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政策議題〕教育局行政怠惰,造成教師課稅不公 (2013-12-4)

        今天(12/4)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召開各校會長會議,許多國中小會長不約而同反映基層老師的不滿:「由於教師因事假或病假,課務須自理,並自付代課費用;但學校記載之教師薪資所得卻未扣除,造成『扣繳所得高於實質所得』之不公平現象。向學校反映,但學校卻說未獲教育局指示,礙難辦理。」

        本會在此嚴正指出:國中小教師課稅已進入第二年,但由於高雄市教育局的行政怠惰,已造成教師課稅不公、損害教師權益;本會將檢具相關資料,移請監察院糾正。

        事實上,關於此一問題,本會於去(101)年便已向教育局反映;教育局也在去年11月19日召開會議,並於會中做成決議(會議記錄參見附件):


1.建請學校教務處每月列表統計,該類教師人數及金額,經機關首長核章後,提供出納人員,列入當年度所得登錄憑據,俾教師扣繳稅款,能符合教師全年實際薪資所得。

2.學校給付代課費用予代課教師,請出納組長核實減列請假教師之該月所得,並請先由請假教師超鐘點費支出。

3.有關「減列薪資」之法源及所衍生「因增減列薪資總額所引發保費費率變動」之疑義,將函請中央釋疑後再研議。


        但一年後的今天,教育局毫無作為;請假教師依舊「自行給付代課費給代課教師」,學校依舊「未替請假教師核實減列該月所得」;明(103)年報稅,請假教師依舊要被多課稅了!

        我們不禁要問教育局:「發文通令各校配合」有這麼困難嗎?「請中央函釋」有需要1年的時間嗎?事實上,教師課稅行之有年的高中職,早就進行「鐘點費代扣,並減列實質所得」了;就算有困難,高中職的經驗難道不能參考?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三週前(11/14)本會發出的新聞稿,也曾再次呼籲教育局「督促學校建立『自付代課費用』的代扣機制」,但教育局還是當作耳邊風!

        本會呼籲陳菊市長,該好好管管教育局,教育局的螺絲太鬆了!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陳建志

相關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