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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制度規畫-高雄場公聽會紀要 (2013-6-17)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制度規畫-高雄場公聽會紀要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台中教育大學 
地        點:左營國中四樓視聽教室 
時        間:102.6.15〈六〉下午2:00~5:00 

公聽會過程:

1.會議於14:00開始,主持人台中教育大學楊思偉校長先報告:教師評鑑辦法(草案)的緣起、目的、與重點說明,並觀賞說明影片。

2.接下來出席人員輪流發言,每次5分鐘為限。至會議17:10結束為止,發言沒有間斷。

3.結束前,教育部官員致詞,之後主持人再做總結,並重申教師評鑑之重要性。

發言紀要: 

1.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志沉痛的指出,自2008年各項稅改以來,政府每年稅收損失超過1500億,以致於12國教原規劃「免學費」而政策轉彎,幾項關鍵配套措施亦因經費不足而成效不彰。如今推教師評鑑,會不會經費規劃不足因陋就簡,讓教師評鑑流於形式?如果教育部無法承諾,足夠的經費規畫及來源,則現在我們所談的,都將是一場空。而依台中教育大學規劃的「教師評鑑辦法草案」估算,其經費需求每年將超過50億;試問,以這麼龐大的經費,來做成效可疑的教師評鑑,值得嗎?

此外,草案聲稱「教師評鑑不作為不適任教師處理的依據」,但從草案第13條(複評二次不通過即送教評會)看來,豈不是自相矛盾?高教評鑑亂象(如媒體報導,有獲教學優良獎、深受學生喜愛的教師,卻因未通過教師評鑑而被迫提早退休、甚至不續聘)之殷鑑不遠,教育部不檢討問題的徵結,還要將中小學教師也一起拖下水?!難道是要中小學再重蹈高教評鑑的覆轍,造成另一個教育災難?

2.本會政策中心主任任懷鳴也表示,由史丹福大學教學院教授的最新實證研究證明,美國各地的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改善教師品質來說,可說完全失敗。而今年三月在荷蘭阿姆斯的國際教育高峰會,也以「教師品質」為主題,檢討各國進行教師評鑑的問題;而舉世公認最佳的芬蘭教育卻走了一條和主流不同但卻成功的道路,芬蘭沒有教師評鑑!為什麼我們不好好學習它背後尊重教師專業的精神呢?教育部實在不應關起門來做政策了! 

3.其它與會者之意見包括:
有的就「評鑑頻度」提出:教育部定的「年資三年內的老師,每年要定期評鑑一次。四年以上的年資,要每四年受評一次。」在經費與人力上,此規畫完全不可行。 
有的就「評鑑規準」提出:教學方法與班級經營,和教師的人格特質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幾乎是沒有一套統一標準的,所以,無法用評鑑規準來測量老師是否有通過。 
有的就「專責單位」提出:誰有資格來評鑑?評鑑者是不是要先被觀摩才公平?校長是不是要先辦教學觀摩,或每週也排2節授課,才能做為受評之表率? 

 

後記:

1.這場公聽會雖在假日下午舉辦,但本會仍有多位代表全程參加;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以專業的論述,從評鑑經費的預算不足,到評鑑制度的種種缺失,逐項檢視論述,提醒大家勿將高教評鑑的災難複製到中小學。我們捍衛教育專業精神,從來是穩健而踏實;做教育的清流與主流,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誓言堅守!

2.會中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提出教師評鑑辦法競爭版本,本會肯定其用心,並呼籲各界提出不同看法,提昇討論廣度與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