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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醫教納入勞基法,勞動部長反對? (2015-10-23)

醫教納入勞基法,勞動部長反對?

  據媒體報導,勞動部長陳雄文1022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基於醫療工作具有「特殊性質」,不贊成直接將醫師納入《勞基法》規範,因為《勞基法》給予的彈性較不足;同理,教師的部分也應在《教師法》中明訂,不適用《勞基法》。

  勞動部長果真有此言論,不但令醫療人員及教師失望,恐怕廣大勞工的勞動權益也很難期待能獲得真正保障!

  部長口中的「彈性較不足」到底有什麼不好?又是對誰不好呢?說穿了,不就是擔心:一旦醫教納入勞基法,醫院和學校的「資方」就變得綁手綁腳,無法盡情的壓榨醫生和教師的勞力?於是,我們不禁要問:到底勞動部長該照顧的是勞方還是資方啊?

  如果是勞方,陳部長難道不知道:《勞基法》是勞動條件的「最低規範」嗎?《勞基法》第84條不是已經明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如果《醫師法》或《教師法》中的規定比《勞基法》好,當然是依《醫師法》和《教師法》的規定啊!問題是,目前《醫師法》或《教師法》的工作條件規定不足尤其是「工時」,所以才需要先以《勞基法》來保障啊!

  事實上,「台灣醫生工時過長」早被各界垢病(尤其住院醫師平均每日工時達14小時),不但影響醫生健康,更損害病人的醫療品質!而「台灣教師超時工作」其實也不遑多讓,尤其是中小學教師平均每日工時達1012小時,以致教師身心俱疲。這便是近來「教師團體協約」期望解決的問題。

  希望媒體報導勞動部長的言論是一場誤會,否則,這種「關心資方」的勞動部長真該下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