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10月, 2011的文章

〔政策活動〕100/10/29南區第一場「幼托整合後幼兒教育之發展」研討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2011-10-4)

100/10/29南區第一場「幼托整合後幼兒教育之發展」研討會,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一、計畫名稱:100年度「幼托整合後幼兒教育之發展」研討會 二、計畫目的:協助幼兒園教師瞭解幼托整合後幼稚教育發展趨勢,提昇教師對教育議題的關注及參與教育活動的熱忱。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四、協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五、參加對象:幼教老師50名(會員優先錄取) 六、研習時間:100年10月29日(星期六), 08:30-16:30 七、研習地點:高雄市教師會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155號6樓之1) 八、報名方式:100年10月24日(一)下午17時前,登入「全國教師會線上研習報名系統」完成報名手續,  網址: http://www.nta.org.tw/linestudy/2/content.asp?actno=187 九、研習時數:全程參與研討會教師,發給進修研習時數6小時,課程結束後二週內由全國教師會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核發。 十、活動內容概述:   1.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改制之政策實施及配套。   2.幼托整合後教師與教保服務人員權益之探討。   3.從新課綱探討幼兒園之發展。 十一、預期成果:    1.增進教師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政策推動方向及相關配套措施之了解。    2.協助教師對幼托整合後各項相關權益之了解。    3.促進幼兒園教師深入理解從新課綱。    4.透過研討會做經驗分享。 十二、聯絡人:高雄市教師會 張恆耀祕書(聯絡電話: 07-7235660轉31) 實施計畫下載: 活動計劃

〔政策議題〕課稅配套之減授課確定從101年1月1日實施 (2011-10-28)

各位會員教師:   本會於今日上午發出電子報,有關全教會回答課稅配套實施期程。教育部於今日下午以最速件發函(臺國(四)字第1000186864A號, 如附件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課稅減課配套確定從10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摘錄重點如下: 一、公私立國中小一併適用。 二、100學年度期間,為避免影響學校課務,以不調整課務並補發原授課教師鐘點費之方式辦理。   本會重申,課稅配套的目的為提升教育品質,實質降低教師負擔,增加教師備課時間,故提升教師員額編制為終極目標,但現階段(100學年度)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及學校穩定運作原則下,以補發鐘點費方式辦理。   減課後造成代課教師比例過高問題,本會已向教育局提出提高教師編制訴求,近期內將舉辦論壇以研擬解決方案,請各位會員教師踴躍參與並拭目以待!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

〔會議報告〕101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稅配套措施(國小部分)會議【情形報告表】 (2011-10-26)

101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稅配套措施(國小部分)會議【情形報告表】  本會出席 代表姓名 任懷鳴、周益村 聯絡電話 07-7235660 開會時間 100 年 10 月 26 日(三),上午 09 : 30 開會地點 高雄市楠陽國小 2 樓會議室 主持人 國小教育科長顏奇坪 召開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開會事由  研商 101 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稅配套措施(國小部分)會議 會議內容摘要 本次會議重要結論如下:(※仍以教育局會議記錄為準) 一、101年度,國小教師(包括兼任主任、組長、導師、專任教師),皆採固定節數如下: 12 班以下 13 ~ 24 班 25 ~ 36 班 37 ~ 60 班 61 班以上 主任 3 2 1 1 1 組長 14 13 12 11 9 導師 16 專任教師 20 二、導師再兼組長之授課時數修正為「不得低於12節」(原為14節)。 三、增列「學校之工會人員減授課,依工會與雇主之協商約定辦理」。 ●本會代表於會中詢問相關問題,並獲答覆如下:   一、有關特教教師(包括各類特教班及資源班)之減授課,顏科長表示:特教科將另召開會議討論;但原則上,應該「依目前已固定之節數再減2節」。   二、下學期減課後之課務處理,顏科長表示:教育局將行文各校:「依教育部函示,各校得考量學生學習,以原有排課之最小變動為原則。」   三、私立學校教師之減課,顏科長表示:教育局已向各私立學校要求呈報本學期之授課節數,將函報教育部依此減課。   此外,本會呼應現場與會校長之呼籲:應檢討提高現行教師編制,以解決課稅減課所造成「代課教師比例過高」的問題。顏科長表示:教育局也很重視這個問題。

﹝組發活動﹞教育局與教師組織座談會報告(2011-10-20)

教育局與教師組織座談會報告 ●報告人:任懷鳴 ●時 間:2011年10月18日(二)下午19:20~21:30 ●地 點:青年國中第一棟2樓會議室 ●主 席:教育局長蔡清華 ● 教育局出席人員:  局長蔡清華、副局長陳金源、副局長郭金池、主任祕書王進焱、專門委員潘春龍、專門委員戴淑芬、  高中職科長游淑惠、國中科長陳佩汝、國小科長顏奇坪、幼教科長吳文靜、特教科長黃盟惠、  體衛科長周明鎮、人事室主任蔡亮長 ● 本會(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出席人員:  陳建志、周益村、蘇宗賢、任懷鳴、郭美伶、張俊銘、陳銘燕、廖妙蓉、洪瑞和、許惠珠、秦家凱、林志賢、  曾文正、黃郁棻、楊淑淨、陳鈴冠、馮秀真、蘇麗君、董書攸、宋維哲、王昭明   ● 座談會內容:  本次會議為教育局主動邀約,對象為本市4個教師組織,目的在聽取教師組織的意見。於是,本會彙整9月、10月所舉辦之2次會長會議、2次理監事會及2次「校務問題座談會」所蒐集之議題,並選擇其中9項較重要或較有急迫性之議題,於現場提出如下: 一、  目前「代課教師」招聘不易,經常只能招聘到非合格教師;請教育局督導各國中小,要求遵守「控留專任教師員額之比例不得超過5%」的法令規定,以維護教學品質。  二、  原高雄市學校共144校(含2所專設幼稚園),校護編制應2人之校數有79所,但實際聘足2人之學校僅3所;然而,原高雄縣57班以上學校卻皆已補足校護2人。請教育局儘速達成「40班以上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2人」的法定編制。  三、  教育局辦理學校志工評鑑,實已造成學校困擾(尤其是偏遠、弱勢地區之學校);既然立法精神是為了獎勵,建議志工評鑑辦法刪除「考列丙等」,此外,建議開放各校自由參加評鑑。  四、  有關幼教議題有四:1.目前專設幼稚園之行政編制並不合理,建議應比照國小。2.幼稚園教師屬包班制,若兼任行政,無法兼顧;建議應另編制代理人力。3.教育局之幼教教師研習幾乎於假日辦理,但要求老師自行調課補休,建議應改成「派代補休」。4.國小附幼之行政工作,雖教育局已函請各校應回歸各行政部門,但各校落實狀況不佳,請教育局督導改善。   五、  有關體育班議題有四:1.國中體育班原規定統一招生時間,但常因部份學校招生不足,辦理二次招生,易生弊端,建議以專長及成績選填志願方式招生。2.今年「體育班專長教師甄試」有作業疏失,建

〔政策活動〕【100-10-15新聞稿】 教師工會辦論壇,化解國中課後輔導困境

【100-10-15新聞稿】  教師工會辦論壇,化解國中課後輔導困境 今( 15 )天上午,一場由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及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共同主辦的「國中課後輔導之困境與突破」論壇,於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的小型劇場順利舉行;會中,針對目前國中辦理課後輔導的問題與困境作深入的探討,並嘗試提出解決之道。 首先引言的是高雄市教師工會的趙翊雯老師,報告該會所做「國中課後輔導問題」的調查研究結果;其中,從來自原高雄市 29 所國中的 1115 份有效教師問卷,發現: 29 所國中皆有第八節及第九節課後輔導,其中 19 所甚至也有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學生參加課後輔導的人數比例為:第八節 96 %、第九節 62 %、晚自息或假日自習 21 %; 顯見課後輔導風氣之盛,但晚自息或假日自習則不如外界原先的猜測。其次,教師認為學生課後輔導主要來自家長或學校的要求,較少來自本身的意願,而教師的要 求更少。至於「教師的參與意願」則出現複雜情緒,大部分老師都因「在超鐘點的狀況下,師生身心俱疲」或「想保留時間陪伴家人個人進修」,呈現低度的參與意 願;但卻因為「學生留校總比在外遊蕩來得好」、「可搶救經濟弱勢學生」、「可彌補落後學生的學業落差」等等判斷,呈現出「不得不參與」的責任感。最後,該 研究提出四項建議:(一)應對外澄清:老師不是「晚窒息」的元凶;(二)課後輔導應重視教師參與意願;  ( 三 ) 應澄清國中第八節課之功能,並檢討課程綱要的份量; ( 四 ) 落實有效之補救教學,加強弱勢課後照顧。 高師大方德隆教授則就「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引言,他指出: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其實不只是「教學時數」的問題,還涉及「課程版圖」的空間問題,甚至是教師「教學領域」的認同問題。例如:九年一貫課程採學習領域來架構整個課程結構,對於「社會」和「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衝擊最大,因其被統整得最厲害,宛如幾個人原先各有一幢房子,如今卻同時擠在一個房子下生活且搶著  ( 或推脫 )  做家務工作。其次,新的課程規劃造成學習節數不足(尤其是小學的語文及數學領域),則是課後輔導(或補救教學)需求的根本原因。而「學科本位」的心態則是課程合理調整的最大障礙。 第三位引言高師大張新仁教授則就「 補救教學」提出目前新的學術發現,包括:在學校層級建立「多層次的學習支援系統」,以及教室教學層級的「有

〔政策消息〕【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訊息】減課包括兼任行政教師 (2011-10-14)

減課包括兼任行政教師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100.10.14 1.        在課稅配套案中,從 95 年初的四項方案中,減課部份就以全部國中小幼稚園教師為對象,包括兼任行政之教師在內。 2.        某些團體或因不了解,或因特別目的,過去一再宣傳減課不及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但這完全不是事實! 3.        經過教育部再三確認,上述原則不變,惟因要頒布(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為「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基準」,把兼任組長、主任減兩節之上課節數一併放進去,目前教育部已開過兩次會,正在完成內部法制程序,待完成後則應儘快發布。 4.        待教育部完成內部法制程序後,各縣市政府須依教育部所定「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基準」及 100 年 9 月 20 日發布之「調整授課要點」,訂定各縣市因應學校班級規模更細部之教師授課節數表,這部份各縣市政府應邀各縣市教師會或教師工會研商之。 5.        本會將持續追蹤中央對每縣市的金額,能依人數核發確實到位。

〔政策議題〕好消息:三個來自官方的善意回應! (2011-10-14)

各位會員老師:   針對會員之反映事項,有三個好消息向大家報告:   一、教育局:同意「科學園遊會」得免設攤 針對教育局強迫學校參加正常教學以外之活動,本會於 9/20 發文(參見 公文 1 )抗議後,又於 10/5 至市府陳情。其中,關於要求原高雄市國中小皆須參加「科學園遊會」部分,教育局已同意:「科學園遊會」得免設攤(參見 公文 2 )。   二、教育局:同意改善開會困擾 針對教育局要求學校人員參加會議所造成的困擾(會議通知太晚、僅公假課務自理),本會於 9/29 發文(參見 公文 3 )要求教育局改善;教育局也已函復本會,同意盡量改善(參見 公文 4 )。   三、勞工局:請教育局提醒私校勿觸工會法 針對部分私立學校對本會所屬學校分會疑似有不友善之態度,本會於 9/29 發文教育局及勞工局(參見 公文 5 ),請其提醒各私校勿觸工會法;目前本會已收到勞工局函請教育局提醒各私校(參見 公文 6 )。   以上報告,有進一步訊息,會隨時向大家報告。   敬祝    教安!   高雄市教師工會 敬上 2011.10.14

〔會務消息〕 【991013新聞稿】高市教師會推薦市議員候選人,4選區共計11人

【991013新聞稿】高市教師會推薦市議員候選人,4選區共計11人         為因應大高雄市第一屆市議員選舉,高雄市教師會經過縝密之討論及篩選程序,已完成本次市議員候選人之推薦,包括4個選區共11人上榜。 推薦人選如下: 第  4選區〈左營區、楠梓區〉共推薦4人:藍健菖、陳麗珍、林瑩蓉、黃石龍。 第  6選區〈鹽埕區、鼓山區、旗津區〉未推薦。 第  7選區〈三民區〉共推薦2人:黃柏霖、康裕成。 第  8選區〈新興區、前金區、苓雅區〉共推薦3人:蕭永達、周玲妏、吳益政。 第10選區〈前鎮區、小港區〉共推薦2人:林國正、曾麗燕。         9月15日,本會理事會通過「2010第一屆市議員候選人推薦辦法」,決定以「現任高雄市議員之參選人」為推薦之選擇對象。篩選過程分為二階段:         第一階段為「會員代表大會票選」:會員代表大會票選之前,由本會蒐集現任高雄市議員之資料供會員代表參考,資料有三:(1)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之議員評鑑結果。(2)本會整理歷來市議員參與本會活動或支持本會訴求之記錄。及(3)發函全體現任高雄市議員,請其提供任內之教育問政成績。10月6日,本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經投票半過數贊成者,成為「預備推薦對象」。         第二階段為「簽署教育訴求」:獲選為「預備推薦對象」者,由本會徵詢其是否願意簽署本會提出之「教育政策訴求」;願意者,即確定為本會推薦對象。         未來,本會將透過刊物(港都教師報、電子報)及其他各種管道推薦這些候選人,請會員支持,並請會員也廣為宣傳。此外,本會也會通知這些候選人可在其文宣上印上「高雄市教師會推薦」字樣。         本會認為: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人民團體有責任運用政治的力量來改善國家和社會,而「讓好人當選」就是一個重要的方法。本會有信心,這些被推薦者當選後,將對新高雄市教育環境的改善作出貢獻!當然,本會仍將盡力扮演好監督的角色。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會 理事長 于居正  附件: 2010 高雄市教師會「教育政策訴求」

〔政策消息〕100學年度考績發放時程最新消息 (2011-10-13)

各位親愛的會員教師: 有關考績獎金發放問題,經本會與教育局溝通後,報告如下: 一、  教育局人事單位已經完成審核,目前卡在發文單位(秘書室)。  二、  發文單位說明,最近因公文量大增(如:8千多份的退休案件…等)及教育局下禮拜要搬遷至原高雄市市議會,所以在時程上有所延誤,請多諒解。  三、  經本會要求下,秘書室主任承諾在10/27前完成整個作業,以便學校發放考績獎金。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

〔政策議題〕各校應透過校務會議制訂級科任編配辦法-教育局並未要求各校訂定導師工作內涵 (2011-10-13)

各校應透過校務會議制訂級科任編配辦法-教育局並未要求各校訂定導師工作內涵    日前在10月份會長工作會報中,有本會理事提起國小教育科發文( 如附件: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43482號、高市四維教小字第1000046746號 )至各校要求制訂導師辦法一事,經本會向國小教育科查證,應為國小科要求各校依據教師法第十七條訂出【級科任編派辦法】,並非制定導師工作義務內涵,特發此信通知各位老師。   提醒各位老師,若學校尚未訂出擔任導師之輪流機制的相關辦法(如積分選填制、自願制、協調制....等方式),應盡速依法制訂並送校務會議後實施。   至於「導師工作義務、內涵」並非級科任編配辦法(或導師遴聘辦法)中應定項目。事實上,無論國小、國中、高中職,導師之工作內涵,連教育部都訂不出來,可見爭議性太高,各校不應躁進。   綜上,若各校尚未有級科任編配辦法(或導師遴聘辦法),建議由貴校教師會、教師工會匯集會員老師意見,可主動提案送校務會議,若各校已訂有相關辦法,也可考慮將無關導師輪流機制又容易造成爭議的內容刪除。   以上跟各位老師報告,若有疑問,歡迎來電or來信討論    敬祝 教安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

〔教學議題〕強迫參加活動,抗議有成 (2011-10-6)

各位會員教師您好:     本會於 9/20 發文抗議後,經多次協調不成,決定於昨天( 10/5 ) 至市府陳情。今天 ( 10/6 ) 各校應該都收到教育局重新發函,明示性別平等教育宣導「話劇表演暨影片競賽」,各校自由參加( 如附件 )。對於教育局勇於改過本會予以肯定,希望教育局記取教訓,勿再犯相同錯誤。     昨日至市府陳情的媒體報導: 公視晚間新聞: 課外參賽擾教學,高市教師抗議 聯合報: 強制競賽過多,老師行動劇抗議 聯合報: 多元教育成強迫,教師要自主權 中國時報: 雜七雜八外務多,老師抗議啦! 公視、新浪網: 課外參賽擾教學,百教師上街抗議 蘋果日報: 3 個月辦 3 活動,高市干擾教學   本會自當持續追蹤,一有最新發展,立刻告知各位會員教師。   高雄市教師會 & 高雄市教師工會

〔政策活動〕誠摯邀請您一同參與,10/15(六)「國中課後輔導之困境與突破」論壇 (2011-10-5)

誠摯邀請您一同參與,10/15(六)「國中課後輔導之困境與突破」論壇 (一)呈現國中課後輔導之問題與困境。  (二)針對國中課後輔導之兩大功能(補救教學、課後照顧),            分析其造成困境的因素,並嘗試找出解決之道。 活動時間: 100年10月15日(星期六)09:00~12:00 活動地點: 高雄師範大學小型劇場 報名方式:  (一)報名網址: http://www2.nknu.edu.tw/edu/1001015/Gform.htm                      (二)報名截止日期:100年10月7日                      (三)錄取公告日期:100年10月12日,網址同上                     (四)連絡電話:07-7172930轉2153鍾怡華小姐  報名費用: 免費。  線上閱覽: 活動計畫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 協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                    高雄市關懷教育協會 參加對象: (一)高雄市教育局官員、(二)高雄市議員、(三)國中校長、                     (四)國中教師(教師工會/教師會會員優先)、 (五)國中家長(家長團體會員優先)、                    (六)師範院校師生 ※現職中小學教師可獲3小時研習時數。 ※主辦單位提供會議資料、茶點,請自備環保杯。 時間 活動名稱 活動內容 08:40~08:50 報到 08:50~09:00 開幕式 主持人: 高雄市教師會     于居正理事長 高雄市教師工會 陳建志理事長 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 陳麗珠主任 (主持人致詞、介紹來賓) 09:00~10:20 主題發表 主持人: 高雄市教師工會 陳建志理事長 引言一: 「國中課後輔導問題」問卷調查報告 (高雄市教師會及教師工會代表, 20m in ) 引言二: 課程改革帶來之教學時數問題 (高師大教育系 方德隆教授, 20m in ) 引言三: 補救教學 (高師大教育系 張新仁教授, 20m in ) 現場提問 ( 20m in ) 10:20~10:40 茶敘時間 10:40~12:00 綜合討論 主

﹝組發活動﹞研習訊息(勞動三法/綜合所得稅實務申報/團體協約)~歡迎踴躍報名參加(2011-10-04)

勞動三法/綜合所得稅實務申報/團體協約 ~歡迎踴躍報名~ ●研習對象: 各校教師工會分會會長(聯絡人)、各校教師會會長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監事 、 高雄市教師會理監事 ● 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 ) 10/19 「勞動三法講習」研習 (課程代碼:878764) 目的: 新勞動三法已於一○○年五月一日勞動節正式公告實施;為使教師更加瞭解「工會組織未來將如何發展?」、 「團體協約該如何簽訂?」、    「勞資爭議發生時該如何處理?」,特辦理此講座活動。 時間: 100/10/19(三),上午09:00-12:00 講師: 全國教師會 羅德水秘書長 ※本研習可取得教育局核予之3小時研習時數。 10/26 高雄市國中小教師租稅研習~「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 (課程代碼:892794) 目的: 國中小教師課稅已確定於101年1月1日正式實施,102年開始繳稅;為使教師瞭解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特辦理此稅務講習活動。 時間: 100/10/26(三),上午09:00-12:00 講師: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服務科 陳幸宜股長 ※本研習可取得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核予之3小時研習時數。 11/16 「團體協約法概述及其適用性」研習 (課程代碼:879502) 目的: 為使教師對「團體協約法」有更進一步之認識,進而瞭解其適用性,特辦理此講座活動。 時間: 100/11/16(三),上午09:00-12:00 講師: 臺南大學 林斌助理教授 ※本研習可取得教育局核予之3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