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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不專業的教育局如何提升教師專業? (2013-6-26)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本會出席

代表姓名

林冠宏老師

聯絡電話

07-7235660

開會時間

102年6月26日

上午09:00

開會地點

國教輔導團二樓A201研習教室

主持人

鄭局長新輝

召開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開會事由

本市推動102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期中檢核」會議

        局長介紹與會人員,並親自進行簡報,除絮絮叨叨通盤論述高雄市整體教育發展與擘劃,內容明顯偏離會議主題,也比會議流程表定的30分鐘超出許多,很像是「畢業感言」?


        局長講到十二年國教的措施不多,但對教師專業的要求、教專的強勢推行、高雄整體資訊雲端系統的建構等「題外話」倒滔滔不絕,也使本會代表得以當面就這些議題提出本會之不同觀點與意見。

一、 局長強調績效管理,但本會代表反對其「欲將問題重重的高教評鑑模式,直接套在高雄市學校教育品質檢核」的思維。


二、 對於鄭局長直接「指導」原縣學校的校長強力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本會代表建議應該先就實務面去瞭解、檢討,為何原市許多學校參與教專後竟不再延續、甚至有連核心學校也退出的狀況?(教育局人員說明:核心學校並非退出,而是教育部中止計畫。


三、 對於鄭局長強調「校長入班觀察」,本會無法苟同;因為在台灣的未能完全轉型成為芬蘭一般課程專業領導的風格之前,以現行入班觀察多數用在「不適任教師」,將造成標籤化的問題。


四、 對於鄭局長表示,教育局未來將強制要求學校每學期需排定10小時專業研習,還說這樣的規劃是「需求者取向」,將以老師的專業成長需求為主;本會代表建議,那應該將現行週三進修計畫由「校長核可後實施」,改成「校務會議審議、表決」才對。(局長回應:週三教師進修規劃是校長的行政權,不需由校務會議去討論!好一個「尊重教師」、好一個「需求者取向」!但怎麼聽都是「官僚主導」?!


五、 對於「學生學習能力檢測須融入課程計畫」之要求,本會代表反映:最近公文才到學校,造成許多學校必須重新規劃、謄寫…等諸多困擾,請教育局以後公文早點發!


六、 對於教育局推動「國中英語科教師三年內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但是沒有通過的老師,國教輔導團竟然要派員至校關心、瞭解為何沒有通過,還要予以輔導!本會代表質疑:難道教育局認定英語教師的專業,只需著重「有沒有通過全民英檢」?教學技巧、輔導知能以及能不能將知識有效傳遞給學生等專業能力,通通不重要?有全民英檢中高級資格才是專業?


七、 本會代表提到本市另外一個教師組織,以教師組織的名義申請辦理教育部精進教學研習款項;但去年該研習「委由A國小辦理」被本會披露,今年卻只改成「由同一A國小代表請款」,並把A國小掛為「承辦單位」!本會代表質疑:這跟「研習轉包」何異?教育局身為審核單位同意這樣取巧的方式?(某教師組織代表竟然回應:研習計畫都是我自己寫、講師也是我找,與一間學校合作有什麼不可以?

 

■感想:


        「研習計畫自己寫、講師自己找」這種話真的很怪,因為本來就應該如此!但讓學校成為「承辦單位」,並由學校團隊擔任工作人員、擔負行政工作,且課程計畫中看不到該教師組織的工作與功能,那就有爭議吧?果真如此,讓學校自己去申請「校本研習」或「社群研習」的經費不就好了?堂堂教師組織竟然需要學校來承擔研習的行政工作嗎?


        對照本會僅借用學校場地,但工作人員皆為本會秘書與閱讀推動小組成員,經費也由本會會計協助後續請款,另一個教師組織不該加油嗎?如果真的沒辦法獨立承辦研習,歡迎找本會請教、諮詢,我們樂意帶領高雄市的教師組織一起向上提升,把專業與格局做出來!


        另外,本會歷年獨立辦理研習,經費也都不夠,本會理事長不用我們「請示」,便自動贊助點心費與不足款,參與研習的老師收穫良多而主動捐款贊助的更是踴躍,提供此經驗給另一教師組織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