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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統合視導」的錯誤與惡果 (2015-10-2)

「統合視導」的錯誤與惡果

繼宜蘭縣長林聰賢公開宣布將拒絕教育部統合視導之後,包括台中市、台南市、新竹市和桃園市等直轄市也隨即表示跟進,即使不打算跟進的縣市,也建議教育部應簡化;可見,「統合視導」的積怨已深!事實上,宜蘭縣政府對於「統合視導折磨學校與教師」的描述(註1),早就是基層多年來的真實感受;只不過基層老師人微言輕,不受重視罷了。

那麼,究竟統合視導的錯誤何在?又造成了哪些惡果?我們簡單分析如下:

■統合視導的四大錯誤

一、視導項目過多又過於瑣碎

103年的「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為例,包括教育部及國教署20個司處組共計65個「評鑑大項」、218個「評鑑項目」,合計「評鑑細項」更高達668個;以每年200個上課日,學校平均每天要處理3.3個「評鑑細項」;而這些還不包括地方教育局和其他單位的訪視評鑑(例如:學校評鑑、防治登革熱訪視)。視導項目如此繁雜,不但壓得基層行政人員喘不過氣,更排擠了「學校經營」和「支援教學」的原本工作。

更可議的是,統合視導的評鑑項目太瑣碎;不但連老師的「教學評量」要評鑑,甚至還管到教學評量(英語)的細節(「學校各年級定期評量有英語聽力」、「平時或定期評量至少包含1次口說測驗」)。姑不論這種「績效導向」的評鑑是否恰當,中央層級的視導竟然出現這種「只見秋毫,不見輿薪」的指標,也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了!

二、偷渡「不合法」項目

103年,教育部通令各縣市,要將「特教新課綱」列入統合視導。然而,「特教新課綱」實為2008年教部委託學者的研究案,從「研擬」到「試辦」,均未經過教育部「課程研究發展會」及「課程審議會」的正常機制,實有違法之虞;且「特教新課綱」內容偏離特教理念,已受基層教師及家長質疑。

三、視導指標「無視教師專業」、「干預教學專業」

《教育基本法》第8條規定:「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但統合視導卻明顯違反!

以【交通安全教育】的視導項目為例,其中有指標要求「規劃教學進度的設計教案,融入九年一貫課程活動中」;【防災教育】也有「當年度除辦理演練外,均有採融入課程教學、競賽、示範觀摩等其他形式辦理」的評鑑細項;凡此「融入課程」的指標,在統合視導的許多項目中都有。但根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交通安全教育」或「防災教育」並不屬於任何一個學習領域,也無法歸於七項「重大議題」中;即使勉強算在「彈性學習節數」,但依法「彈性學習節數」之規劃權責是在學校。這些,都明顯是干預教學專業。

四、視導指標昧於現實、無理要求

「無理要求」是最讓基層氣憤的!

例如【防災教育】的指標:「製作校園防災地圖,且依張貼地點考量製作規格呈現資訊及結合村里防災地圖運用等之妥適性,予以公告張貼」。 試問,「結合村里防災地圖」是學校應該做的事嗎?

【防災教育】還有下列的指標:「辦理全校性防災教育教學與宣導活動情形:1.當年度辦理 2 ()以上,得8分,每加1場得4分,至多16分。」而類似要求辦理活動的指標也出現在【環境教育】當中。我們不禁要問,全國每年2場防震演習,學校再宣導2次,再加上環境教育須辦理8場以上才能獲得滿分20分,哪一所學校還能夠正常教學?

【防災教育】還有更誇張的,要求學校「結合其他單位資源共同辦理:除消防單位外,能結合家長、志工、民間團體等其他單位社區資源共同辦理。(5)」防災就防災吧,還要「結合家長、志工、民間團體」才要給分數,學校到底還要不要正常教學?

■統合視導的四大惡果

一、「軍備競賽」效應:壓力逐級放大

以【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為例,原本交通部的指標只有8項,但103年高雄市教育局卻「自行研發」、擴充評鑑指標為高中職26項、國小51項、國中68項。除了「項目增多」,地方政府也會「擴大要求」,例如,交通部指標只有「輔導學校建置交通安全教育網頁」,教育局擴充為「須統計使用人次」;交通部指標只有「舉辦交通安全相關活動」,教育局則擴充為「教師須參加交通安全宣導之學習競賽」及「依據校本問題做活動設計」;交通部指標明明只有「加強各級學校『學生』交通事故通報統計」,但教育局卻額外加上「轄區交通事故資料統計分析」和「事故特性態樣分析」。(註2

而學校也同樣會「求好心切」,再自行放大。例如,今(104)年【家庭教育評鑑】4大項目,14指標,52細項,但每個細項學校都不會只上傳1個檔案,52個細項最少會有1百多個檔案,耗時費力。

二、耗損行政人員,造成「學校找不到人當行政」

以本會抽樣某校為例,為了準備【家庭教育評鑑】,該校校輔導主任、組長每天加班到晚上78點,因為上傳系統設計不良,一次僅能上傳一個檔案,傳錯不能刪除,以致中秋連假加班至凌晨23點。只為了上傳52個細項,卻達近300個附加檔案。試問,如此工作壓力,有多少人受得了、撐得下去?

三、造成「重形式績效,不重教育實質」之文化

10287日的文宣網站「愛高雄10000個理由」有一則報導:「…今年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業務,再次獲得肯定,榮獲交通部101年度年終視導─安全教育組全國第1名的成績,連續第七年蟬聯。」然而,諷刺的是,卻有曾獲【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第一名的學校,學生因「無照駕駛」車禍身亡。

四、「造假文化」將對學生潛移默化

這點,相信有識之士都看得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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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據媒體報導指出,宜蘭縣府統計,教育部各類評鑑多達74項,平均每2.6天教師便要接受評鑑考核或訪視,所要準備的管考公文、計畫執行、報表、成果彙整等,有300400個表格,各校無不窮於應付,侵蝕老師精力及時間。

2:經本會舉辦論壇、召開記者會、請議員質詢等方式不斷的爭取,終於在103.09.03 本會代表出席教育局「交通安全評鑑指標整併會議」,表達應減少指標,降低干擾基層教學的無謂作為時,得到教育局以下結論:1.初評(線上評鑑)僅保留大項指標,細項指標「全數刪除」;2.獲全國評鑑「乙等」以上之學校,受評年度(含)3年內免接受本市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