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副理事長出席立法院【解決教師荒~校事會議檢討及策進】公聽會紀實
全國教師會李雅文理事:教育部根本沒有邀請全國教師會與基層教師先行商量就直接發布草案內容,除了忽視基層聲音,更是明顯違反「教師法」第51條規定。根據相關資料校事會議最後解聘的僅有3.3%,其行政成本和副作用已經是弊大於利,對於清白老師在調查過程當中的損失,也沒有合理的補償機制。李雅文重申,我們要廢除的是校事會議而非不處理不適任教師。(節錄114.11.24全教總新聞稿)
昨天(11/24),在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教育文化委員會,由萬美玲委員召開「解決教師荒─校事會議檢討及策進」公聽會,原本目的是為了在「校事會議」相關辦法修訂前,讓教育部可以再次聽取教師團體、家長團體等各方意見。
不料,教育部竟然在公聽會的前一個工作日(11/21)下午,突然就發布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二個辦法的修正草案,明顯是要主導公聽會討論方向,更有藐視立院之嫌!
據悉,就連萬委員本人也未在公聽會之前收到修正草案相關資料,更讓已經依規定提交發言資料的出席者,必須臨時抽換資料、重新準備發言內容。對這個尷尬局面,萬委員在結論時一再強調,希望教育部將本次公聽會的各方意見慎重納入考量,不要最後結果成了「提前宣布草案就直接變成公告定案」,讓大家覺得被教育部擺了一道。
為了在公聽會爭取更多發言機會,全教總、全教會及所屬地方工會這次共派出5位代表:全教總副秘書長楊逸飛、全教總理事陳葦芸(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全教會理事李雅文(高雄市教師會副理事長)、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郭瑋真。這5位代表都展現出堅定的【廢除校事會議】立場,也各自提出精彩的論述,包括:現場困境、法規本身及執行問題、精進建議等等。
第一位上台的楊逸飛副秘書長,一開始便痛批教育部「在公聽會前就先公告修法版本」是在搞小動作,更指出教育部的修法草案不僅未解決現場問題,反而製造更多爭議,讓基層感到絕望與憤怒。
本會李雅文副理事長同樣痛批教育部未依《教師法》第51條與全教會協商,就搶先在公聽會前發布修正草案,要求教育部在定案前必須與全教會協商。接著,雅文副理事長就「為什麼應該廢除校事會議」、「校事會議已偏離設置目的及原意」、「魔鬼藏在細節裡」、「濫訴案例」、「在校事會議廢除之前的建議」等幾個方向進行說明(參閱發言簡報);具體呈現出各種「小案大辦」的荒謬,以及對基層老師的折磨。
出席的民間團體中,教師組織代表幾乎一致要求「廢除校事會議」;而人本基金會、家長團體及學生團體則認為「校事會議不可廢,但可以改進」。至於立委們則意見紛呈,例如柯志恩委員,她就針對教育部版《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的5個修正重點提出批判,另提出「應先蒐證再進行調查」的意見。
順帶一提的是,全教產的代表一上台就開始汙衊全教總,將校事會議的問題全推給全教總,整個發言時間一半以上都在罵全教總,真是應了那句【全教總監督政府,全教產對付全教總】,可悲啊!可惜因發言者眾,主席沒有給第二次發言時間,全教總代表無法當場澄清(全教產代表發言順序全部在我們之後),只好事後發稿時澄清了。
會後,全教總立即發出公聽會新聞稿進行評論(新聞稿連結);今天(11/25)更是召開【惡法成為壓垮教師的最後一根稻草!非痛下決心改革不足以救教育,全教總要求徹查教師墜樓事件、廢除不良校事會議制度】記者會(新聞稿連結),為近期被制度逼自殺身亡的2位教師默哀,重炮抨擊「校事會議」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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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校事會議往哪走? 教師團體籲廢 家長團體力保(中央廣播電台)
‧校事會議公聽會正反意見對立 陳培瑜爆料竟傳外包團隊招攬(自由時報報)
‧教育部公聽會前公告修法 全教總:基層感到絕望與憤怒(品觀點)
‧教團批教部「搶先公布教師解聘辦法」:教師壓力倍增(梅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