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校園議題﹞危機四伏的教學現場—當老師的您,安心嗎?<Part 1>(2015-12-11)

危機四伏的教學現場當老師的您,安心嗎?<Part 1


  老師在教室內處理學生糾紛,因使用了較為嚴厲的語氣用詞,導致學生心生不滿,家長到校狀告老師並打算興訟

學生下課在校園內追逐奔跑,衝撞意外,導致該生肢體嚴重受傷,家長認為老師須負責任

老師上課時進行人體彩繪活動,未注意到學生調錯顏色而塗在小朋友臉上,導致被同學取笑,造成心理創傷,家長不滿學校沒有妥善處理,已讓小孩轉學並打算提出訴訟

家長投訴老師利用午餐時間在教室播放驚悚片,學生覺得不舒服而吃不下飯。校方解釋是要提醒學生不要惡作劇,因為小疏失可能引發災難,然而家長不願接受

以上的場景是否似曾相識?可能您有遇到過,可能您周遭的同事遭遇過。現在的教學現場不比從前,當老師的您是否對於認真教學卻可能因為誤解而需面臨不理智的對待而感到灰心?

有人說,只要安份守己、認真負責,又行善不落人後,哪裡需要教師責任保險(下稱教責險)!這話只說對一半,因為我們無法預料會遇到怎樣的學生或家長,不實的告發事件、法律訴訟與恐嚇要脅,在我們的教育場域,已開始層出不窮,一如日本「怪獸家長」的前車之鑑,據報導指出,日本教育界投保「教職員訴訟賠償責任險」的比例,明顯的逐年增加,東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於2009年就已有三分之一的投保率,從2000年的1300人,只不過短短幾年,就暴增到2009年的26000人。這種自費的個人保險,是為了教職人員可能涉及此類訴訟案件而設計的。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除了工會原有的訴訟補助,更貼心為會員老師規畫教責險,以因應愈來愈多的校園紛擾事件,彌補現有校園保險之不足,讓您教學無後顧之憂!

教責險是責任保險的一種,與任意汽車責任保險類似,只是保障的對象不同,前者是教師,後者是駕駛人。也就是說教師因執行職務或管教權之疏忽或過失,造成學生受身心傷害、死亡,或有智財權的侵害,在有可能負賠償責任的情形下,於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替教師負賠償責任。

既然是保險,教責險自然與其他責任保險相同,也就是「故意的違法不賠」、「保單除外條款不賠」,對於體罰或其他違法的處罰行為,依保單除外規定將不會理賠,否則不就鼓勵大家利用保險逃避責任?不過,若老師在教學上依法實施輔導及管教的義務,卻因為疏忽使學生受到傷害而遭賠償請求,則教責險便是您最好的保障。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