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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快訊—關於特教教師轉任普通班相關事宜 (2011-6-11)

快訊—關於特教教師轉任普通班相關事宜

近日,多位特教班會員教師詢問有關【轉任普通班教師】事宜,終於在連日的追蹤下,教育局依據教育部解釋函,有了明確的方向,特教科承辦人員告知:已於今日(06/10)發文,預計各校應可於下週一收到該公文。茲將【轉任】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教育部解釋:學校尚有缺額前提下,依教師法及施行細則,經教評會審查後以續聘方式辦理【轉任】(詳見附件)。


●教育局說明:

 1.學校應審慎控管普通班教師缺額,避免因校內特教教師轉任普通班任教後,導致普通班教師須超額介聘。
 2.特教教師應符合當時參加教師甄選簡章中有關服務年資的規定,始得轉任普通班教師。


以上說明提供各位老師參考,唯仍須依教育局正式公文為主。


◎附件:教育部解釋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