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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政策議題〕公幼「增置組長」達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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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幼「增置組長」達連!

8月份的「公幼廚工調薪」案達陣(參見電子報1446),本市公幼的「增置組長」案也終於確定~日前,教育局已發文全市公立幼兒園,明確表示:114學年度起,各園實際招收幼生數90人以上者增置兼任組長1名;實際招收幼生數181人以上者增置兼任組長2名,請各校依相關規定辦理兼任幼兒園組長職務加給事宜,以維護人員權益。並表示:「後續學年度依各學年度實際招收人數再行核定。」(參見教育局公文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7條第5項規定:「幼兒園達一定規模或其分班,得分組辦事,並置組長,其組長得由教師、教保員或職員兼任之;…。」而《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第7條則規定,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之員額編制,各組及分班各置組長一人,由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職員兼任。然而,之前高雄市的公幼僅「全面設置主任(差別只在「兼任」或「專任」)」,卻未有行政「組長」的編制,導致班級數多的幼兒園行政人員負擔沈重。

對此,本會幼教委員會於今(114)年3月即擬定提案,希望高雄能參考台中市或台北市的規定:「公立幼兒園達3個班應設置兼任組長編制1人,6個班級數以上兼任組長編制2人」,而理事長即將此一訴求正式在6月份召開的教審會提案,也順利通過(參見會議報告)。雖然,落實消息稍有拖延,畢竟仍在本(114)學年就實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