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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重學術、輕技術」是技職體系消滅的元兇? (2015-12-31)

「重學術、輕技術」 是技職體系消滅的元兇? 台灣這二十年的教育發展,實在很難不讓人覺得這個國家是在進行「消滅高職」的勾當;不但師資、設備、經費沒能跟上時代需求,甚至教育內容也逐漸以升學為目標,脫離「技術本位」的應有本質。由於一味模仿(美國路線?),缺乏深刻的檢討,台灣的技職教育已喪失了中心思想。   多 年來,我們一再強調「適性教育」,但技職體系卻仍是一般人對認知的「次等教育」;研究顯示,就讀高中的學生其家庭背景及國中學業成績,平均皆高於就讀高職之學生。如此,又如何期待國家技職人力素質的提昇?   教育部長吳思華被立委質詢「高職設備嚴重落後,學生所學和業界脫節」時,也承認我國的技職教育有 5 大問題;但對於如何解決,卻仍未掌握真正重點。   以高雄市目前大力推動的「產學專班」為例,就存在諸多政策面的問題。例如:產學合作的企業常把「產學班」的學生當成「補充人力」,而並未提供真正合理的實習課程~學生名為實習,但實際工作量卻像 一般上班族(甚至也經常加班); 在工廠學習技能時 , 也並未有計畫的安排學習不同技能,更別說提供先進技能的學習。為什麼會如此?是企業不肯,還是企業做不到?政府有沒有深入瞭解問題,並根據問題的癥結提出解決策略?   此外,包括「『引進業師』能否徹底解決『技能專業師資不足』」、「『技能競賽』之公平性與效能性何者為重」等等爭議性問題,都在在顯示主政者對技職教育的茫然。   這次立委選舉,本會在【政黨票】所推薦的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簡稱「綠社盟」),是唯一提出「增加對高職投資」政見的政黨。這不但反映出「綠社盟」重視技職教育,也真正掌握我國技職教育的病灶。   該是台灣對「技術教育」的價值重新認知的時候了,不但為了國家的產業發展,也是為了不同性向孩子的能力解放!

﹝校園議題﹞危機四伏的教學現場~當老師的您,安心嗎?<Part 3>(2015-12-25)

危機四伏的教學現場~當老師的您,安心嗎? < Part 3 >   105 年,本會體念學校現場狀況複雜,特別為會員規劃了內容更全面的「教責險」~理賠的範圍除了體傷、死亡之外,更擴及 「心理傷害」及「智財權的侵害 」 ;當投保教師被要求以上類型的賠償時,都可由保險公司替教師負賠償責任。 以今年遇到的案例來說明: 案例一:老師對學生的關心行為,家長卻認為造成孩子心理傷害,反告老師誹謗名譽及精神賠償。 案例二:家長認為老師有眨低孩子的說詞,造成孩子心理創傷而拒學,竟要求 60 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若遇到以上情形,皆可由本會 105 年規畫的「教責險」來提供保障,以分擔老師的壓力。 必須再次強調的是,每一種保險都有各自的目的及主體,目前政府提供的「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或「國家賠償」並不能免除教師的賠償責任; 「教責險」 才是以 「保障老師」 為目的的保險。 舉例來說,若一個校園不幸事件發生,賠償的判決也確定求償金額是 300 萬元,但「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國家賠償」只賠付 200 萬元,所以,家長有可能再轉向老師求償。此時,老師是沒有辦法因為「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國家賠償」已經賠償了,就主張自己沒有賠償責任!在這種求助無門的時候,如果您有投保「教責險」,就是 「教責險」 啟動的最佳時機! 當然,「保險」能不用最好不用,但萬一真的遇到了,就是保險發揮功能的時候;也正是因為可以協助減輕教師的精神與財務負擔, 「教責險」 才是真正能讓老師安心的保險! 給會員教師多一點安心的保障,是本會始終努力的方向;除了原有的「訴訟補助」支援, 本會是全國第一個為會員加碼加保「教責險」的教師組織! 原因無他,就是要讓會員老師在教學工作上更無後顧之憂啊!

﹝校園議題﹞危機四伏的教學現場—當老師的您,安心嗎?<Part 2>(2015-12-18)

危機四伏的教學現場 — 當老師的您,安心嗎? < Part 2 > 大多數基層老師總是在教學崗位上兢兢業業,然而, 教學現場的「不友善因素」卻愈來愈多;在面對愈來愈複雜難測的教學職場,老師必須有更專業的支持為後盾 。 由於深切體會老師們的職場處境,本會經過研究之後,特別規劃了教職專業責任保險(下稱教責險),來陪伴老師們度過可能發生卻不願接受的職場困擾。 教責險是責任保險的一種,具體來說,教責險的主要作用有二: 一、精神上有依靠:親師紛爭發生,被要求賠償時,有專人協助,而非讓教師獨自面對。我們都知道,老師教學已經夠忙了,還要應付煩瑣的紛爭歷程,肯定是莫大的煎熬。於是,教責險就把這部分工作交由專業的保險專員來處理,以大幅減輕教師的煩憂,也避免親師之間不必要的衝突。而且,從事件發生到進入訴訟之間的過程,老師早已飽受凌遲,但這些都不是單純的訴訟補助足以協助的。 二、時間及費用上能分擔:教責險的被保險人在調解或訴訟的過程中,可使用保險公司的法律資源;不論是和解或法院的判決結果,都可由保險公司負擔絕大部分的賠償費用,身為當事人不必焦頭爛額的勞心、費力又花錢。 其實,只要不是「故意 + 違法行為」,都是教責險提供的保障範圍。「天有不測風雲」,在目前漸趨複雜的學校職場中,會遇到什麼離奇的事件實在很難說;所以本會才引進保險的資源,為會員老師們分擔意料之外的風險。 不論後來被告刑事或民事,在事情發生後,最需要的是有專業的人可始終陪同和協助,以面對接踵而來的壓力;甚至,透過專業人員協助處理民事賠償,還有可能化解後續刑事上的訴訟,真正免除老師的煩憂。 本會總是先會員之憂而憂,為您貼心設想。

﹝校園議題﹞危機四伏的教學現場—當老師的您,安心嗎?<Part 1>(2015-12-11)

危機四伏的教學現場 — 當老師的您,安心嗎?< Part 1 >   老師在教室內處理學生糾紛,因使用了較為嚴厲的語氣用詞,導致學生心生不滿,家長到校狀告老師並打算興訟 … 學生下課在校園內追逐奔跑,衝撞意外,導致該生肢體嚴重受傷,家長認為老師須負責任 … 老師上課時進行人體彩繪活動,未注意到學生調錯顏色而塗在小朋友臉上,導致被同學取笑,造成心理創傷,家長不滿學校沒有妥善處理,已讓小孩轉學並打算提出訴訟 … 家長投訴老師利用午餐時間在教室播放驚悚片,學生覺得不舒服而吃不下飯。校方解釋是要提醒學生不要惡作劇,因為小疏失可能引發災難,然而家長不願接受 … 以上的場景是否似曾相識?可能您有遇到過,可能您周遭的同事遭遇過。現在的教學現場不比從前,當老師的您是否對於認真教學卻可能因為誤解而需面臨不理智的對待而感到灰心? 有人說,只要安份守己、認真負責,又行善不落人後,哪裡需要教師責任保險 ( 下稱教責險 )! 這話只說對一半,因為我們無法預料會遇到怎樣的學生或家長,不實的告發事件、法律訴訟與恐嚇要脅,在我們的教育場域,已開始層出不窮,一如日本「怪獸家長」的前車之鑑,據報導指出,日本教育界投保「教職員訴訟賠償責任險」的比例,明顯的逐年增加,東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於 2009 年就已有三分之一的投保率,從 2000 年的 1300 人,只不過短短幾年,就暴增到 2009 年的 26000 人。這種自費的個人保險,是為了教職人員可能涉及此類訴訟案件而設計的。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除了工會原有的訴訟補助,更貼心為會員老師規畫 教責險 ,以因應愈來愈多的校園紛擾事件,彌補現有校園保險之不足,讓您教學無後顧之憂! 教責險是責任保險的一種,與任意汽車責任保險類似,只是保障的對象不同,前者是教師,後者是駕駛人。也就是說教師因執行職務或管教權之疏忽或過失,造成學生受身心傷害、死亡,或有智財權的侵害,在有可能負賠償責任的情形下,於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替教師負賠償責任。 既然是保險,教責險自然 與其他責任保險相同 ,也就是「故意的違法不賠」、「保單除外條款不賠」,對於體罰或其他違法的處罰行為,依保單除外規定將不會理賠,否則不就鼓勵大家利用保險逃避責任?不過, 若老師在教學上依法實施輔導及管教的義務,卻因為疏忽使學生受到傷害而遭賠償請求,則教責險便是您最好的保障。 【未完待續】

〔會務消息〕【104-12-09新聞稿】 區域立委,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推薦8人; 政黨票,推薦「綠社盟」

【104-12-09新聞稿】 區域立委,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推薦8人; 政黨票,推薦「綠社盟」 今天( 12 月 9 日 )上午,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召開理監事會,就本市「第九屆區域立法委員參選人」推薦名單進行投票;加計該會上週六( 12 月 5 日 )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之票選結果之後,符合「推薦標準」者共計 8 人,分別為:第 1 選區邱議瑩、第 2 選區邱志偉、第 4 選區林岱樺、第 5 選區管碧玲、第 6 選區李昆澤、第 7 選區趙天麟、第 8 選區許智傑、及第 9 選區林國正。 根據該會「第九屆區域立委參選人推薦及輔選辦法」,「推薦標準」方式為:「會員代表大會票選得票率佔 60 %」+「理監事會票選得票率佔 40 %」,並以「總得票率大於 50 %」作為是否推薦之依據。而前述獲推薦之參選人,皆符合此「推薦標準」;其餘參選人之得票率未達標準,故未獲推薦。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董書攸表示,該會參與政治或選舉活動,一向秉持二大原則:第一、不論藍綠,只問是否支持教育;第二,若以組織名義介入選舉,必須經過會內嚴格的民主程序。這就是為什麼該會「推薦候選人」之前,慎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進行討論,同時舉辦「第九屆區域立委參選人政見發表會」,讓到場參選人說明參選理念及教育政見;此外,亦整理各參選人過去對其教育訴求及活動之貢獻,也附上各參選人自行提供之教育主張及政績。董書攸進一步強調,教師組織必須關心政治,因為「關心政治,就是關心教育」! 除了推薦區域立委之外,該會亦於上週六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就「政黨票」之推薦進行討論;大會以 199 票贊成、 0 票反對,決議通過「推薦綠黨社民黨聯盟(簡稱「綠社盟」),作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2016 立委選舉政黨票支持對象」;另外也附帶決議:「授權理事會動支必要資源,對綠社盟進行輔選」。 當天,「綠社盟」不分區排名第二、現任綠黨召集人李根政也至現場說明。李根政細數擔任教師會幹部,到辭去教職專心投入社會運動,最後決定投入立委選舉的心路歷程;並以「二大黨已失去社運動能,台灣需要真正反對黨」為訴求,邀請大家以政黨票支持具有社運理念與能量的「綠社盟」進入國會。 此外,李根政也提出「綠社盟」的教育政見,包括:「各行業皆應有合理的退休年金制度」、「反對高教商品化,弭平公私立大學教育品質,私校學費降低,提升公立大學就學機會率至少 6 成以上

〔會務消息〕【104-12-05新聞稿】政黨票,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推薦「綠社盟」 (2015-12-5)

【104-12-05新聞稿】政黨票,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推薦「綠社盟」     今天( 12 月 5 日)上午,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就 2016 立委選舉的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其中,有關「政黨票」,大會以 199 票贊成、 0 票反對,決議通過「推薦綠黨社民黨聯盟(簡稱「綠社盟」),作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2016 立委選舉政黨票支持對象」;此外,也作成附帶決議:「授權理事會動支必要資源,對綠社盟進行輔選」。 會中,並邀請「綠社盟」不分區排名第二、現任綠黨召集人李根政作現場說明。李根政細數其擔任教師會幹部,到辭去教職專心投入社會運動,最後決定投入立委選舉的心路歷程;並以「二大黨已失去社運動能,台灣需要真正反對黨」為訴求,邀請大家以政黨票支持具有社運理念與能量的「綠社盟」進入國會。 此外,李根政也提出「綠社盟」的教育政見,包括:「各行業皆應有合理的退休年金制度」、「反對高教商品化,弭平公私立大學教育品質,私校學費降低,提升公立大學就學機會率至少 6 成以上」、「增加對高職師資與設備的投資」、「中小學簡化行政、行政工作專職化、大小校行政工作差異化、拒絕形式主義,把老師還給學生」、「 4 年內提升公幼至 4 成、私幼教師薪資至少比照公幼」等等。 今天的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除了通過「政黨票」支持對象,另通過「區域立委候選人推荐及輔選辦法」;決議以「會員代表大會票選佔 60 %」+「理監事會票選佔 40 %」的方式進行得票率計算,並以「總得票率大於 50 %」作為是否推薦之依據。下週三( 12 月 9 日),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將召開理監事會進行理監事票選;而今天到 12 月 8 日,亦開放全體會員進行「 網路票選 」,得票結果將作為理監事票選時參考,以進一步落實基層參與的理念。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董書攸表示,該會參與政治或選舉活動,一向秉持二大原則:第一、不論藍綠,只問是否支持教育;第二,若以組織名義介入選舉,必須經過會內嚴格的民主程序。這就是為什麼該會「推薦候選人」之前,都要慎重其事的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進行討論。董書攸進一步強調,教師組織必須關心政治,因為「關心政治,就是關心教育」;事實上,「你不理政治,政治也會找上你」!

﹝組發議題﹞關心政治 就是關心教育!(2015-12-04)

【 104-12-04 】 關心政治 就是關心教育! 每到選舉季節,總有人會拿「教育中立」 ( 註 ) 來質疑教師組織參與選舉活動;但我們必須說:「你不理政治,政治也會找上你!」 遠的不說,就在幾個月前,課綱微調爭議就引發一場「高中生佔領教育部」的重大事件,甚至有位高中生參與者還因此燒炭自殺,造成舉國動盪。 此外,不論是攸關教師權益的退休制度(含年金制度)、工時制度、教師評鑑等等,或是攸關整體教育環境的「教育資源不足(或分配不當)」或「管理主義氾濫」等等問題,在在都是「政治在決定教育」的局面。我們能不關心政治嗎? 多年來,本會參與政治或選舉活動,秉持二大原則:第一、不論藍綠,只問是否支持教育;第二,若以組織名義介入選舉,必須經過會內嚴格的民主程序。這就是為什麼本會在「推薦候選人」之前,都要慎重其事的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進行討論。 本會前生態教育中心主任李根政, 7 年前辭去教職,專心投入環保運動,目前更以綠黨召集人身份投入不分區立委的選舉;其心路歷程的轉變,正是他對「政治決定教育、政治決定環境、政治決定一切」的深刻體悟。 當然,我們不是要大家都「投筆從政」,而是希望大家對各政黨及政治人物的政治表現(在各種教育議題的立場和作為)多一點關心和瞭解,看看他們是不是對教育友善,然後,大家一起透過組織的力量選出對的人、對的政黨。 然後,我們的教育可以因此而逐步改善! ------ 註:「教育中立」的本意其實是要求教育人員,不得為特定政黨或特定候選人,對學生進行宣傳。

〔政策議題〕苦會員之苦,本會研擬修正本市介聘制度,讓歸鄉之路更臻公平!(2015-11-27)

苦會員之苦,本會研擬修正本市介聘制度,讓歸鄉之路更臻公平!     「制度殺人」又一樁,本會為會員叫屈 ! 今( 104 )年初,本市某國小服務已 20 年的女老師(以下稱 A 老師)決定參加「省市介聘」調回台南市,以就近照顧年邁的父母;經數月的試探聯絡,終於找到台南市某國小 B 老師同意和她進行「互調」。 A 老師原本認為以她的年資積分,調動應該不成問題;結果卻與想像大相逕庭,  A 老師沒有調動成功!讓 A 老師感到不解與不平的是,調動成功的不是別人,竟是與 A 老師同校的 C 老師,而 C 老師的年資積分比 A 老師低了將近 100 分! 100 分! 100 分!足足低了將近 100 分的人竟然成功調動!而苦苦等待,欲照顧年邁父母的老師,卻無法回家盡孝道!這情況讓 A 老師傷痛欲絕。 為什麼會如此呢?問題就出在本市的介聘制度。 現行「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第 21 條規定:「…當年度移撥教師、超額教師 及市內介聘教師 ,得以新服務學校教師身分申請臺閩地區教師介聘。」而這次調動成功的 C 老師,其實是先以「市內介聘」調進 A 老師所在的學校,再因 A 老師所在學校的優勢(市區大校),達成「省市介聘」,造成這次的結果。 當然,錯不在 C 老師,人人都有申請調動的權利;問題是,「未在學校服務過的新老師,以新學校之名,卻不必經新學校教評會的同意,又比任教多年的原校老師先調動成功」這種結果合理嗎?公平嗎? 將心比心,我們實在替 A 老師抱屈! 而且觀察各縣市規定,目前允許「 市內介聘後(非「移撥教師」或「超額教師」)又可以在當年參加省市介聘 」的 僅有高雄市 。你沒看錯,就是 僅有高雄市 。 其他縣市,有的是「省市介聘」先於「市內介聘」,所以不會有這個問題;另有 4 個縣市只允許「超額教師」可在當年參加「省市介聘」;而有 6 個縣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台南市)根本完全不允許「市內介聘成功者同一年參加省市介聘」! 其實,這個道理不難理解。對「移撥教師」或「超額教師」等非自願調動者教育主管機關提供較多選擇合情合理;但市內介聘純屬自願,教育局實在沒有提供「優待」的必要,況且這樣的「優待」以新學校之名,又不必經新學校教評會的同意,更是突顯本市現行制度設計的荒謬。如此「優待」,不但對原學校教師不公平,更容易助長「騎驢找馬」的投機心態

﹝校園議題﹞為鼎金國中畢旅車禍受傷師生祈福(2015-11-19)

為鼎金國中畢旅車禍受傷師生祈福 本週三 (18 日 )  上午 8 時 20 分左右,本市鼎金國中一輛畢業旅行遊覽車,於國道三號北上 358 公里處(台南關廟)與砂石車發生擦撞,造成 1 位老師、 5 位學生、 1 位司機及 1 位旅行社領隊受傷。 本會於第一時間即與該校教師 ( 工 ) 會取得聯絡,並獲得第一手消息,包括該名受傷老師已於當天傍晚由成大醫學院轉往高雄醫學院進行手術, 5 位受傷學生中有 2 位傷勢較重者,仍留在成大醫學院進行手術。 本會已請該校教師 ( 工 ) 會表達關懷,並將於適當時間前往探視受傷教師,後續本會也當全力協助。在此謹祝受傷師生儘早脫離險境,也請大家一起為受傷師生祈福,祝福他們早日康復!

〔政策議題〕統合視導減量,教育局應更有魄力 (2015-11-6)

【 104-11-06 】 統合視導減量,教育局應更有魄力 在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連續不斷的強烈訴求,以及基層教師的殷殷期盼下,教育局終於在 10 月 13 日發出新聞稿《 高雄市教育局推動行政減量具體措施,即刻行動,讓學校教育回歸教學專業 》,表示 將於隔天 (14 日 ) 教育部召開的全國討論會議上提出「統合視導減量」之建議;包括刪修統合視導指標、調整訪視方式、品質與統合資訊平台、改進學校行政專責制度等方式。有關「統合視導指標刪修」,教育局則宣稱:「將原本細項指標共 544 項刪減為 365 項,刪了 179 項,減幅近 33 %。」 平心而論,教育局新聞稿中洋洋灑灑的宣示各項「行政改革措施」,的確顯示教育局改革的心意;尤其提到「 將建議教育部應刪減的評鑑指標做為參考依據,其中具體大幅刪減對基層學校的評鑑要求,未來將從『法定必辦』、『教育效能』、『學校本位』方向形成檢視指標,去蕪存菁,有效精簡非必要的指標 。」更是值得期待。希望教育局能說到做到,不要只是「說說而已」! ■「有感刪減」不足 至於教育局則宣稱「細項指標刪減 179 項」,本會本於「立場一致,共同努力」的善意,誠心提出一些分析和建議,希望教育局展現魄力,向中央爭取更大的變革。 首先,就教育局所提之《「 104  年度教育部對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視導項目刪減一覽表》(附件 1 )觀察:雖然教育局宣稱「刪減 179 項 ( 指標 ) 」,但其中有 12 項僅建議「修正指標內容」,另有 4 項則僅建議「今年刪除」;因此,實際上「真正刪減」的應該僅 163 項。 然而,若從學校及老師的感受來看,真正「有感」的刪減還要更少:因為,這 163 項當中,還有 10 項是教育局及其它附屬單位的項目,這些學校並感受不到;另外,還有 63 項則是「其它評鑑 ( 或通報 ) 仍要進行」。若扣除這些,則教育局真正的「有感刪除」為 90 項,僅佔全部統合視導 544 項指標的 16.5% 。(詳見附件 2 ) ■「刪減項目」應更擴大 事實上,這 63 項「與其它評鑑重覆」的部分項目,教育局的「刪減說明」也已指出其「沒有必要」(註);因此,建議教育局:除了要求統合視導刪減,也應向「其它評鑑單位」要求刪減。 而教育局沒有刪到的「另外 365 項」,就真的沒問題嗎? 其實,這 365 項指標當中,「干擾學校教學」的還多的是

〔政策議題〕校犬列入校務評鑑?立法院自曝其短!(2015-10-30)

校犬列入校務評鑑?立法院自曝其短!        10月13日,立法院院會無異議通過立法委員王育敏的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研議將「認養校犬」列為校務評鑑加分項目,以達到「降低流浪犬」的目標。我們以為,王委員固然用心良善,但訴求的內容錯了。更值得非議的是,堂堂國會,放著真正的國家大事不管,竟然管起「養貓養狗」的芝麻小事,實在令人搖頭嘆息!        當然,我們並不反對學校飼養流浪動物,以落實「動物保護」、「尊重生命」等教育目標;我們甚至不反對學校配合協助政府「降低流浪動物」的政策。問題是,「生命教育」的達成方式很多,各校本來就可依本身條件自行規劃;這是「學校課程自主」的精神,也是法有明定。用「校務評鑑」要求學校如何教育,本身就有違法的問題!        再者,政府部門各有所司,「降低流浪動物」顯然不會是教育部門的職責;學校作為教育部門的一部分,固然可以配合,但畢竟只應扮演「輔助」的角色。除非事有必要,也應立法明定 。 事實上,該要求「降低流浪動物」績效的對象,應該是農委會和各縣市的動保處吧,怎麼會是學校呢?        最後,我們不禁要說,我們的立法委員不但不用功,甚至對「民意」的掌握也相當脫節。「拒絕統合視導」不是最近這一個月的教育大事嗎?我們的立法委員都不讀教育新聞了嗎?         當然,如果明年統合視導的項目真的出現「校狗飼養」,那麼,教育部的政治智商恐怕也比立法院好不到哪裡去了。

〔政策議題〕醫教納入勞基法,勞動部長反對? (2015-10-23)

醫教納入勞基法,勞動部長反對?    據媒體報導,勞動部長陳雄文 10 月 22 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基於醫療工作具有「特殊性質」,不贊成直接將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因為《勞基法》給予的彈性較不足;同理,教師的部分也應在《教師法》中明訂,不適用《勞基法》。   勞動部長果真有此言論,不但令醫療人員及教師失望,恐怕廣大勞工的勞動權益也很難期待能獲得真正保障!   部長口中的「彈性較不足」到底有什麼不好?又是對誰不好呢?說穿了,不就是擔心:一旦醫教納入勞基法,醫院和學校的「資方」就變得綁手綁腳,無法盡情的壓榨醫生和教師的勞力?於是,我們不禁要問:到底勞動部長該照顧的是勞方還是資方啊?   如果是勞方,陳部長難道不知道:《勞基法》是勞動條件的「最低規範」嗎?《勞基法》第 84 條不是已經明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如果《醫師法》或《教師法》中的規定比《勞基法》好,當然是依《醫師法》和《教師法》的規定啊!問題是,目前《醫師法》或《教師法》的工作條件規定不足 – 尤其是「工時」,所以才需要先以《勞基法》來保障啊!   事實上,「台灣醫生工時過長」早被各界垢病(尤其住院醫師平均每日工時達 14 小時),不但影響醫生健康,更損害病人的醫療品質!而「台灣教師超時工作」其實也不遑多讓,尤其是中小學教師平均每日工時達 10 ~ 12 小時,以致教師身心俱疲。這便是近來「教師團體協約」期望解決的問題。   希望媒體報導勞動部長的言論是一場誤會,否則,這種「關心資方」的勞動部長真該下台了!

〔政策議題〕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 要開對葯方 (2015-10-15)

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 要開對葯方   近十餘年來,「不適任教師」不時成為熱門話題,教師團體與家長團體經常為此爭論不休,甚至數度在國會角力,勢同水火。 針對「不適任教師」處理争議,家長團體最常批評的用詞是「師師相護」,矛頭直指「學校教評會」及「教師申評會」,認為問題在於其中教師代表人數過多;於是,一再要求政府及民代修改「教師法」予以降低。 然而,全國教師會曾以具體數字說明,我國自有「學校教評會」制度以來,被「學校教評會」判處停聘、解聘、不續聘的人數遠高於往年,證明「學校教評會」效能並非家長團體所言。 至於「教師申評會」,全國教師會也以 94 年 1 月至 95 年 8 月間「台北市教師申評會」的申訴案件統計指出:在全部 118 件申訴案中,申訴成功(被判「撤銷原處分」)僅 28 件,占全部案件不到四分之一(其中,有關「教評會停聘、解聘、不續聘」的申訴成功案件更僅有 3 件),主要原因都是「程序瑕疵」。可見申評會也沒有「師師相護」。 家長團體的另一個訴求方案是「教師評鑑入法」。他們認為:不適任教師之所以無法處理,在於沒有「全面進行教師評鑑」;而教育部目前進行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則既沒有強制性,也沒有威赫效果。然而,已實施多年的「大學教師評鑑」卻告訴我們,教師評鑑不但不能有效淘汰不良教師,甚至可能成為校方「誣陷忠良」的工具。 那麼,到底該怎麼辦呢?換個問法,什麼才是真正「對症下葯」的處方呢? 事實上,目前中小學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確實有嚴重的制度缺陷,而這正是「不適任教師」始終無法有效處理的真正原因。第一,我國至今並無「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完整法令,教育部訂定的「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僅為行政指導,其實並無法律約束力。第二,即使是教育部的「注意事項」,其設計(包括啟動、調查、認定標準、輔導配套等等)也十分粗糙,一來造成校方不願啟動,即使啟動也效果不彰。 本會參與全國教師會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為期二年的研究,決定以美國成效卓著的「教師同儕協助和審查方案( 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 )」為藍本提出修法版本,以顯示提昇教師品質的決心與誠意。更希望藉此促成與家長團體的和解;畢竟,親師應該合作–而非對立,教育才能成功!

〔政策議題〕【104-10-13全教總新聞稿】宣示教師組織提昇教師素質的決心 全教總主動提出教師法修法版本

【全教總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5年10月13日 信任與專業才是解決不適任教師的關鍵 宣示教師組織提昇教師素質的決心 全教總主動提出教師法修法版本   有關不適任教師之處理,向來引起社會關注,家長團體最常批評的用詞是「師師相護」,教育部為加快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也擬修正教師法,準備引進外部人員進入學校教評會。   然而,台灣自有「學校教評會」制度以來,被「學校教評會」判處停聘、解聘、不續聘的人數遠高於教評會制度建立前,證明「學校教評會」效能並不差,各級教師申評會的數據也顯示,教評會、申評會並沒有「師師相護」。   全教總認為,想用教師評鑑來處理不適任教師根本是緣木求魚,而且會產生更多問題;削減教評會和申評會中未兼行政教師代表、納入外部學者專家和所謂社會公正人士的做法,也會破壞現行的專業審查機制,屆時教師工作權的保障將受到嚴重侵害。   那麼,什麼才是真正「對症下葯」的處方呢?   為能更積極、有效率的處理不適任教師,教師組織除辦理相關研習課程,全國教師會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經過二年的研究,決定以美國成效卓著的「教師同儕協助和審查方案(Peer Assistance and Review)」(如附件一,頁3)為藍本提出修法版本,宣示教師組織提昇教師素質的決心。 全教總修法主張 一、 增列主管機關設置之「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簡稱『專審會』)」,學校教評會可決議將教學不力教師移送「專審會」調查及輔導。(協助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 二、 「專審會」之組成包括教育學者及同級教師會代表,其中同級教師會代表不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合作共治精神) 三、 由「專審會」指派「教學專業輔導員」進行疑似不適任教師的調查、輔導,最後由「專審會」依「教學專業輔導員」的輔導報告進行「審議」。「審議」結果送交學校教評會評議。(專業調查與輔導) 四、 強化「同儕輔導」效能,使制度兼具「同儕輔導」及「教學評鑑」的目的與功能。(輔導與評鑑並重) 五、 「教學專業輔導員」由現職教師調任,其甄選、培訓、任用、任期、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由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協商訂定。(確保專業品質) 全教總修法版本 一、增訂教師法第14-4條(如附件二,頁4): 有關第14條第1項第12款及第13款案件之處理辦法,由教育部與全國教師會協商後定之。 教師涉有第1項第14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情形,高級中等以下學

〔政策議題〕校園食安,應標本兼治 (2015-10-8)

校園食安,應標本兼治 日前,本市營養午餐白飯添加物事件又引發校園食安問題的討論。雖然,這次事件的報導曾受到公民記者質疑「粗糙」(詳見 全文 ),但本會其實樂見因為這事件而引發社會對「食安問題」的持續討論,讓這個複雜難解的議題,可以獲得「如何解決」的社會共識。 事實上,營養午餐的安全管理問題,除了推動食安法規的立法及執行,更涉及食品加工產業鏈及其背後的農業、畜牧業,甚至涉及人民認知及整個社會需求等等問題,絕不單純;而這正是本會近來大力推動「食農教育」的根本原因。 因為,唯有人民對「食物來源」等相關知識有較深入瞭解,人民才可能有理性判斷的能力,並採取正確的行動。而學校老師,正是傳遞正確知識最重要的人。 ------ ■本會近年推動「校園食安」大事記: 100 年      本會參與全教總「麥田見學」計畫,並於本市進行推廣。 101 年      本會參與全教總「豆麥見學」計畫(「麥田見學」計畫擴大版),並於本市進行推廣。 101 .03.1 5  本會參與「全國食物安全聯盟」於行政院之抗議活動,提出三大訴求:「完全禁止瘦肉精,不准有條件開放」、「政府食物安全政策應透明公開」、「政策制定應有公民參與機制」。(詳見 新聞報導 ) 101.03.29  本會串連高雄地區民間社團成立「全國食物安全聯盟 (SFA) 高雄連線」,提出三大訴求,並表示將: 1. 持續要求教育局落實學童營養午餐應全面通過 CAS 認證, 2. 推動「營養午餐每周一日在地安全食材」運動。(詳見 新聞稿 ) 102 年      本會參與全教總「 咱糧學堂-國產雜糧復興之校園勸學計畫 」,並於本市進行推廣。 103.6 ~     本會成立「食農教育小組」,以推廣全教總「咱糧學堂」計畫,由黃文欣老師擔任召集人。 103.6 ~ 11  本會與「 主婦聯盟合作社 」合作辦理三場「食安教育研習」及二場「親土近農推廣研習」。 104.04.13  本會「食農教育小組」召集人黃文欣老師與「生態教育小組」召集人周益村老師參與主婦聯盟舉辦之「餐桌上的安全在哪裡?~談食育立法」座談會。 104.6 ~     本會「食農教育小組」召集人黃文欣擔任「全教總咱糧學堂諮詢教師」。 104.10.07   本會承辦「全教總咱糧學堂 - 復興國產雜糧計劃推廣説明會~高雄場」。(詳見 活動報導 )

〔政策議題〕「統合視導」的錯誤與惡果 (2015-10-2)

「統合視導」的錯誤與惡果 繼宜蘭縣長林聰賢公開宣布將拒絕教育部統合視導之後,包括台中市、台南市、新竹市和桃園市等直轄市也隨即表示跟進,即使不打算跟進的縣市,也建議教育部應簡化;可見,「統合視導」的積怨已深!事實上,宜蘭縣政府對於「統合視導折磨學校與教師」的描述(註 1 ),早就是基層多年來的真實感受;只不過基層老師人微言輕,不受重視罷了。 那麼,究竟統合視導的錯誤何在?又造成了哪些惡果?我們簡單分析如下: ■統合視導的四大錯誤 一、視導項目過多又過於瑣碎 以 103 年的「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為例,包括教育部及國教署 20 個司處組共計 65 個「評鑑大項」、 218 個「評鑑項目」,合計「評鑑細項」更高達 668 個;以每年 200 個上課日,學校平均每天要處理 3.3 個「評鑑細項」;而這些還不包括地方教育局和其他單位的訪視評鑑(例如:學校評鑑、防治登革熱訪視)。視導項目如此繁雜,不但壓得基層行政人員喘不過氣,更排擠了「學校經營」和「支援教學」的原本工作。 更可議的是,統合視導的評鑑項目太瑣碎;不但連老師的「教學評量」要評鑑,甚至還管到教學評量(英語)的細節(「學校各年級定期評量有英語聽力」、「平時或定期評量至少包含 1 次口說測驗」)。姑不論這種「績效導向」的評鑑是否恰當,中央層級的視導竟然出現這種「只見 秋毫 ,不見 輿薪」的 指標,也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了! 二、偷渡「不合法」項目 103 年,教育部通令各縣市,要將「特教新課綱」列入統合視導。然而,「特教新課綱」實為 2008 年教部委託學者的研究案,從「研擬」到「試辦」,均未經過教育部「課程研究發展會」及「課程審議會」的正常機制,實有違法之虞;且「特教新課綱」內容偏離特教理念,已受基層教師及家長質疑。 三、視導指標「無視教師專業」、「干預教學專業」 《教育基本法》第 8 條規定:「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但統合視導卻明顯違反! 以【交通安全教育】的視導項目為例,其中有指標要求「規劃教學進度的設計教案,融入九年一貫課程活動中」; 【防災教育】也有「當年度除辦理演練外,均有採融入課程教學、競賽、示範觀摩等其他形式辦理」的評鑑細項;凡此「融入課程」的指標,在統合視導的許多項目中都有。 但根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交通安全教育」或「 防災教育」 並不屬於任何一個學習領域,也無法歸於七項「重大議

﹝組發活動﹞老師如果快樂,孩子就能快樂!教師節,當然更要讓老師感受快樂!(2015-09-29)

老師如果快樂,孩子就能快樂!教師節,當然更要讓老師感受快樂! 為慶祝教師節,本會特別與高雄市電影館合作,於9月25日在高雄市電影館放映法國療癒作家Francois Lelord小說改編的《尋找快樂的15種方法》,並以超優惠票價邀請會員教師一同慶祝自己的節日,用不一樣的方式寵愛自己!! 正如電影《尋找快樂的15種方法》中男主角所說「快樂是瞭解如何慶祝」,今年選擇用電影欣賞的方式,就是希望以不一樣的方式,給基層教師打氣、補充能量。也期望各界能多給老師掌聲,讓老師的教學路走得更長久。

〔政策議題〕【104-09-29新聞稿】教育局有條件拒絕統合視導 教師工會要求立刻停止不合理項目

【104-09-29新聞稿】教育局有條件拒絕統合視導 教師工會要求立刻停止不合理項目 在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強烈訴求,以及基層教師的殷殷期盼下,教育局終於表態「若在今年 12 月實施統合視導前,無法具體回應各縣市需求,高雄市將跟進各縣市拒絕統合視導行列。」 然而,如此作為對於「減少行政干擾」顯然緩不濟急,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董書攸呼籲教育局,應立刻停止配合「明顯干擾教學」的視導項目;例如教育局新聞稿中提到的「英語教學評量」,還有日前,教師工會發文建請教育局停止要求學校回報的「特教課程計畫」,以及矯枉過正的補救教學實行方案等。 董書攸理事長表示,既然教育局呼籲教育部「召開統合視導檢討會,以回應各縣市要求」,教育局對於明顯不合理的項目,就應該有明確的立場;「不該配合的,就立刻停止。」若仍欲拒還迎、半推半就,就難免基層質疑教育局:「說一套,做一套」,根本是唱高調! 董書攸指出,教育部將「特教新課綱」列為 104 年統合視導的項目,不但「新課綱」的研發合法性有問題,又屬「試辦」性質,本來就有違「依法行政」之嫌;教師工會已一再向教育局喊話要求停止,教育局卻始終不願明確答覆,如此作為,如何能翻轉教育?而補救教學方案實應因地制宜,而非不管大、小、城、鄉學校,一律使用單一標準篩選需進行補救的孩子。 董書攸建議教育局,仔細檢視教育部統合視導項目,並做地毯式的檢討,以提供教育部改善依據。 對於教育局所謂:「成效檢核、資料彙整、督學視導等不列為訪視評鑑的項目」,其實仍然會造成學校堆砌資料、華而不實的軍備競賽,也應適度修訂。 附錄 : 【高雄市政府代發教育局新聞稿】高雄市呼籲教育部立即召開104年統合視導檢討會 ------------------------------------------------------------------------------------------------------------------------------- 相關新聞報導: 【自由時報】統合視導推拖拉 高市教師工會要求停止不合理項目 【自由時報】「統合視導」指標項目 高市將全面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