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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本會堅持嚴格把關高雄市「試辦教師評鑑」 (2014-2-17)

本會堅持嚴格把關高雄市「試辦教師評鑑」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103.2.17

       本會早於1.23即對於高雄市將進行的「試辦教師評鑑」發表聲明(聲明連結),更堅持: 

一、「試辦教師評鑑」之參與者,應尊重其個人意願,不得強迫。

二、試辦過程應有詳實記錄,並應針對此「試辦教師評鑑」,定期進行後設評鑑(包括「過程評估」以及「結果評估」)。

三、「試辦教師評鑑」之「評鑑指標」、「評鑑人員」與「評鑑工作相關配套」皆為教師評鑑成效之關鍵,皆應列入後設評鑑之項目。

四、應聘請具備「政策評估」專業之人員,進行後設評鑑。

       本會於1.24的「10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會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鑑推動會」中也明白表示:

1. 本計畫既為試辦,應採自由參加

2. 既為試辦應有「後設評鑑」,以確實評估試辦成效,而不是少數人說了算。 (會議記錄連結

       本會並已開設「教師評鑑」專區,以提供相關訊息,各位會員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