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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消息〕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暨「遴選作業流程圖」 (2011-3-31)

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暨「遴選作業流程圖」 下載: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注意事項 下載: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流程圖(第一階段) 下載: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流程圖(第二階段) 資料頁面

〔政策消息〕教育局回覆「有關國教輔導團辦理「讀寫大觀園」-閱讀與寫作教學事例徵件乙案」 (2011-3-29)

教育局回覆「有關國教輔導團辦理「讀寫大觀園」-閱讀與寫作教學事例徵件乙案」     詳請參閱連結資料

〔政策議題〕【100-03-24新聞稿】教育局無權禁止「高中職溫書假」!

教育局無權禁止「高中職溫書假」!                      日前,教育局一紙公文要求「各校不得於定期評量日下午提早放學或安排相關自主學習活動」,引發高中學生強烈不滿,甚至在網路上發起連署抗議,獲得廣大學生的支持。我們認為,定期評量日提早放學(即俗稱「溫書假」)實為各校「課程自主」的範圍;教育局無權、也不宜禁止。                      事實上,台灣自民國90年代初期進行課程改革(90學年度起分別在國中小正式實施《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93學年開始陸續頒布《高中課程綱要》),其核心概念即在於「學校課程自主」。具體表現有二:其一、以「課程內容大綱」及「各學習階段能力指標」取代巨細靡遺之「課程標準」,各校據此自行規劃符合學校需求的「課程計畫」。其二、規定各校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進行「學校課程計畫」審查,然後送教育主管機關「備查」;教育主管機關則僅能就形式決定「是否備查」,不可就其內容進行「實質審查」。                      有關「學習時數」之規範,《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為:「全年授課日數以200天(不含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每學期上課20週、每週授課5天為原則。但每週上課天數應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數之相關規定辦理。」此外,亦僅規定各年級「每週學習總節數」之上下限;學校在規定之「授課日數」及「學習節數」範圍內,有自主之決定權。但考量國中小學生自我照顧能力,《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國民中小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相關規定。然而,《高中課程綱要》賦予各校的彈性更大,不但沒有授課日數的規定,亦未賦予地方政府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之權力;「每週學習總節數」亦僅規定上限,並未規定下限。因此,不論高中段考下午提早放學,是叫作「溫書假」,還是稱作「校外自主學習」;只要在學校課程計畫中載明,並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它就是合法的;教育局就只能「准予備查」,並沒有禁止的權力!                        十五年前的「四一○教改運動」所催生的《教育改革諮議報告書》便標舉出台灣教改的第一目標「教育鬆綁」,其理念為:「教育鬆綁是一種符應社會民主化、多元化的全方位重建工程,…在教育鬆綁的進程中,要特別強調自律與負責。」而談到有關「中小學學校教育行政與教學之重整」的具體建議時,《報告書

〔政策議題〕「本校年資+本市年資」 再次說明 (2011-3-23)

「本校年資+本市年資」 再次說明        關乎大高雄所有老師的《超額介聘辦法》終於在最近有了較完整的輪廓,本會代表在3月11日參與「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草案)研議會議」後,隨即於當日晚間發出會議情形報告( 100年3月11日【KTA-e報-第313報】 )給所有會員老師,讓所有關心此議題的老師立即知道最新訊息。        修訂的辦法中,與原先高雄市各校超額辦法最大的不同點在於: 一、   全市統一超額介聘規範,不再需要各校於校務會議中爭論超額辦法該如何訂定。   二、   各校決定超額教師時,僅以「服務年資」為唯一考量;而「服務年資」則是 「 在該校該領域或該類班別服務年資(即本校年資)加計本市該學習階段服務年資(即本市年資 )」。          關於年資採計的部分,本會代表在會議中的發言,是依據去(99)年4月完成的《高雄市教師會教師超額介聘辦法意見調查問卷》統計的結果。該份問卷調查,有效問卷達四千一百多份,其中各學習階段學校回收校數,占本會會員學校的比例由7成至近9成不等(高中職70%、國中80.6%、國小87.6%),本會當時也以電子報( 99年5月6日【KTA-e報-第257報】 )及99年五月1日出刊之港都教師報第二版,告知所有會員調查結果;本會代表忠實的將會員的意見完整的於3月11日的會議中表達,絕對沒有幹部個人立場。         會議現場,除了讓數據說話外,本會代表也提出「本校年資+本市年資」的論述: 一、   贊成「只依服務年資」:超額介聘是大環境(嚴重的少子化+尚未達到25人小班制+教師編制未提高...因素)造成,無論哪一位教師被超額,都是大家不樂見的事;在無其它更客觀的依據下,只能以服務年資為考量。以免因為爭論「誰該被超額」,造成同儕反目!   二、   贊成採計「本校年資+本市年資」,理由有二: 1.保障超額教師避免一再被超額 辦法中,雖已有「超額教師保障三年免超」的規定;但三年一到,該名教師仍舊為該校超額最有可能人選。如果加計本市年資,則該名被超額教師將因歲月漸增而累積本市年資,可避免同一名教師一再被超額。   2.避免教師不敢市內介聘 如果只採計本校年資,則介聘後之服務年資完全歸零、重新起算,立即要面對超額的危機。如此一來,有意願且有機會市內介聘的人不敢調動,容易造成「師資無法流動、一灘死水」

﹝組發活動﹞3/16承辦「全國教師籌組教師工會走透透」活動概況(2011-03-21)

3/16承辦「全國教師籌組教師工會走透透」活動概況 100/03/16 ,本會承辦「全國教師籌組教師工會走透透」活動,計 59 位會員老師共同參與。 感謝全國產業總工會謝創智秘書長、台灣勞工陣線孫友聯秘書長、臺南大學林斌助理教授為我們演說,讓基層教師對未來教師工會有更深入之瞭解;更感謝當日出席參與活動之教師。

〔教學議題〕【1000320全教會新聞稿】政府課綱修訂不走正道、要學生捧「四書」陶冶品德? 重新檢討、審慎規劃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的必要性與實施方式 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框定6學分必選

政府課綱修訂不走正道、要學生捧「四書」陶冶品德? 重新檢討、審慎規劃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的必要性與實施方式 反對中華文化基本教材框定 6 學分必選          高中課程之規劃與課綱之修訂,應有專業研究機構深遠的規劃,才有看到預期果實之可能。99課綱各科規劃與修訂歷經近4年,而國文課綱更經98年重組專案小組,延至99年9月8日公佈101學年度才實施,研議長達5年。完善課綱之修訂,才是國家、人民之福,學生亦才有受惠之機會。        國文課綱雖然已於去年9月課發會通過及公告,今年農曆春節前教育部卻又倉促籌組「中華文化基本教材」兼「國文課程綱要」專案小組(資訊來源:3月4日教育部公聽會資料),並於小組會議中明示「 教育部既定政策 」,造成修訂小組成員憤而辭職。專案小組更自100年1月20日至至2月26日密集召開5次會議,扣除春節假期不到三星期時間,竟然快速通過短短兩頁之「普通高級中學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課程綱要(草案)」(以下簡稱文教課綱)訂定之草率達到空前,接著立即於3月4日至10日召開4場公聽會,趕進度的方式,只能以「文教課綱要於101學年度實施」來解釋。        完善課綱之修訂,遵守基本之行政程序,廣邀基層教師、家長、學生及企業界、學者專家代表共同研議及擬定,為必要條件。下面是我們的分析及提問: 壹、  觀察此次文教課綱草案之擬定及公聽會之辦理,其所以爭議不斷,全國教師會分析歸納出幾個問題:     (1)   新增「文教課綱」,未先提送教育部課發會研議。   (2)     未召開課發會通過成立「文教課綱」專案小組。   (3)   涉及總綱「科目與學分數表」之修訂,並未召開總綱小組研議。   (4)    修改總綱,未廣邀各科參與,各科專業意見未受重視。   (5)   直接以原國文課綱小組擬定「文教課綱草案」,擬定過程及資訊皆未公開,公聽會亦未邀請高中各科教師參與。   (6)   公聽會各科皆表達反對「框定 6 學分必選」之設計,卻有專案小組並自稱學者專家者,以「多數有共識」無厘頭結論。   貳、   文教課綱內容規劃及必選設計,產生爭議的主要關鍵:     (1)   未有專案研究與分析,即框定新教材 6 學分必選,難以服眾,更造成基層學校課程安排之困境。違背「強化選修激勵學校發展特色」之課綱精神。   (2)   壓縮學生選修空間(請參

﹝校園議題﹞有關「本市舉辦99學年度國小健身操比賽」教育局之說明(2011-03-17)

有關「本市舉辦99學年度國小健身操比賽」教育局之說明 詳請參閱此連結

〔政策議題〕【1000315全國教師會新聞稿】懇請國會本週四立法讓該有的教育經費到位

【 100.03.15全教會新聞稿】懇請國會本週四立法讓該有的教育經費到位 教育白皮書不要成了白賊書 全國教師會劉欽旭理事長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政府對於教育施政漫不經心,經費編列脫節,完全沒有誠意,將引起教育界的全面性失望,幾可預告將公布的教育白皮書將成為「白賊書」。 刮原來辦九年國教的錢補十二年國教是騙局 劉欽旭指出:十二年國教找到錢 ( 每年新增近兩百億元 ) 還不一定做得成功,沒有錢卻一定做不成。對於今年八月要上路的五歲免費入幼稚園,經費不編在一百年度預算書,還要臨時由行政院找錢,這是東拼西湊;高職免學費的預算更乾脆推回給教育部或下一屆任期,這是徹底的寅支卯糧, 因此劉欽旭認為行政團隊根本是無心兌現總統政見 ;還有「萬馬奔騰」以及「國小 25 人編班計畫」,也是到了任期最後一年,還找不到錢,原地踏步沒有進展,徒望另一個四年。馬總統競選時信誓旦旦列在教育政見第一條的經費承諾:每年增加二百四十億,行政院可以置之不理,且每年增加的些微經費幾乎全部倒給高等教育,到底是和總統唱雙簧,還是過河拆橋,令人不解。 未來教育部的經費不能只有現在舊思維 劉欽旭也認為政府再造在即,青輔會和體委會不久要併進教育部, 應該及早修正教育經費法定下限 做準備,從最近行政院老是要教育部自行吸收、自行調整科目預算,殊不知 自行調整科目預算就是排擠的同義辭 ,教育部若一味軟弱且不具前瞻性,未來將面臨一切要自己吞下去的苦果,受害的不是政府單一部門,受害的是所有學生、家長與國家未來發展。 全國教師會主張: 教育總經費不能單靠私部門經費以及校務基金財源增加而增加;政府的教育經費不要再拿校務基金自籌以及私部門教育經費混合計入,因為這和國際比較時 ( 例如 OECD) 是會貽笑國際的。 教育經費要成長,一定要完成立法保障,以免年年跳票,隨人說不,我們強烈要求立法院能主動修法。 (97 年早有法案,請見附件 ) 教育經費要對準施政重點,沒有經費準備的政見,親師生不歡迎政治人物提出。 附件: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會議報告〕超額制度確定─僅採計本校+本市服務年資 (2010-3-11)

會議名稱: 研議「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草案)」會議 開會時間: 100年3月11日(五) 下午14:30  本會出席代表姓名:于居正老師、蘇宗賢老師 開會地點:四維行政中心4樓第二會議室 主持人:教育局  陳金源  副局長   開會事由 研議「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草案)」會議 會 議 內 容 摘 要 本次會議結論如下: 全市統一超額介聘規範,各校處理超額教師,以在該校該領域或該類班別服務年資加計本市該學習階段服務年資(即採計本校年資 + 本市年資)。 免超額保障如下: 教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依意願免超。 準用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者 ( 育嬰留職停薪 ) ,不得列為超額教師。 教師若經預聘為該學年度主任者, 得 不列入超額教師。 ( 註:各校可經由教評會機制決定是否將預聘為主任之教師列入免超額保障,另,與會者及主席亦表示此點不會造成空降主任擠走原校教師之情形,本會也將持續追蹤此議題 ) 。 超額介聘流程如下: 各校依自願、年資 ( 本市 + 本校 ) 計算決定各校超額名單。 超額教師填寫超額介聘申請表,其中績分表格部分尚未決議,留待下次討論。 超額教師依申請表之積分排定順序,再依下列介聘作業階段選填自願。 超額介聘作業階段: 第一階段:同一行政區介聘 ( 如:苓雅區超額教師先選填苓雅區 ) 第二階段:緊鄰行政區介聘 ( 以相鄰之行政區為選填目標,如苓雅區可選填前鎮、鳳山、新興、三民等區 ) 。 第三階段:全市介聘。 超額介聘後之保障條款:自該介聘學年度起三學年不得列入超額教師 ( 即保障三年免超額 ) 。 超額教師若原學校三年內有缺額時,得申請返回原校服務,唯其本校服務年資積分歸零 ( 當年度者除外 ) 。 公立幼稚園、國小附幼階段教師超額介聘作業比照本規範辦理。 個 人 建 議 本會主張年資採計應計算本市年資 + 本校年資,此為會員調查意見結果,會議決議採本會提出之版本。 依據會員調查結果,本會代表主張無超額保障條款,唯部分現場與會代表表示,部分區域、層級之學校聘任主任不易,考量此因素,最後決議保留預聘為主任者得不列入超額教師,但可由教評會決定是否列入超額教師。 有與會代表提出 『 國小英語教師 』 應列入免超額保障,唯考量教師身分之公平性,本會於現場表示反對,經會議討論結果, 『 國小

﹝校園議題﹞關於會長反應「健康操比賽」之問題回應(2011-03-09)

關於會長反應「健康操比賽」之問題回應 致本市國小各校教師會會長   日前有學校反映,教育局 99 學年度國民小學健身操比賽實施計畫中,強迫各校至少需報名 1 隊參賽,經本會於 3 月 3 日去文教育局(高市教師會第 1000000043 號,如附件),並去電蔡清華局長表達抗議,今日 03/09 由 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李靖葦股長電話回覆: 1.  教育局原無強迫各校參加之意。(備註:此說法與活動計畫不同) 2.  教育局已告知承辦學校可接受各校取消報名。 3.  教育局將正式回函本會。 請各校會長轉達學校相關人員以上資訊,本會也將於收到教育局回函後立即發文校教師會,以提供各校紙本資料。 另,關於是否取消報名一事,請轉達承辦教師,請尊重師生參與意願,妥善因應。

〔教學議題〕關於會長反應『教育局國教輔導團辦理之「讀寫大觀園」』之問題回應 (2011-3-9)

致本市國小各校教師會會長        本會今日上午甫接獲學校反映,教育局國教輔導團辦理之「讀寫大觀園」--閱讀與寫作教學示例徵件競賽實施計畫(高市四維教督字第1000010994號,如附件),強迫『各校至少提交1件作品參賽』,本會立即去電教育局表達嚴正抗議,下午4時教育局國教輔導團郭秀緞老師來電答覆本會: 1. 蔡清華局長批示將更改計畫,不強迫各校參加。 2. 教育局將把修正後之實施計畫張貼於國教輔導團網頁、部落格 國教輔導團網頁 http://www.ceag.kh.edu.tw/htm/index.htm 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ceag02-chinese/archive?l=f&id=1 )        綜合上述訊息,本會將針對此案正式發文教育局,要求教育局正式回文,以提供各位老師紙本依據,公文未到前,請各位老師先依據教育局回應轉達各校承辦老師,感謝您的協助。 下載: 附件資料

﹝組發活動﹞高雄市教師會-到校【宣導講座】服務&【校園全記錄】座談(2011-03-01)

高雄市教師會-到校【宣導講座】服務&【校園全記錄】座談 請各校教師會長協助安排,已宣導過的學校也可以安排喔^_^ ●到校【宣導講座】服務&【校園全記錄】座談  教育資訊瞬息萬變,本會有責任與義務向基層教師報告各項最新政策與本會因應策略,  衷心希望貴校教師會能安排時間,讓本會會務老師到校宣講( 宣講議題 ←請點選鏈結)。  同時,為深入了解基層會員對本會與教育公眾事務的看法,  亦希望各位會長能協助邀請 貴校理監事、會務人員或老師,人數不拘,三五人不嫌少,  數十人不嫌多,讓組織發展中心走入校園向大家請益;請會長將日程確定後,儘速來電告知本中心。 ~感謝各校教師會長的幫忙,辛苦了~

〔政策議題〕現職專任教師兼代課鐘點費確定按週計算 (2011-3-1)

致本市各國中教師會會長 日前有學校會長反映 開學週與期末週日授課日數未滿一週時 現職專任教師(即口語稱:校內兼)兼代課鐘點費計算應為按日計或按週計? 經會去電教育局詢問,人事室劉漢視察及國中教育科業務承辦員承辦協同處理下 已確定定調為按週計   請各位老師能轉知貴校會員訊息 若各校對此仍有疑問 歡迎來電詢問 敬祝 教安 附上 "94年12月10日教育部人事服務簡訊" 茲依本部94年6月24日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主計處、各地方政府及全國教師會代表召開之研商「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恢復實施後衍生疑義」會議所獲致結論略以,現行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以外之超時授課,其鐘點費之支給,自94年8月1日起,應以學校行事曆排定之上課週數,按每週排定之超時授課節數計算發給;其節數包括適逢國定假日未實際超時授課之節數及學期始(末)未滿一週之超時授課節數。是以,現職專任教師超時授課鐘點費之支給,仍請依上開會議結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