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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整合訪視評鑑?教育局唬弄誰?高雄市教育局「整合訪視評鑑」解析 (2013-12-3)

整合訪視評鑑?教育局唬弄誰?高雄市教育局「整合訪視評鑑」解析


                                       ☉市議員陳信瑜、市議員李雅靜、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2013.12.3 

        11月19日,針對市議員李雅靜於總質詢時質疑「學校訪視、評鑑過多繁雜」,教育局發出新聞稿澄清,表示:「訪視、評鑑整合的工作,教育局持續在進行當中,…,未來教育局也會持續提出更全面的整合和因應措施,…」一副無辜、誠懇樣子;但教育局真的無辜嗎?

        事實上,遠的不說,今(102)年5月21日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舉辦「國中小學校教師人力結構問題與因應論壇」時,陳建志理事長便已公開請教育局儘速檢討「學校訪視、評鑑過多繁雜」的問題。但教育局做了什麼?



一、「整合」空有口號,徒具形式

        據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初步整理,教育局到學校的訪視、評鑑項目共42項;即使扣除「非必須」的項目,總數也有32項;如果再扣除「非每年1次」的項目,總數也有23項。(參見表一,各類訪視、評鑑項目見附錄一~附錄四)

        這些訪視、評鑑規模或許不一(少則5、6項指標,多則5、60項指標);但每個現場訪視、評鑑都要人接待,都要簡報,都要陪同,也都要準備書面資料(以示誠意),人力物力的耗費可想而知;一年的學習日才200天,學校竟要花1/10~1/5的單位人力來應付訪視、評鑑(平均每次以「準備半天、現場半天」來估計),辦學的正經事還要不要做呢?

表一、高雄市教育局到學校的訪視、評鑑項目數量分析表 

 

總數

高中職

國中

國小

幼兒園

全部項目

42

26

35

37

2

「必須」之項目

32

20

26

29

2

「每年1次+必須」之項目

23

13

19

22

1


整理製表: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事實上,教育局去(101)年3月2日,就訂了一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整合學校訪視及評鑑實施計畫」;但一年多來,教育局到底整合了多少訪視評鑑呢?答案是:一個也沒有!反而是一再強調「法規明訂辦理,且辦理方式繁複,評鑑指標項目眾多,不易整合」。計畫中說「應朝數位化評鑑及線上方式辦理」,但教育局自己在計畫附件列的43個評鑑項目,可以只用「線上」(而非「現場」)的,竟只有屈屈1項(「教育儲蓄戶訪視」)

        而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進一步分析發現:在全部的42個「學校訪視、評鑑項目」中,訪視內容互有重複的高達19個(佔45%,見附錄一~附錄四);基層老早就怨聲載道,難道教育局通通沒有聽到?這是不用心?還是根本居心不良?


二、疊床架屋,教育局樂此不疲

        事實上,教育局恐怕是「樂於訪視」、「樂於評鑑」吧?!因為那正是「控制學校、管理學校」的好方法!

        正如我們的分析,明明「法定的評鑑」和「教育部要求的視導項目」早已像天羅地網,涵括教務、學務、輔導、經費、人事等所有重要辦學事項;為什麼我們的教育局要偏偏要疊床架屋,另外辦一個評鑑同樣內容的「學校評鑑」呢?明明,教育部已經辦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為什麼「學校評鑑」還要有那麼多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相同的指標?(參見附錄三中「學校評鑑」之備註)難道不是因為教育部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自由參加的,因此無法全面控制老師;所以,就用學校評鑑來強迫老師?


三、違法評鑑,教育局橫柴入灶

        然後,一個「學校評鑑」還不夠;最近(今年6月),教育局又發明了一個「教師研習績效考核」(參見附錄三),來整學校和整老師。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多次公開闡述,「強迫教師評鑑」和「強迫教師進修」都是違法侵犯教師專業自主權的。但教育局就是要一意孤行,即使冒著被監察院糾正的風險也在所不惜!

        這一切,到底是為了什麼?難道不正是教育局「管理主義」的心態在作祟?

        在此敬告教育局:趕快改變心態!如果,辦教育辦到上下猜忌,辦到像「官兵捉強盜」,高雄市的教育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新聞聯絡:

市議員 陳信瑜
市議員 李雅靜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陳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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