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組發議題﹞【100-06-24聲明】(2011-06-24)

100-06-24聲明


日前,某電子報又為文譏諷本會,其中影射本會幹部許惠珠老師及吳正榮老師於96年獲得本市特殊優良教師之獎勵「出國考察」為浪費公帑。對於無的放矢的言論,本會本不想回應;但為免許師及吳師遭莫名的誤解,本會仍決定予以澄清:

第一、 「出國考察」為原本教育局所訂之獎勵辦法,此獎勵既非本會爭取,更非許師及吳師爭取。如果「出國考察」真的是浪費公帑,應該是批評制度,與得獎者何干? 
第二、 當年獲奬「出國考察」的特殊優良教師共十餘人,批評文卻專挑許師及吳師質疑,是何道理?只因為許師及吳師為本會之幹部?但批評者未做功課,不知吳師96年既非本會理監事,也不是本會會務幹部。 
第三、 本會已於2011-05-26【KTA-e報】《「獎勵特殊優良教師出國考察」不應被汚蔑!》一文中指出:教育部去年恢復辦理之「師鐸獎選拔」,其獎勵方式當中便有「出國考察補助」,而補助金額「每人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但之前(教育部未恢復辦理「師鐸獎選拔」時),高雄市「獎勵特殊優良教師出國」的補助金額為每人3~5萬元;以過去的經驗,獲獎者還必須自費七、八萬元方能成行。以「每人3~5萬元」的出國補助作為這些優良教師的獎勵,如果還被被汚蔑為浪費公帑,叫這些獲獎者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