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第12屆第2次會議
會議報告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會議日期:112年12月25日(星期一)
■會議地點: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3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教育局長謝文斌
■本會代表:副理事長董書攸
■本會提案及決議:
一、請教育局督導並協助學校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做好「教職員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預防工作。(提案4,會議手冊p.16~p.18)
本會代表發言:重點在預防勝於治療,請教育局確認學校是否有落實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是否在教師因執行職務而遭受言語或肢體暴力時能有適時的支援。
決議:請教育局:1.持續督促、檢核學校是否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2.加強教師投訴機制;3.運用「教師輔導諮商體系」提供教師支持。4.針對家長宣導相關資訊及概念。
二、教育局應設法遏止家長濫訴,減輕學校「辦案」負擔,讓學校回歸「辦學」本職。(提案5,會議手冊p.20~p.23)
本會代表發言:1.請教育局落實「不受理」之要件規定;2.若有特殊案例,建議教育局專案列管,以減低學校負擔;3.修法部分,請教育局主動於教育部相關會議中提出意見。4.可「專案函報教育局補助」資訊要讓學校知悉。
決議:請教育局:1.研議處理措施,協助學校減輕負擔。2.讓學校知悉「可專案函報教育局補助」3.於教育部相關會議中提出修法意見。
三、請教育局督導並協助學校加強宣導本市「教師諮商支持系統」之服務。(提案6,會議手冊p.27~p.28)
本會代表發言:本會於108年即提出「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系統」,辦法終於於去年9月訂定,但卻於今年8月才發包給張老師,不知成效如何?(*人事室回應,112人次申請,成案35案,滿意度83.4%);請教育局督導學校落實宣導,下次教審會報告各校宣導狀況的統計結果(*人事室同意);建議規劃「心理健康講座」提供學校申請,讓教師多認識此種服務(*人事室回應,有經費便可規劃)。
決議:請教育局:1.督導學校持續宣導;2.利用多管道進行宣導(如將資訊提供工會協助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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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議程及會議資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