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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高雄市「特教孤兒」,爹不疼、娘不愛! (2013-12-20)

~本會與陳信瑜議員、李雅靜議員召開記者會要求重視特教師生權益!

        《教育基本法》規定:「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扶助其發展。」《特殊教育法》則規定:「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可見我國有「保障身心障礙教育」之政策;事實上,「關懷弱勢」也是陳菊市長競選時的教育政見。但檢視現況,卻發現: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品質似乎未受到「特別保障」,也未受到「應有的扶助」!

        根據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完成的「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品質報告(有關人力編制)」指出,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教育有五大「人力不足」之現象,分別為:一、國中小「身心障礙資源班」師資人力不足;二、高中職「身心障礙教育」師資人力不足;三、特教助理員人力不足;四、未依規定降低普通班學生人數;五、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教師每週授課節數高於普通班。事實上,這些現象由來已久,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及許多民意代表也爭取多年,但高雄市教育局卻始終不願認真改善。使得陳菊市長的政見,又將增加一張空頭支票!

        事實上,針對「國中小『身心障礙資源班師資』及『特教助理員』人力不足」的問題,今(102)年1月14日,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便曾聯合家長團體(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高雄市學習障礙教育協進會、高雄市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協會)向陳菊市長陳情(由市府副秘書長蘇麗瓊接見);現場,教育局鄭新輝局長甚至作出三點承諾:

        一、有關特教師生比,亦請特教科廣邀特教家長團體、基層教師共同研商;教育局絕對願意調整師生比,以提高學生受教品質;現階段要一步到位恐怕有困難,或可參照台南市逐年調整的方式辦理(每位特教班老師的服務學生人數8至12人,且逐年調降至8人)。

        二、特教助理員及其他配套,請特教科研議如何能有效落實,以滿足真正的需要,並簡化申請程序;此外,特教資源中心應發揮功能,除提供教學資源,也要能「支援特教教師」。

        三、「身障資源班」的員額彈性調整方案(比照資優班之「三年觀察期」,以避免教師變動,造成學生適應問題)應該可行,請特教科研議

        但一年即將過去,三項承諾一項都沒兌現!我們不禁要感嘆:政務官的承諾愈來愈不值錢了!或者是:身心障礙學生的人口太少,選票有限,政治人物看不在眼裡!?高雄市的特殊教育,果然是「爹不疼、娘不愛」的孤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