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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國中小特教資源班」相關問題陳情有成 (2011-6-10)

「國中小特教資源班」相關問題陳情有成


517日、18日,針對教育局51819兩天分別召開之國小、國中「特教班員額調整會議」,本會分別寄發緊急通知給各校會長,除說明本會立場,也請會長轉達該校代表於會議中共同爭取。


518日,本會理事長于居正及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陳建志連袂拜訪教育局主秘王進焱,表達本會立場。王主秘接受本會所表達之立場,立刻裁示主管科專員一併考量本會意見。


524日,本會理事長于居正率幹部拜訪特教科長,針對「集中式特教班人力編制」部分,教育局同意本會建議:「達成班標準之班級即給足編制~亦即國小學生數10人以下,給12位教師編制,11人以上,給24位教師編制,21人以上,給3班六位教師編制;國中學生12人以下,給13位教師編制,13人以上,給26位教師編制,25人以上,給39位教師編制。」


527日,本會幹部再拜訪教育局長,提出有關「特教資源班」之訴求,局長同意與科長溝通。


63日,本會特教委員會針對「國中小特教資源班」相關問題進行討論,決定向市議會陳情。


67日,本會至市議會正式陳情,並透過教育委員會召集人陳信瑜議員協助,立刻於市議會現場與教育局長及特教科長進行溝通。對本會之訴求方向,教育局表示完全認同,但在做法上或有調整空間。茲說明如下:


■有關「資源班教師編制」問題:

一、 100112日通過之《高雄市市立國中小及幼稚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仍具有法律效力,市府財主單位要求依法編制。教育局同意再向財主單位爭取放寬編制,教育局也請本會一同要求教育部儘快訂定子法,使爭取具有法源 
二、 教育局已接受本會建議:「集中式特教班教師編制」維持現況 
三、 教育局接受本會建議:「現有已成班之特教資源班,雖未達成班標準,不會裁班。」 
四、 教育局會規劃減少師資變動的緩衝辦法,包括:控管退休教師,使超額教師儘量在本行政區或鄰近行政區 


■有關「資源班班群編班/區段排課」問題:

一、 有關「完全抽離」,要點已明定「必須符合完全抽離條件的」,以及「必須由校內特殊教育推動委員會審核通過」;因此,不是「強迫完全抽離」 
二、 有關「集中編班」,要點中也是規定「…為原則」,是有彈性的。但教育局接受本會意見,將研議修正文字 
三、 教育局接受本會建議,會儘快於78月安排說明會,向各校承辦人清楚說明。 



※相關檔案鏈結:

1.【1000607高雄市議會陳情書】

2.《高雄市市立國中小及幼稚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實施要點》之問題說明

3.《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班群編班、區段排課實施要點》之問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