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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附幼行政工作回歸體制,幼教論壇訴求全部達陣! (2012-8-16)

附幼行政工作回歸體制,幼教論壇訴求全部達陣


        日前,收到教育局「研商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的會議記錄(附件1、2),針對「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回歸國小行政處室」分工乙案,主要結論如下: 

一、3班以上之國小附設幼兒園設置幼教主任1人,幼教主任位階等同國小各處室主任,幼教類業務大部分由其主辦,其餘學務、總務、輔導等類業務皆為會辦。
 
二、無設置幼教主任之幼兒園行政工作應以【學校的學年】概念運作,教務處為幼兒園之主管單位,幼教行政依業務屬性歸屬各行政處室。

三、幼教老師比照國小導師,只作班級級務,不兼任行政工作

        這個長期困擾幼教老師的問題,終於有了比較圓滿的解決!而今年1月7日「幼兒教育困境與突破論壇」的訴求(另三項為:增聘正式教師、儘速訂定幼照法的8個地方自訂子法、現有幼兒園設備改善之前不會招收2~3歲以下幼童)總算全部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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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附幼行政工作回歸體制」大事記】: 

100.02.11.本會幼委會拜訪教育局主祕談幼教困境,主祕允諾研究改善。

100.07.08.應本會要求,教育局發函各國小(文號:四維教育字第1000043165號):「學校應將附設幼稚園行政業務納入各行政處室業務職掌」。

101.01.07.本會與市議員童燕珍、陳信瑜共同舉辦「幼兒教育困境與突破論壇」,局長承諾:「附幼行政工作應回歸國小行政處室將立刻要求各駐區督學嚴格督導各國小落實,落實成效並列入校長考核。」 

101.02.16.本會幼委會拜訪幼教科追蹤進度,獲答復:1.蔡局長已於1月10日之主管會報要求:(1)各駐區督學嚴格督導各國小落實,(2)請幼教科與國小科研擬「附幼教師行政工作劃分」,供各校依循。2.目前,已將「附幼教師行政工作劃分」議題(參考本會提供之版本)交「國小校長工作坊」研擬草案。

101.03.28.本會幼委會再拜訪幼教科追蹤進度,獲答復:已委請「國小校長工作坊」研擬草案,但目前尚無結論;近日,幼教科將與國小科協商因應方案。

101.04.30.應教育局幼教科請求,提供「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意見調查問卷參考版。

101.07.26.出席教育局召開之「研商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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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010726「研商本市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工作職掌分配」會議記錄 

附件2:國小附設幼兒園行政組織系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