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待遇調整!
教育部提高【高中以下學校兼代課鐘點費】,
高雄市應從善如流同步提高【課後照顧/輔導鐘點費】
前天(12/31),教育部宣布行政院拍板提高的多項教師待遇,包括:導師職務加給、鐘點費及行政工作獎金,並追溯自114年9月1日起生效;此外,也宣布擴大《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之傷害保險適用對象。
全教總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政院同意調高中小學教師待遇 全教總:肯定遲來調整籲調薪法制化、大幅調高學術研究加給、各項職務加給》,除了抨擊調整項目、幅度不符期待且期程不一(包括:未調高教保費及學術研究費、特教加給調高卻拖延自2月1日實施、私校鐘點費未有規範),也對「行政工作獎金」發放標準與方式可能衍生的諸多問題表示憂心,並再次呼籲落實教師待遇的真正關鍵【調薪法制化】。
這次的待遇提高,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全面調增20%,國小由336元調至405元、國中由378元調至455元、高中由420元調至505元。雖然是遲來的調整,本會仍願正面看待,畢竟政府及時肯認基層的呼籲。
與此同時,本會也要呼籲高雄市政府,應同步提高本市多年未調整【課後照顧/輔導鐘點費】。例如,107年修訂之《高雄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設立及管理補充規定》,國小自辦課後照顧班教師鐘點費,上班時間為260元,下班及寒暑假400元,委辦則為410元;112年修訂之《高雄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國中課輔教師鐘點費為450元;108年修訂之《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高中課輔教師鐘點費為550元。多年凍漲的結果,如今這些下班後的課後活動鐘點費(高中除外)竟低於上班期間的兼代課鐘點費!
建議高雄市政府從善如流,配合中央此次調薪,並參考中央前2次提高鐘點費的幅度(111年提高5%、114年提高20%),一併提高本市的【課後照顧/輔導鐘點費】,以彰顯市府對教師待遇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