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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校園議題〕【高教產】協助林晉如【欺騙】社會【調查都不成立】!理事長【何耿旭】不敢否認【造謠抹黑】,還稱本會「整肅教師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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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產】協助林晉如【欺騙】社會【調查都不成立】!

理事長【何耿旭】不敢否認【造謠抹黑】,還稱本會「整肅教師職業工會」!

自上週本會揭發岡山國小事件的另一面真相之後,社群留言區湧進大量的抨擊留言,質疑本會「枉為教師工會」;彷彿只要指出林晉如老師及高教產(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問題,就是「邪惡的一方」。

面對網路聲量的排山倒海,本會必須嚴正指出:捍衛教師權益的同時,絕不能凌駕於社會公義、教育倫理與學生權益之上。高教產協助林晉如營造「調查都不成立」、「學校黑箱整肅」的不實印象,根本是在共同欺騙社會大眾!

一、面臨「調查不公」,教師應依法救濟,本會有成功協助案例;【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卻主張「進入輔導期難以申訴」!

林晉如老師被認定「不當管教成立」進輔導期,是不爭的事實!本會認為,縱使該調查真的認定是「調查不公」,應該是要走「正當的救濟管道」,而不是「造謠抹黑」。(參見:報導一報導二報導三

本會協助教師「進輔導期就提申訴」,有成功的案例(案例參見附錄)。【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參與過上述案件的審議,卻仍公開主張「進入輔導期難以申訴」,要會員放棄合法救濟權益,並批評本會「刻意淡化救濟門檻與風險,進而誤導基層教師並貶損同業!」請問邱凱裕,你的專業何在?居心何在?良心又何在?(詳細說明,請參閱附錄)

【高教產】身為教師組織,在捍衛教師權益的過程,理應發揮專業能力,協助教師依法救濟。請問【高教產】,為何不走正當法治途徑?

二、【高教產】幫助林晉如【造謠抹黑】,【何耿旭】的「努力接住」事實上是【助長惡行】!

林晉如老師以「7萬人追蹤的臉書粉絲專頁」不斷指控【學校行政整肅】、【市府政治迫害】!【高教產】則透過「號稱數萬訂閱量的牛奶瓶報報」及「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臉書粉絲專頁」,全力協助林晉如【欺騙】社會大眾【拿不到報告】、【調查都不成立】,甚至更發出「數十封」攻擊岡山國小的電子報及臉書貼文。

【高教產】非但沒有善盡工會專業提醒與導正,反而誘導林晉如與其同流合污~在高教產網站上,【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至少發表6篇標榜「努力接住」林晉如的文章!在此,我們要嚴正譴責【何耿旭】,這不叫「努力接住」,這叫【助長惡行】!

【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至今【完全不敢否認】【造謠抹黑】的事實,卻反而揶揄、抹黑本會,稱本會為「整肅教師職業工會」。此等低劣手段,不僅暴露其理屈詞窮的窘態,更是對「工會專業」與「教育者人格」的嚴重踐踏!

【何耿旭】身為教師,理應作學生「明辨是非、誠實負責」的表率;然而,何耿旭如今的所作所為,不僅背離教育倫理,更是跨越做人處事的道德底線。

三、工會價值的真正分水嶺:專業救濟vs危害眾人

教師工會存在的意義,應該是運用專業,去協助會員進行個案救濟,推動制度修正與改善整體教育環境,而不是倚恃其社運能量與聲量,幫個別人員掩蓋錯誤、操作政治對立。

高教產的這些操作,難道不是在教他的會員「為了個人私利,可以不擇手段,甚至不惜傷害學校名譽與學生權益」?!當一個工會失去「公平正義」的基本底線,任令偏頗言論撕裂教育場域、毀壞教育倫理,難道不是對工會價值的最大諷刺?!

四、維護教師權益,仍需堅守公平正義

本會認為,「維護會員權益」與「堅守社會公義」不應有所衝突。

面對「家長濫訴、調查不公」,本會一向全力協助個案依法救濟,幫會員討回公道;但本會無法認同,並且必須【譴責高教產】利用「說謊、僅強調有利事證、刻意遮蔽不利事實、操弄輿論、甚至引入政治力」去攻擊、傷害他人。

一個教師組織,如果總是展現「操弄及鬥爭」的實力,教會員「為了私利,可以不擇手段,甚至危害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格尊嚴也在所不惜」,這不是「努力接住」,這是「教歹囡仔大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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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高教產「挺惡法」主張「被通知進輔導期,難以申訴」!

本會無法認同!

●【本會】協助會員「進輔導期,即提起申訴」,最終成功撤銷調查報告!申訴成功的原因,並非邱凱裕說的「程序瑕疵」。

●【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主張「被通知進輔導期,難以申訴」!顯然【專業不足】【沒有基礎行政法常識】!

現行《教師解聘辦法》規定,老師「被認定『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只能配合進入輔導期,不能提起行政爭訟。請問,這難道不是「侵害教師權益」的惡法嗎?

面對惡法,【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居然發電子報表示支持惡法的見解!基層教師被校事會議惡整得還不夠慘嗎?還需要【高教產力挺惡法】來限制教師的救濟權益嗎?還是,單純只是邱凱裕懶得幫會員提申訴

【邱凱裕】不但說「只要具備基礎行政法常識皆知,『通知進入輔導期』實務上多屬調查過程的『中間程序』或『觀念通知』,並非最終的『行政處分』。」還強調「針對非行政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法理上遭駁回本就是常態」

顯然【邱凱裕】是主張【進輔導期難以申訴】、【等到被懲處再提申訴】。看來,當初建議林晉如「乖乖配合進輔導期、先不要提申訴」的,可能不只劉亞平,還包括邱凱裕

說也奇怪,本會幫會員「進輔導期就提申訴」,居然「『違反常態』申訴成功」!不就正好印證了「成功的人找方法,失敗的人找藉口」!

至於本會日前電子報(連結)提及協助會員「進入輔導期就提出申訴,且最後成功撤銷調查報告」的案例,確實是【邱凱裕】擔任「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會」委員期間的案件。【邱凱裕】沒有查明該案的發生時間背景,便以「卸任申評會委員一年半」的理由,主張「未曾參與該案的審議」。還喜孜孜的在電子報批評本會【造謠翻車】,並揶揄本會理事長【李雅文】「申評會隔壁坐誰都不知道?」、「妳難道沒發現…我早就不是申評會委員了嗎?」看來,【邱凱裕】的推理能力實屬堪憂!

本會在上述電子報(連結)曾強調:「教育局網站中還掛有該案的《申訴評議書》可供閱覽,不信大家去查。」既然【邱凱裕】曾經是「資深申評會委員」,要查詢《評議書》應該易如反掌;但是,邱凱裕沒查證就直接發報「指控本會造謠翻車」、「詆毀本會理事長形象」!請問【邱凱裕】:本會到底如何造謠?又在哪裡翻車?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邱凱裕】如此指控是否有「盡到合理查證義務」?是否屬於「以善意發表言論」?在此,本會要善意提醒【邱凱裕】:請盡速發報說明「對本會的誤解」

面對校事會議「調查不公」,「協助會員申訴」絕對是工會重中之重的任務!當時,【邱凱裕】以【高雄縣教師會代表】的身分擔任「 評議會」委員,照說應全力幫老師爭取「申訴有理由」,親自審議過這麼重要的案件,居然完全沒有印象。

看來,【邱凱裕】不只是【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連開會審議案件(幫老師爭取申訴成功)都不夠認真,否則怎麼會全無印象?還提出「程序瑕疵才能撤銷調查報告」的謬論。實在很難理解【高教產】理事長【何耿旭】怎麼會請邱凱裕擔任【申訴部主任】,難道只因為邱凱裕敢顛倒是非、攻擊本會

關於【邱凱裕】【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到底怎麼一回事,或許本會需要再另文說明;好讓大家認清其真面目,以免誤信這位【協助不專業】、【主張難以申訴】且【不認真爭取申訴成功】的【高教產申訴部主任】【邱凱裕】,造成權益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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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補充】邱凱裕「申評會開會請假不實」被記申誡,有提起申訴喔!

●但在「高雄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遭【申訴駁回】。

●在「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遭【再申訴駁回】。

沒錯,【邱凱裕】是【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申訴部主任】;然而,自己兩次申訴不成功的申訴部主任,是要怎麼幫會員申訴成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