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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第9屆第2次會議】會議報告 (2020-12-24)

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第 9 屆第 2 次會議 會議報告 ■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 會議日期: 109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 ■ 會議地點: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三樓第一會議室 ■ 主席:副市長史哲(前段)、教育局長謝文斌(後段) ■ 本會代表:副理事長董書攸 ■ 本會提案及決議: 一、國中小之教室冷氣,其電費及維護費應由政府支應,而不應向家長收費 。( 提案 4 ,會議手冊 p.39 ~ p.42 ) 討論過程: 本會代表強調本案不該「地方決策,中央買單」,且義務教育本該給予學童足夠支持,再者中小學經費本就最少,更不該苛扣。現場學者、家長、校長代表紛紛表態支持。但教育局仍執意等待中央方案再作決定,本會代表要求本案列管。 結論: 本案列管,下次會議教育局應報告處理進度。 二、本市工業類技術型高中之技士、技佐員額不足,影響學生學習權益及安全,請教育局清查實況,並儘速予以補足 。( 提案 5 ,會議手冊 p.43 ~ p.45 ) 討論過程: 本會代表強調此類學校之技士、技佐編制事涉教育安全,應全面清查需求;此外,高職進修部也應給予足夠人力支援。本案得到在場委員強烈支持。 結論: 請教育局全面清查,凡有需求之學校優先補足。 三、 依規定足額補助「 40 歲以上教職員身體健康檢查」。 ( 提案 6 ,會議手冊 p.46 ~ p.48 ) 討論過程: 因教育局之擬處方式已決定「自 110 年度起將編足所需經費」,本案未有過多討論。 結論: 依教育局之擬處方式進行。 四、有關「停辦國中小學校評鑑」案 。 討論過程: 本案為本會代表於「 106 年第 6 屆第 1 次委員會議」之 提案    (詳見連結) ,當時決議「組成學校評鑑觀察小組,實際觀察後再研議」,而後觀察團檢討會及諮詢會議決議「進行後設評鑑(研究案)」,之後即停辦學校評鑑 2 年。教育局表示目前已委託高師大進行後設評鑑研究,預定 110 年 8 月完成;之後,教育局會在下次委員會議報告研究結果。教育局報告後 未有過多討論。 結論: 本案列管;俟後設評鑑研究完成後,教育局應於下次會議報告研究結果。 ------ 附件 : 議程及會議資料手冊     (詳見連結)

〔政策議題〕 🎉爭取【足額補助「教職員健康檢查」】達陣! (2020-12-22)

爭取【足額補助「教職員健康檢查」】達陣! 本會《 2020 教育政策訴求 》第 3 項【足額補助「教職員健康檢查」】,經過半年來的努力,已露出勝利的曙光!本會今天( 12/22 )向教育局確認, 教育局已完成內部規畫,自 110 年度足額補助,預估須增加 1623 萬餘元,俟市府同意後即另案撥補各校 。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政府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應提供一定之「健康防護」措施,而「定期健康檢查」就是其中一項。事實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作業規範》也有具體規定:「教職員只要年滿 40 歲,就可獲得 2 年 1 次健康檢查補助,每次 3500 元;而校長則不限年齡,可獲得每年 1 次健康檢查補助,每次 7900 元。」 然而多年來,這項政策並未真正落實。根據本會調查,縣市合併以來,市府卻要求各校「就是類人員總人數, 3 年為 1 週期,每年分配 1/3 人數受檢」來編列預算;甚至,各校每年實際編列預算根本就未達「 1/3 受檢人數」。以致於,【健康檢查補助】成了「看得到、吃不到」的政策。 於是,藉由這次高雄市長補選,本會即將此列入本會《 2020 教育政策訴求 》,要求候選人承諾「依《作業規範》規定之需求,足額編列補助之預算,不可再有縮減」。 7 月 10 日,陳其邁市長候選人拜訪本會時,便當場承諾。(見 本會報導 ) 9 月 3 日,在出席新任教育局長謝文斌邀約的「教育團體座談會」中,本會也提醒局長落實市長承諾;謝局長則明確回應:「既然是市長承諾,一定會積極予以落實。」(見 本會報導 ) 之後,本會持續追蹤進度;而為了爭取儘快落實,本會也請市議員黃捷及李雅慧質詢市府,更在預定於 12 月 24 日召開的「教審會第 9 屆第 2 次委員會議」正式提案。 如今,教育局作出正面回應,展現陳其邁市長履行承諾的誠意,本會表示肯定!

〔政策議題〕爭取【公幼依法置主任】達陣! (2020-11-26)

﹝校園議題﹞產業工會不甩「友善職場」?!主張教職員工子女錄取公幼順位下降!(2020-11-23)

產業工會不甩「 友善職場 」?! 主張教職員工子女錄取公幼順位下降! 「友善職場」是本會長期主張,更是工會運作的基本精神,其中「友善托育」則是職場中最受到重視的事之一。想不到在會議中,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代表不顧教職員工需求,以「社會觀感」反對本會的主張;結果造成明年公立幼兒園教職員工子女的錄取順位下降。產業工會代表「教師社經地位高,不一定會有就讀需求」的論調,就像站在雲端看學校,完全不了解基層的痛苦,完全站在教職員工的對立面。 請問基層的教職員工夥伴,「這樣的工會,還要加入嗎?」 ------ 長期以來,由於高雄市公幼「僧多粥少」,公幼的招生辦法都訂有錄取之優先順位;在很長一段時間,「本校(園)教職員工子女」都列在優先錄取的第 3 順位(第 1 順位為「法定需協助幼兒」,第 2 順位為「社會局安置幼兒」),與另外 4 類身份(輕度障礙、單親、有兄姊在校 / 園、 3 胞胎)並列。 但去( 108 )年,在本會爭取下,確定教育局將大幅增設公幼(預定 3 年內增設 202 班),本會認為也該為「學校教職員工子女」爭取入園機會;於是,在教育局召開的「 109 學年本市公立幼兒園招生事宜會議」,本會代表便以「友善職場托育」為由進行爭取;最後爭取到「 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身分提前至第 2 順位,但依核定班級數每班 1 名,名額不足時,先招收『園內』教職員工子女,再招收『校內』教職員工子女 。 未錄取者將以一般生身分參與抽籤 。 」 然而,今( 109 )年的招生過程發現,「限制每班 1 名」卻造成不少學校困擾,因為有需求的教職員工常超過限額,「如何分配限額」就令學校十分為難,令人感到政策的為德不卒。 於是,日前召開的「 110 學年本市公立幼兒園招生事宜會議」,本會代表便再度提出訴求,爭取廢除「每班 1 名」的限制,最後爭取的結果是:「 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身分改至第 3 順位,但列入「就近入園」身份,且不限制名額。 」(見 會議報告 )而爭取過程相當戲劇化。 其實,本會代表原本的訴求是「 校(園)內教職員工子女身分為第 2 順位,且不限制名額。 」討論開始時,本來大家對本會代表的說明(友善職場)都表示認同,眼看就要通過;這時,產業工會的代表張錦靜卻發言說什麼「教師如果維持第 2 順位會有觀感不佳的問題」,引起另一位家長代表的附和;於是在眾人的尷尬荒亂中,通過了

〔政策議題〕抗議教育部惡修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參考基準! (2020-11-16)

抗議教育部惡修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參考基準! 上週三( 109/11/11 ),教育部發佈 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126278B 號解釋令 (以下簡稱《解釋令》),內容如下: 「 核釋《教師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指教師聘任後,有下列各款一款以上情形,且其情節未達應依《教師法》第十四條或第十五條予以解聘之程度,經就相關之各種具體事實綜合評價判斷,而有予以解聘或不續聘之必要者: 一、不遵守上下課時間,經常遲到或早退。 二、有曠課、曠職紀錄且工作態度消極,經勸導仍無改善。 三、以言語、文字或其他方式羞辱學生,造成學生心理傷害。 四、體罰學生,有具體事實。 五、教學行為失當,明顯損害學生學習權益。 六、親師溝通不良,且主要可歸責於教師。 七、班級經營欠佳,有具體事實。 八、於教學、輔導管教或處理行政事務過程中,消極不作為,致使教學成效不佳、學生異常行為嚴重或行政延宕,且有具體事實。 九、在外補習、違法兼職,或於上班時間從事私人商業行為。 十、推銷商品、升學用參考書、測驗卷,獲致私人利益。 十一、有其他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之具體事實。」 其目的在針對《 教師法》 第 16 條 第一項第一款的「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此一不適任樣態訂定「認定標準」。然而本會認為,教育部這個《解釋令》不但有逾權之嫌,其內容也較之前的規定更不友善! 雖然,在舊的《教師法》時代,教育部也訂了《 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並以附表二《「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情事認定參考基準》(以下簡稱《參考基準》)解決「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這個「不確定法律概念」;而上週教育部發佈的《解釋令》,其內容就脫胎於此。 然而,《 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 》畢竟只是《 行政程序法》第 159 條 所稱的「行政規則」,《參考基準》也僅供參考。如今,教育部卻在沒有法律授權下發佈《解釋令》,已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干預教評會法定職權」之嫌! 更嚴重的是,對照舊版的《參考基準》,《解釋令》的「認定標準」作了多項不利教師的修改,例如:將「情節嚴重」等文句刪除,導致教評會將誤認為表列行為樣態「不分輕重、只要有具體事實」均應解聘或不續聘;又如將「處理行政」改成「處理行政事務」,恐將禍及所有協助行政事務之教師。 如今台灣的

﹝組發議題﹞您認同「老師是服務業,要以客為尊」嗎? (2020-11-2)

您認同「老師是服務業,要以客為尊」嗎?     日前,高雄一位國中女老師,被有情緒障礙的學生丟物品砸到「額頭濺血、輕微腦震盪、手腳多處瘀青,嚇得失眠」,【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幹部竟然表示【老師是服務業,要以客為尊】、【盡量給對方感受「VIP」的服務】。 (詳見本文附錄)     職業本無貴賤,勞動者甚至比資本家更應該受到敬重!但從事服務業的勞工朋友,往往被扣上「以客為尊」的大帽子,被企業要求接受「顧客至上」的工作守則。於是,許多服務業的勞工朋友在職場上受盡委屈、滿腹辛酸;這時,又有多少企業會強調「以人為本」,來捍衛服務業勞工朋友的工作尊嚴?如今,這頂「以客為尊」的大帽子,如果拿來扣在教師頭上,教育現場將會出現多少「師不師、生不生」的恐怖情景?     日前,教育部以「基於兒童最佳利益」、「尊重聆聽兒童意見」及「維護兒童休息及休閒的權利」為由,竟然片面修法,規定「 老師處罰學生時,學生如果有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處罰 」、「 除非特殊情形,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 」辦法一公布,就引起基層強烈反彈。     教育部犯的錯誤,不就跟企業主濫用「以客為尊」的概念如出一轍!後來,還是本會所屬的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全教會)發文抗議,並拜會教育部進行溝通,才讓教育部發文並對外公告「將重新檢討該注意事項之文字內容後,再行頒布。」 ( 連結1 )( 連結2 )     殷鑑不遠,但【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卻竟然在這個時候倡議「老師是服務業,要以客為尊」!並且一週內狂發4封電子報 (詳見本文附錄) 宣示「堅持此信念」的決心!真的嗎?如果學生、家長動不動就要求「以客為尊」,請問老師到底該如何管教學生?日後,如果教育部訂出更「以客為尊」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我們又有何立場反駁?     由於時代變遷,台灣社會「尊師重道」的氛圍日漸淡薄,輿論經常有質疑教師專業、打壓教師權益的聲音。本會要呼籲【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正視教師族群面臨的嚴苛挑戰,體認「教師族群沒有內耗的本錢」!     但是,如果【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再有「破壞教師形象、踐踏教師尊嚴」的言行舉措,也請會員夥伴體察本會「必須發聲」的無奈! 教師的形象和尊嚴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得靠我們自己捍衛 ! 附錄 事件起因之新聞報導、及【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相關論述電子報如下: 2020/10/2

﹝組發議題﹞用【吹牛】經營組織?高教產竟淪落至此!(2020-10-30)

用【吹牛】經營組織?高教產竟淪落至此!     有個「吹牛比賽」的寓言故事是這樣的:一天,三個擅長吹牛的老人碰到一起。好事的路人便上前問他們的年齡。第一位老人摸了摸滿頭白髮說:「我記不清楚了,只記得小時候曾經跟盤古一起玩耍,他還叫我哥哥呢!」路人聽了非常吃驚。第二位老人不甘示弱的說:「每次大海變成桑田,我就放1個籌碼在房間,如今籌碼已經放滿我10間屋子了!」路人又是一陣驚奇。第三位老人哼了一聲說:「聽過王母娘娘的仙桃嗎?一萬年才熟一次的。我每吃1個仙桃,就把它的核丟到崑崙山下,如今那些仙桃核已經堆得和崑崙山一樣高了!」路人這一次反而不吃驚了,他平靜的說:「原來是三個牛皮精!」     最近,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到各校去發文宣,4頁的彩色文宣各有主題(包括對全教總的污衊),其中有滿滿一頁( 連結 )刊出該會在原市三級學校的「各校會員人數」,標題還標榜「入會人數是友會的2倍」、「國小教師多數加入高教產」…等等。     本會會員看到文宣所寫該校的「會員人數」,卻紛紛表示質疑及驚訝,有的說:「本校產業工會的會員從來沒有超過40人,但文宣竟然寫76人,真敢寫!」有的說:「本校產業今年的繳費會員才5人,上面卻寫25人。」有的說:「本校產業支會長自己說『目前會員9人』,文宣上面卻寫34人。」     況且,「入會人數」僅代表有填寫入會申請書的數字,就算中斷缺繳、會員失聯…,都一樣不會降低「入會人數」,難道是高教產的會籍管理系統從不更新?還是打算將「入會人數」、「繳費會員」魚目混珠,欺騙廣大高雄市教師!     唉!身為教師組織,竟不顧教師的職業形象,淪落到用【吹牛】來做行銷!難道是要告訴社會大眾:教師本來就是吹牛的行業?請問,組織如此行徑,身為組織成員的老師又該如何教導孩子?     退一萬步說,就算真的人數多又怎樣?中國共產黨不是全世界人數最多的政黨嗎?有因此改變其「邪惡政黨」的形象嗎?     奉勸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誠信」是為人處事、社會走踏的基本,【吹噓說大話】只能張揚一時,卻騙不了大高雄老師們雪亮的雙眼。     當然,說一個謊,要用更多的謊言來圓,大高雄老師們一起來看看高教產如何來圓這個數字。喔!要吞一千根針*喔! (2020.10.30) *註:「說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出自日本童謠。

﹝組發議題﹞【109-10-23新聞稿】教師不是服務業!不是服務業!不是服務業!!!(2020-10-23)

教師不是服務業!不是服務業!不是服務業!!! 日前 媒體報導 ,高雄一位國中英文老師,於課堂遭一名男學生砸便當盒等物品,造成【 額頭濺血、輕微腦震盪、手腳多處瘀青,嚇得失眠 】。由於事後家長冷漠,尋求協助卻又未獲重視,老師憤而向媒體投訴! 報導最後也提到曾被該名女老師尋求協助的高教產幹部的意見,該幹部竟然表示「老師是服務業,要以客為尊,沒辦法選擇學生,面對問題學生、怪獸家長不要陷情緒對立,拿出專業和高 EQ ,盡量給對方感受『 VIP 』的服務」。 天啊!!! 這真的是教師組織幹部說的話嗎?教師組織最起碼的使命不是「維護教師尊嚴」嗎?當老師在教室中被學生公然毆打成傷,卻不能討回最起碼的正義,不要說「教師尊嚴」,基本的做人尊嚴也已蕩然無存!而教師組織不但沒有說句公道話,反而說什麼「老師是服務業,要以客為尊」,這難道不是要全天下的老師放棄尊嚴,遇到凌辱也得唾面自乾?!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本會(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在此重申並強調:如同醫師與律師是專業人士, 中華民國的教師是國家聘請來「教養現代國民」的【教育專業人士】!【教師不是服務業】! 其實,除了「教師尊嚴」未受到維護,本案還凸顯另外的問題:第一,本案毆師的學生據稱是情障特殊生,然而,為何教育局空有鑑輔機制,卻無法在事前提供適切的安置服務與配套措施,卻要等到鬧上媒體才來亡羊補牢? 第二,我國對於教師教學與輔導管教有愈來愈多的規範與管制,但相對於英美先進國家訂有「家長管教義務」的法律,我國這方面的法制規範卻相當落後。在政府高喊「提昇教師專業」的同時,是否也該想想如何有效的「維護教師尊嚴」啊!

〔政策議題〕【109-10-20新聞稿】「線上差勤管理系統」應開發「行動APP」!

【 109-10-20 新聞稿】 「線上差勤管理系統」應開發「行動 APP 」! 今年開學前,高雄各市立中小學已全面建置完成「線上差勤管理系統」( WebITR ),這是因為獲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全額補助。然而,既為行政院推動之「 智慧政府行動方案 」補助款,以「智慧」、「行動」為名,卻沒有開發「行動 APP 」,實令人難以理解!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于居正指出,【基隆市】委外開發之行動 APP ,不但具備【線上差勤】功能,更結合【校務行政系統】,具有設備維修、場地預約、公告推播、學生到校管理及出缺席統計、電子聯絡簿、……等等多項功能。 于居正說,如果基隆市做得到,高雄市應該也能做得到。 目前,高雄市的這套「線上差勤管理系統」( WebITR )並沒有「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的功能; 因此,許多基層 教師反映,請假時須聯絡代理人及簽核流程的相關人員登入系統,才能完成線上簽核程序;但往往因彼此空堂不同,未能即時聯絡到,導致簽核進度緩慢,實在不符「智慧政府行動方案」訴求的理想~「便利」及「效率」! 因應行動載具的普及,民眾日漸習慣透過智慧手機完成生活中的大小事,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呼籲【高雄市政府】:盡速推動「線上差勤管理系統」( WebITR )之「行動 APP 」開發,將服務管道擴展至行動載具,才能真正達到便民的效果。

〔政策議題〕【109-10-16新聞稿】教師超時加班,應覈實累計補休時數

【 109-10-16 新聞稿】 教師超時加班,應覈實累計補休時數 公務人員已於 109 年 3 月 1 日開始試辦「加班時數覈實計算到分鐘數」。根據規定,公務人員加班未滿 1 小時或超過 1 小時之餘數,可以經合併,再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 ) 然而,教師加班時數卻不適用上述規定,而仍以「小時」為計算標準,「未達 1 小時」不予計算?!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主張,教師身為政府受雇者,應比照公務人員,「超時加班時數」採計覈實累計至分鐘數,以符公平原則。 根據行政院 107 年 4 月 10 日授人考字第 1070037347 號函修正之《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 》第三條規定:「各機關對經依規定指派加班之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得鼓勵其選擇在加班後一年內補休假,並以小時為單位,不另支給加班費。」教育人員本應適用「因公務超時加班,可以支給加班費或是補休」之規定;然而,因為經費考量,如今多以「補休」代替「加班費」。 事實上,教師不但無加班費可支領,補休更須自行處理課務,並自付代課鐘點費,許多教師因此被迫放棄補休權利。如今,補休採計強制規定【以小時為單位,餘數不得累計】,相較於勞工加班保障之優厚,以及公務人員的彈性處理,政府明顯苛刻教師!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至今,身為防疫相關工作人員,教師同樣共體時艱、戮力以赴;於是,加班情形較平時更加頻繁。然而,「補休」的規定,教師的待遇卻不如公務人員,真是情何以堪?!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呼籲教育局,儘速通令各校,讓教師與公務人員規範一致:超時加班時數採計–覈實累計加班時數至分鐘為止。如此,才有鼓勵補休之實質意義,以保障教育勞動者之權益。

﹝組發議題﹞譴責【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破壞教師形象 用【詐騙】、【恐嚇】手段經營教師組織(2020-10-16)

譴責【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破壞教師形象 用【詐騙】、【恐嚇】手段經營教師組織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劉亞平)2020/6/22 電子報 ( 連結 ) 宣稱 勝利國小是產業工會的「會員過半學校」。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劉亞平)2020/10/13 電子報 ( 連結 )指出 「勝利國小教師會的權利義務應該公平一致, 怎麼可以利用「多數暴力」 通過「差別待遇」、「不當綁標」的條款?」 「如果有少數 學校教師會長仍執意透過「多數暴力」 來「差別對待」【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會員, 限制或阻饒產業工會會員加入 學校教師會的權益,我們也不吝於 公告他的姓名!讓大家Google找到他! 」 ● 電子報宣稱的 「會員過半學校」,竟「被多數暴力」!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簡直是【詐騙集團】! ● 電子報作者 【劉亞平】 先公告勝利國小教師會長姓名 ( 連結1 )( 連結2 ) , 再【恐嚇】相同情況的異議者「公告他的姓名!讓大家Google找到他!」就是【網路霸凌行為】!是最糟糕的【反教育示範】!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嚴正澄清: 勝利國小教師會從未拒絕高教產會員加入,非常歡迎兩邊都加!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2020/9/30電子報【劈腿砍半】 ( 連結 ) 用【劈腿】【公然侮辱】同時加入兩個工會的老師,並揚言【補助砍半】! 教育無他,唯愛與榜樣! 呼籲【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公開道歉! PS:【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協商部主任、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經常指教本會「為何下筆的人不敢把父母給的名字拿出來用,怕對不起祖先父母嗎?還是怕被我告!」,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以組織的名義發電子報,代表本會對會員及外界的尊重,本會強調團隊精神,「絕對不構築個人舞台、不造神」是本會的堅持。 【劉亞平】如果真的想告,請公開宣示要告哪一篇,本會公告該篇主筆,歡迎提告!  本會經常忍讓不回應,是不想淪為口水戰,讓外界、讓學生看到老師們內鬥,讓社會恥笑教育界水準低落、不團結! 亦請【劉亞平】勿再恣意踐踏教育人員形象!

〔政策議題〕高雄市教育局,不要再佔老師的便宜! 老師加班要能「餘數合併」申請補休!(2020-10-13)

高雄市教育局,不要再佔老師的便宜! 老師加班要能「餘數合併」申請補休! 根據規定,公務人員加班未滿 1 小時或超過 1 小時之餘數,可以經合併,再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 ( 人事行政總處函 ) 老師 不能「加班餘數合併」領「加班費」就算了! 居然連選「 補休 」 課務自理!課務自理!課務自理!都不行 ? 這是什麼道理 ? 以國中為例,學生在校時間 ( 若不計輔導課 ) ,大多為 7:30-16:00 ,學校當然希望導師都到,則導師上班時間至少就是 「 8.5 小時 」,每天至少「加班 0 .5 小時 」!回家後,跟家長 LINE 或講電話的時間,就難以估算了! 勞基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老師當然不適用勞基法,但導師在校 8.5 小時可經常都是全戰鬥狀態,真是連勞基法的標準都達不到! 老師加班未滿 1 小時或超過 1 小時之餘數, 可以合併再申請補休 ( 課務自理 ) ,花掉市政府 0 元,還老師一個「不算很公道的公道」!高雄市教育局,沒理由不同意吧! ? 希望高雄市教育局,別提什麼「沒中央法規支援」或「違反中央法規」! 高雄市教育局別忘了 …… 學校總務處組長三管一措施,違反中央法規! 學校護理師編制 ,違反中央法規! 學校營養師編制 ,違反中央法規! 學校幹事、管理員、助理員、工友 …… 一堆 違反中央法規! 高雄市為了省錢,敢違反一堆中央法規!都沒在怕的!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強烈呼籲【高雄市教育局】 , 老師加班要能「餘數合併」申請補休,還老師一個「不算很公道的公道」!

〔組發議題〕【超時要求?】原縣不合宜的做法,不要帶到原市來!(2020-10-8)

【超時要求?】原縣不合宜的做法,不要帶到原市來! ● PART 1 .   縣市合併以來,本會接獲不少陳情案,是指向【原縣來的校長】帶來一些【莫名其妙】的作法。本會百思不解,傳聞很強大的【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怎麼有辦法容許這些事情在原縣發生﹖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牛奶瓶報報 109.10.7 的兩則報導(見本文附錄)中提及的楠梓國中,是本會極為團結、校園一片詳和的會員大校, 20 多年來從未發生過【超時要求】!   兩年前,楠梓國中來了個【不守法令、恣意裁量】的校長,本會善意規勸無效,只好要教育局【請他回家養老】,連暑假都等不到,寒假就得打包袱走人!任期僅一年半!!   是的,本會處理掉一個不適任校長,兩年多過去了,竟然連一篇電子報都沒發!因為,本會深感【教育人員形象日漸低落】是很多老師【心裡的痛】,所以堅持【正向力量】,努力把事情處理好,但【盡量不採取負面報導】。   本會與許多會員有相同的體認 -- 【教師族群沒有本錢再分裂】,這幾年來,面對【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大量發送洗腦電子報、抹黑文宣,把本會形塑成【柔弱、沒有用、出賣教師】的工會,藉此壯大自己,卻也使得教師團體的能量過度內耗!   日後,本會若為【導正視聽】選擇適時【平衡報導】時,期盼敬愛的教師夥伴們【體諒本會的無奈】,大家一同拒絕【捕風捉影】、【灑狗血】的惡質文化侵噬應該善良優質的教育圈。   此外,期盼兩會團結,但不知道團結有多難的教育夥伴們,麻煩參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內鬥現形記。 http://www.keu.org.tw/keu/milkpaperListNew.aspx -----------------------------------------------------------------------------------------------------------------------------   ● PART 2 .   楠梓國中現任【高校長】原服務學校【旗山國中】就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會員大校。 【旗山國中】行之有年的制度 ( 1 )專任教師上下班時間08:00~17:00,沒補休機制。 ( 2 )學生在,導師就要在(07:35~16:00),沒補休機制。   本會呼籲【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一定要替【旗山國中】的會員【提起勞

〔政策議題〕「109教師列入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說明(2020-10-7)

「 109 教師列入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說明 有關 109 年本市「國立高中職教師並未列入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對象」一事,說明如下: 107 年在本會爭取下, 高雄市立中小學教師得以全面免費施打疫苗 (見 本會報導 )。但後來發現,老師真正去施打的比例偏低;由於每年的病毒株可能不同,因此剩下的疫苗只能作廢了。 由於 107 年的經驗, 108 年市府不願意再如此浪費,也就沒有編列教師全面施打疫苗的經費。之後,果然又有基層教師再度要求免費施打,本會也再次向市府爭取;但因已過了採購時間,市府只能將剩下的疫苗提供給老師,當然數量是不夠的。 儘管如此,本會仍極力向市府反映應重視校園防疫完整性,而衛生局也感受到本會對全市師生健康殷切的關心,於是承諾必定盡量籌措經費,以滿足教學第一線老師們公費施打疫苗的需求。 今( 109 )年 3 月,教育局決定發文請市立中小學統計「未符合公費接種資格,但有意願接種疫苗」之教師人數,市府將以此人數編列經費購買疫苗,並且規定:倘未如期施打,登記者還得自行負擔接種費用(有的學校於是要求教師先繳保證金 250 元)。調查結果共有 7900 多位教師登記施打,後來採購到的疫苗便以此數量為準,有剩應該也不多。 據教育局體健科承辦人員說明,今( 109 )年 3 月初的公費接種意願調查,因經費有限,因此調查範圍僅限市立中小學教師,而未包含國立高中職。由於購買疫苗必須先向衛福部預訂,目前針對國立高中教師的部分,由於沒有經過預先調查、籌措經費、預購疫苗的過程,雖然全教總已向衛福部爭取,但今年的公費施打恐有難度(見 衛福部 回函 )。 來年,本會將聯合全教總,再度積極向政府爭取國立高中教師公費施打疫苗,這是本會照顧會員不變的承諾!

〔政策議題〕國中小冷氣電費,政府應買單!(2020-10-7)

國中小冷氣電費,政府應買單! 這個訴求,本會早在二年前就與四大家長團體發表聯合聲明(見 本會報導 「 裝冷氣不算難,誰買單才是重點! 」)。 簡單講,冷氣是學校的基本設備,開冷氣是教室降溫的必要措施(就如同吹電扇,或光線太暗開電燈);而國中小是義務教育,水電費本來就該國家負擔,不適用「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其實不久前,行政院也表達過這個概念。 今( 109 )年 7 月,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的爭取下,行政院終於宣布「兩年內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未來國中小現行水電費將納入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設算」;而行政院發言人受訪時進一步解釋:「…考量國中小為義務教育,冷氣全面由國家裝設已視為基本設備, 不宜採使用者付費方式負擔電費 ,…」(見 新聞報導 )。 因此,對於高雄市教育局打算修法,將冷氣電費納入「代收代辦費」的收費項目,本會認為政府不該因財政困難,就修法從家長口袋掏錢。 事實上,監察院早就針對國中小「巧立名目收取代收代辦費」提出糾正,許多代收代辦費根本屬於「學、雜費」的範圍,不應再額外收費(詳見 監察院新聞稿 )。於是,在本會的督促下,高雄市教育局也刪除了存在已久的 3 種「代收代辦費」(蒸飯費 - 每學期 110 元、學生活動費 - 每學期 100 元、電腦使用管理費 - 每學期 230 元)。 如今,既然韓國瑜前市長將「國中小班班有冷氣」列為市府政策,而現任市長陳其邁也延續此一政策,那麼,冷氣的電費當然就該列入「雜費」(註)的範圍;而根據現行的《 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費基準 》規定,市立國中小的「雜費」收費基準是「 0 元」,換句話說,雜費就是該市府買單。怎麼可以修法「巧立名目」向家長收費? 本會再次呼籲陳其邁市長及謝文斌局長,承擔起政府該盡的責任–盡速編列冷氣電費,「 義務教育階段不該向學生家長收取電費 」,別讓基層再為此紛擾不休了! ------ 註: 按教育部定義,雜費係指「與教學活動間接相關,用以支付行政、業務、其他雜支所需之費用」。

〔政策活動〕109/10/24、10/25-109年度「學習區教具運用木工」教保研習 (2020-10-5)

   109 年度「學習區教具運用木工」     教保研習  l    時間: 〔第一梯次〕   109 年 10 月 24 日 ( 週六 ) 08:30-15:00 〔第二梯次〕   109 年 10 月 25 日 ( 週日 ) 08:30-15:00 l    地點:〈木樂園工藝坊〉高雄市仁武區高楠十街 37-10 號      → 地圖連結 l    請點連結線上報名 ->   ( 開始報名時間:109/10/9(五)10:00起) 〔第一梯次〕 109 年 10 月 24 日 ( 週六 )  【 課程代碼 :2947843 】 〔第二梯次〕 109 年 10 月 25 日 ( 週日 )  【 課程代碼:2947847 】 l    錄取方式及人數: ( 一 ) 錄取方式: 1. 本會 109 年度會員; 2.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順序; 3. 參與研習狀況。 ( 二 ) 人數:每園 2 名 ( 若報名人數不足錄取名額,則彈性調整 ) ,本研習分為二梯次,每梯次 30 名 ( 含工作人員 ) ,共計 60 名。 l    注意事項: ( 一 ) 本次研習木工作品為「學習區階梯椅」,如已參與過 7/18 與 7/19 教保研習,請勿報名。 ( 二 ) 教材經費有限,現場木作材料敬請報名學員自費購買 「材料費 500 元」 ,當天收取費用。 ( 午餐費由工會提供,不另收費 ) ( 三 )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水杯,並將行動電話設定為靜音模式。 ( 四 ) 本研習不提供臨托服務,請勿攜帶孩子進入研習會場,違者取消錄取資格。 ( 五 ) 本次研習請學員自備工具:口罩、尺、鉛筆、防護眼鏡(防木屑及塵灰)及手套。 l     活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