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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議題〕「推動校園品德教育績優學校暨優良教案」各校可自由參加! (2011-6-22)

「推動校園品德教育績優學校暨優良教案」各校可自由參加!


  日前,本會接獲會員反映:教育局發函各國小參加甄選「推動校園品德教育績優學校暨優良教案」(100年6月2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1000034552號函),其中,要求原高雄市國小至少繳交一份。經本會向教育局抗議後,國中教育科承諾將立刻通知承辦學校–小港區明義國小,不可強迫各校交件。

  國中教育科解釋:本案(100年度「推動校園品德教育績優學校暨優良教案評選活動」實施計畫)為去(99)年推動之計畫,因原計畫參加對象僅為原高雄市學校,故未要求原高雄縣學校參加。


  本會提醒國中教育科,蔡局長已承諾本會不再假借名義強迫教師參加各項活動;因此,不論原高雄市還是原高雄縣學校,都不應該強迫。國中教育科承認當初發文有所疏忽,將立刻通知承辦學校–小港區明義國小,不可強迫各校交件。

  

  以上訊息,請轉知貴校承辦同仁,若有任何疑問,請電詢國中教育科3373118林稚君老師。


本會聯絡人:任懷鳴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