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接受本會建議:第二學期畢業生期末考查不列入行事曆
先前即有高中職會員反映:教育局提供之行事曆草案中,畢業考與畢業典禮的期程只差一週,對學校來說不管是學生補考、畢業生成績結算、畢業典禮之獎項代表,時間安排上非常不適當;又因國中評量準則並無第3次定期考查週之安排,與草案中之期程不符,請本會向教育局反映。
依據上述反映,本會副理事長陳銘燕老師代表參加5月11日行事曆草案研商會議,會中即具體建議取消該次定期考查週之期程;5月17日局務會議時,銘燕老師再次針對此議題發言,主席裁示再行邀請國中、高中職相關單位召開研議會議後決定。
今日(100年5月27日),教育局發文通知各校100學年度行事曆,並已於網站公布,其中針對畢業生第2學期第3次定期考查週一事,接受本會建議,不列入100學年度行事曆中,由學校依課程規劃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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