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方案宣導
一、為促進與維護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心理健康,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賡續規劃支持服務並委託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辦理。
二、114年度推動規劃如下:
(一)心理健康推廣研習:
學校依需求辦理教師情緒管理、人際關係、正向減壓技巧等課程,提升諮商資源之可及性。
(二)個人諮商服務:
1、服務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校(園)長、專任教師、專任運動教練、聘約有效期限內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2、服務內容:提供教師(含教保服務人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專業諮詢服務;以團體諮商或工作坊方式,幫助教師(含教保服務人員)自我覺察及統整、心理危機介入及其他支持服務。
3、服務流程:
(1)由教師(含教保服務人員)自行或經教師(含教保服務人員)同意後由學校協助提出申請(電話預約或至服務平臺填寫預約表單),由本局114年度受託單位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受理協助媒合。
(2)服務專線:07-3333221分機(209),張小姐。
(3)服務平臺:本市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平台(請點連結):我要預約-填寫預約表單。
4、服務原則:
(1)教師申請本方案個別諮商輔導,每人每年原則5次,但有特殊狀況者,經受託單位認定後,不受次數限制。
(2)學校不得因教師接受本支持服務,而就其工作、成績考核及其他相關權益為差別待遇。
(3) 教師使用本支持服務者,每人核予公假5小時,亦可利用身心調適假前往。
(4)諮商地點,除張老師基金會的諮商場地,亦可請機構協調,派諮商師前往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各分區駐點進行諮商,各分區駐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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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設立於民族國中內)📌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總辦)
l 左營分區(設立於大義國中內)📌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687號
l 大寮分區(設立於忠義國小內)📌高雄市大寮區忠義路1號
l 鳳山分區(設立於青年國中內)📌高雄市鳳山區青年路二段89號
l 岡山分區(設立於路竹高中內)📌高雄市路竹區中華路292號
l 前鎮分區(設立於前鎮國中內)📌高雄市前鎮區新衙路17號
l 旗山分區(設立於旗山國中內)📌高雄市旗山區中學路42號
三、宣導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