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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課稅配套之減授課確定從101年1月1日實施 (2011-10-28)

各位會員教師:

  本會於今日上午發出電子報,有關全教會回答課稅配套實施期程。教育部於今日下午以最速件發函(臺國(四)字第1000186864A號,如附件)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課稅減課配套確定從10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摘錄重點如下:


一、公私立國中小一併適用。

二、100學年度期間,為避免影響學校課務,以不調整課務並補發原授課教師鐘點費之方式辦理。


  本會重申,課稅配套的目的為提升教育品質,實質降低教師負擔,增加教師備課時間,故提升教師員額編制為終極目標,但現階段(100學年度)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及學校穩定運作原則下,以補發鐘點費方式辦理。


  減課後造成代課教師比例過高問題,本會已向教育局提出提高教師編制訴求,近期內將舉辦論壇以研擬解決方案,請各位會員教師踴躍參與並拭目以待!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