之導師必要協助。 註:本會定當於地方層級要求教育局發揮功能,並冀望各校能督促貴校支持系統發揮效能,而不是讓導師單打獨鬥         注意事項為教育部規範學校之規章,請學校確實遵循,與教師共同承擔,勿將責任片面轉嫁予教師,並提醒學校,依法行政為校務運作之最高前提,若選擇性執法,將導致無規則可循,實不為校務運作之福音,建議教師會直接發文至教育主管機關並洽詢本會。    高雄市教師會 &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

〔政策議題〕【101-08-16新聞稿】「質疑授課時數低」傷了基層教師的心!

【101-08-16】「質疑授課時數低」傷了基層教師的心!         昨天(15日),本市教育局長鄭新輝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提案(附件一),主張回復國中小教師課稅前的授課節數(導師20節、科任22節)。本會認 為,鄭局長的意見已違反當初「課稅配套」的精神;至於「讓教師回歸教學專業」的主張,本會認為有本事就應該搭配「減少非教學工作」的配套,才有正當性!          鄭局長主張「回復課稅前的授課節數,再補津貼」,其實已違反當初訂定「課稅配套」的社會共識:「課多少,補教育」。所謂「補教育」,是指「課稅經費要用到 教育有需要的地方」;例如,「國小導師多減2節」就是因為時代變遷造成國小導師班務繁重,而過去的授課差距明顯不足。          事實上,當初課稅配套決定「降低授課節數」, 其目的是為了「增加教師備課時間」, 不是為了「讓老師領超鐘點費」的! 根據本會研究,中小學教師平均每天工作近12小時,其中「班級經營相關工作(如:學生輔導或管教、與家 長溝通…)」之時數超過三成,加上「支援學校行政相關工作」也佔全部工作時數7%,嚴重壓縮備課時間。          此外,相較各國,台灣學生留校時間特長,而我國中小學校之「員生比」極低;台灣學校職員工少,非教師之專業人員(如:社工師、心理師等)也很缺乏。即使因 國教法第十條修正而預計要在五年內逐步建置專業人員,「員生比」仍是相對稀薄,這些問題若不能改善,「回復課稅前授課節數」的正當性完全不存在!          至於,鄭局長引用數據指出「台灣中小學教師授課時數,幾乎是全世界最低」;本會認為更是誤導社會大眾!根據OECD 2011年出版的《教育概覽》(Education at a Glance 2011),報告中列出G20各國的教師實際授課時數和歐盟21國的平均值,我們發現:各國國情差異非常大(參見表一),事實上,這個授課時數如何計算, 各國都不一致。例如,「實際授課時數」是否包含節和節間的休息時間?是否有超鐘點的問題?是否包含學生問題諮詢、心理諮商等等,都不容易釐清。因此,該報 告另附有各國數據調查的狀況和方法說明;例如, OECD特別註明,若老師於下課後負有監督學生之責任,則下課時間計入教學授課時間 。          根據《教育概覽》資料來看(見表一),各國每周授課時數以美國最高(但美國的調查是

〔政策議題〕附幼行政工作回歸體制,幼教論壇訴求全部達陣! (2012-8-16)

附幼行政工作回歸體制,幼教論壇訴求全部達陣         日前,收到教育局「研商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的會議記錄(附件1、2),針對「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回歸國小行政處室」分工乙案,主要結論如下:  一、 3班以上之國小附設幼兒園設置幼教主任1人, 幼教主任位階等同國小各處室主任,幼教類業務大部分由其主辦 ,其餘學務、總務、輔導等類業務皆為會辦。   二、 無設置幼教主任之幼兒園行政工作應以【學校的學年】概念運作, 教務處為幼兒園之主管單位 ,幼教行政依業務屬性歸屬各行政處室。 三、 幼教老師比照國小導師,只作班級級務,不兼任行政工作 。         這個長期困擾幼教老師的問題,終於有了比較圓滿的解決!而今年1月7日「幼兒教育困境與突破論壇」的訴求(另三項為:增聘正式教師、儘速訂定幼照法的8個地方自訂子法、現有幼兒園設備改善之前不會招收2~3歲以下幼童)總算全部達成!  -------------------------------- 【推動「附幼行政工作回歸體制」大事記】:   100.02.11. 本會幼委會拜訪教育局主祕談幼教困境,主祕允諾研究改善。 100.07.08. 應本會要求,教育局發函各國小(文號:四維教育字第1000043165號):「學校應將附設幼稚園行政業務納入各行政處室業務職掌」。 101.01.07. 本會與市議員童燕珍、陳信瑜共同舉辦「幼兒教育困境與突破論壇」,局長承諾:「附幼行政工作應回歸國小行政處室將立刻要求各駐區督學嚴格督導各國小落實,落實成效並列入校長考核。」  101.02.16. 本會幼委會拜訪幼教科追蹤進度,獲答復:1.蔡局長已於1月10日之主管會報要求:(1)各駐區督學嚴格督導各國小落實,(2)請幼教科與國小科研擬「附幼教師行政工作劃分」,供各校依循。2.目前,已將「附幼教師行政工作劃分」議題(參考本會提供之版本)交「國小校長工作坊」研擬草案。 101.03.28. 本會幼委會再拜訪幼教科追蹤進度,獲答復:已委請「國小校長工作坊」研擬草案,但目前尚無結論;近日,幼教科將與國小科協商因應方案。 101.04.30. 應教育局幼教科請求,提供「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意見調查問卷參考版。 101.07.26. 出席教育局召開之「研商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會議。 ------

﹝組發活動﹞立委黃昭順 親臨本會聽取意見(2012-08-08)

立委黃昭順 親臨本會聽取意見 繼上週六(8/4)本會拜會立法委員管碧玲, 懇請支持本會及全教會近期推動之法案(參見 本會232期電子報 ) ;昨天(8/7),立法委員黃昭順則親自蒞臨本會, 聽取本會意見,並接受本會有關修法之 請託。              本會本訂於暑假期間,分別拜訪本市各立法委員,進行法案之遊說;聯絡過程中,黃昭順委員卻表示她願親自來訪;於是,便藉昨天會長座談會的機會,親自到本會 聽取意見。          黃昭順委員與本會淵源深厚,本會創會之初,便擔任本會顧問至今,對本會之協助不遺餘力。黃委員向來關心教育,連任第2~8屆立法委員期間,協助本會及全教 會推動之法案已不計其數;尤其對私校教職退休制度的關心長期而堅定,不管是98年的《私校退撫條例》,或是最近的《 公教人員保險法 》及《 勞工保險條例 》,黃昭順委員均負責提出較優的版本。因此,在教師會圈內便有「北有洪秀柱,南有黃昭順」之美 譽。          感謝黃委員長期的支持,本會也將持續與黃委員密切合作。

﹝組發活動﹞立委遊說之旅 首站管碧玲(2012-08-07)

立委遊說之旅 首站管碧玲         上週六(8/4),本會理事長陳建志率會務幹部暨學校分會會長共十餘人,拜會本市立法委員管碧玲,就近期本會及全教會推動之法案(如附件1、附件2),懇請管委員支持。對本會之訴求,管委員詳細聆聽本會說明後,除針對一些疑問交換意見,表示皆會在立法院協助推動。會談在愉快的氣氛中結束,歷時約1小時。              管碧玲委員連任第6、7、8屆立法委員,曾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及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是立法院重量級委員。過去,管委員長期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許多重要教育法案,本會都曾拜託其協助推動或促成;尤其98年私校退撫條例的立法過程,管委員亦是重要推手。今年3月11日,全教總私校委員會於本會舉行時,管委員也親自到場,承諾將繼續在立法院為私校教師發聲,爭取合理待遇(參見 本會112期電子報 )。          此外,最近也有另二項重要議題,正請管委員協助推動中:一是「降低國中小代課教師比例」,包括4月20日出席本會舉辦「國中小學校教師人力結構問題與因應」論壇,擔任引言人(參見 本會138期電子報 );二是「明訂資源班教師編制」,包括針對教育部4月3日預告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及特殊教育班設施與人員設置辦法草案」,提出質詢(參見 教育部函覆 )。後續狀況,本會仍持續與管委員保持密切聯繫。          除管碧玲委員之外,本會將於暑假期間,再陸續安排拜訪本市其他立委,進行法案遊說工作。  ------  附件1: 教育相關法案說帖 附件2: 法案進度控管

〔政策議題〕教育部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全教會表達不同意見 (2012-8-7)

教育部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全教會表達不同意見    針對7/26教育部發佈之『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全教會於(8/3)發函教育部針對第18條、第24條、第25條,表達不同之意見,請參閱附件資料。 附件: 發文-101278號-「霸凌防制準則」本會意見函

〔政策議題〕本會努力有成:霸凌防制資源漸到位 (2012-8-3)

本會努力有成:霸凌防制資源漸到位 7 月 25 日,教育局發文本市各市立國中,告知修訂本市「國民中學兼行政職務教師減課標準表」第 6 點,規定:「 自 101 學年度起 61 班以上副組長設於學務處,每週減 6 節 。」(見附件 1 )國中學務處人力吃緊的問題,可望略為舒解! 上述條文之修正,實源於 6 月 13 日本市「 101 年度第 1 次防制校園霸凌委員會會議」,本會於會中提案「 各國中增置校安教師 1 人減授 4 節, 61 班以上學校並增置校安副組長,以處理校園霸凌及其他校安案件之二級預防工作 」,獲與會者支持通過。(*至於「增置校安教師」涉及人事經費增加,依當天決議,將另外「循行政程序,邀約各界召開修法會議」,詳見 會議 情形報告 ) 要有效防制校園霸凌,關鍵在於資源到位;本會自前年與與多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教育資源平台」推動「愛學子、反霸凌」運動,以及後來催生成功之「高雄市防制校園霸凌委員會」以來,皆一再訴求「人力資源到位」,包括:應增聘學校專業輔導人員(輔導教師、社工師)、增聘少輔會輔導人員、生教組長減課(或增置學務處人力)。 如今,學務處人力確定稍獲改善;此外, 101 學年度起,國中 24 班以上,國小 43 班以上學校,都將增聘專任輔導教師一人(附件 2 )。相信霸凌的防制工作,可以逐步得到改善。 ------ 附件 1 : 教育局 101 年 7 月 25 日高市教中字第 10134991000 號函 附件 2 : 教育部補助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會務消息〕恭賀! 為教育盡心力的伙伴們,榮獲高雄市101年教育芬芳錄~ (2012-8-3)

恭賀!  為教育盡心力的伙伴們,榮獲高雄市101年教育芬芳錄~ (教師獲選名單中,本會會員高達80%之比例!) 高雄市101年教育芬芳錄當選名單 (點選參看)             再賀!  本會多位會員就任高雄市101學年度新任校長~ 高雄市101學年度新任校長名單 (點選參看)   祈望!  攜手同心,共創高雄教育新願景

〔政策議題〕本會爭取有成:教育局放寬國中教師員額管控 (2012-7-24)

本會爭取有成:教育局放寬國中教師員額管控 7 月 12 日,教育局發文本市各市立國中,其中提到 101 學年度之教師員額保留方式的新規定,包括:「 ( 一 ) 保留 8% 以上得聘任正式教師,最高保留 10% 。 ( 二 ) 班級數 50 班以下學校,保留 8% 以下均得聘任代理教師,其餘學校保留 3% 以上始得聘任代理教師 。 ( 三 ) 偏遠地區學校控留教師員額 1 人聘任代理教師,其餘得聘任正式教師 。 ( 四 ) 得聘代理教師而未聘者,仍編給 10 萬元列為學校教育發展基金。」(見附件 1 )多年來,國中校內教師超鐘點嚴重的問題,將可望得到舒解! 過去這半年,本會密集辦理多次活動(包括: 2/16 辦理座談, 4/20 辦理論壇, 5/9 至市議會陳情, 6/6 辦理四縣市聯合公聽會)要求教育局檢討國中小教師員額控管比例,並明確訴求「提高教師編制,增聘正式教師」。教育局也曾在前述活動中承諾「將簽請市府同意, 101 學年控管保留員額比例達 8% 以上之學校,即得聘任正式教師,最高控管保留員額比例不得超過 10% 。」本會更於 5/29 、 6/21 二度拜會教育局長 ;除確認上述承諾之外,更針對「 國中教師超鐘點嚴重之原因在於『員額控管 5 %內之課務,由現職教師兼代課因應』之規定 」,與局長溝通改善之道。如今,確認努力有成! 至於國小部分,教育局回應「考量少子化之減班,仍須進行教師員額控管」;本會仍將繼續努力,爭取改善空間。有進一步消息,再向各位報告。 ------ 附件 1 : 教育局年7月12日高市教中字第10134710500號

〔政策議題〕高雄市教育經費大砍23億,請教育部依法督導 (2012-7-24)

高雄市教育經費大砍23億,請教育部依法督導    昨天(7/23),全教會發函教育部,就「102年高雄市教育預算將減少23億」表達關切,其中提到:「按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101 年度第 2 次委員會議資料第 15 頁,高雄市在 102 年應分擔數係與桃園縣、台中市、台南市同為調增 0.010,顯示自有財源應會增加,應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第 5 項之規定『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實不應發生經費短編情事,敬請予以查明。」(見附件1)   5、6月份,本會正緊鑼密鼓爭取改善教師編制、增聘校園保全員、編列電腦管理費…等等議題時,便聽說市府要求各局處(包括教育局)102年度預算「統刪15%」,經本會向教育局查證確有其事。之後,本會也發現6月5日教育局局務會議之記錄明確記載:「102年度本局暨所屬學校概算刪減,合計刪減23億3,864萬元,…」;於是,本會透過多位議員及其他管道,進一步瞭解狀況,發現:「刪減102年度預算」恐成定局!於是,除了繼續透過議員爭取,本會也向全教會反映,請其協助處理。   財政乃庶政之母,許多教育環境的改善更是非錢莫辦;但資源有限,如何「合理分配、有效運用」,成為財政的核心議題。這就是本會長期以來關切教育經費,並研究教育經費的原因;例如99年,本會就曾委託教育財政專家、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陳麗珠教授,作過一份專案研究,並提出具體建議(附件2)。   此次刪減預算,起因於市府102年度歲入不足,舉債又將破表;除了教育品質,所有市政品質恐怕都有危機。值得全體市民關注! ------ 附件1: 全教會101年7月23日全教政字第 101267 號函 附件2: 委託研究報告:《高雄縣市合併前國民中小學校經費探討》(摘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