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會長反應「健康操比賽」之問題回應
致本市國小各校教師會會長
日前有學校反映,教育局99學年度國民小學健身操比賽實施計畫中,強迫各校至少需報名1隊參賽,經本會於3月3日去文教育局(高市教師會第1000000043號,如附件),並去電蔡清華局長表達抗議,今日03/09由體育及衛生保健科李靖葦股長電話回覆:
1. 教育局原無強迫各校參加之意。(備註:此說法與活動計畫不同)
2. 教育局已告知承辦學校可接受各校取消報名。
3. 教育局將正式回函本會。
請各校會長轉達學校相關人員以上資訊,本會也將於收到教育局回函後立即發文校教師會,以提供各校紙本資料。
另,關於是否取消報名一事,請轉達承辦教師,請尊重師生參與意願,妥善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