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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會員權益,本會挺你/妳! 學校記載之薪資所得未扣除,造成扣繳所得高於實質所得? 您可以這麼做(2013-12-13)

會員權益,本會挺你/妳! 學校記載之薪資所得未扣除,造成扣繳所得高於實質所得? 您可以這麼做


       有關「教師因事假或病假,課務須自理,並自付代課費用;但學校記載之教師薪資所得卻未扣除,造成『扣繳所得高於實質所得』之不公平現象。」一事。本會已於12月9日發文監察院(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020000275號)要求依法糾正。

       事實上,本會早在101年便已向教育局反映,教育局也在去年11月19日召開會議,並於會中做成決議,然而,時過一年教育局毫無作為,已造成高雄市國中小請假教師101年之扣繳所得高於實質所得,致權利遭受損害;而102年之情況亦將如此。

       而經本會詢問國稅局,在學校103年1月份申報扣繳憑單時,就應把教師請假自付代課費的部分釐清,以免再度發生『扣繳所得高於實質所得』之現象。目前也已有學校請老師提出請假證明,提供出納人員,列入當年度所得登錄憑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選擇性執行教育部政策,但對於自己所訂規則,卻要求所有老師必須照單全收,本會實在無法接受如此作為,會員老師們若有任何權利遭受損害的事實,歡迎向本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