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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政策議題〕要求改善1999受理機制,研考會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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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改善1999受理機制,研考會回應了

由於本會理事會決議,上週四(6/18),本會發函高雄市政府研考會,建請改善1999受理機制;昨天(6/22),研考會函復本會:「貴工會來文說明三及說明四(二)表示,建議『19教育類』之子分類『校園霸凌』應改為『學校學務管理』乙事,本府現正進行市長信箱網頁功能檢討作業,將與教育局研議調整事宜。」至於本會建議「重複案件應不再受理」,研考會回復:「…仍一再陳情者,可簽請機關首長核准不予處理,……將案件分至主管業務機關,由機關依其專業判斷予以處理回復。」(研考會公文

四維國小嚴老師公祭當天(6/6),本會發出電子報《不只是一位優秀老師的殞落 ─ 這個世代老師們的集體創傷~四維國小嚴老師帶來的警世與轉機》表示悼念;文章末了,本會也發出邀請,請會員提供「改革濫訴文化」的建言供市府參考;結果在眾多回復中,提到最多的是關於「1999投訴」,認為1999投訴已造成學校及教師沈重負擔,而某些家長一再投訴,更令校方疲憊不堪。

經過討論後發現,1999市長信箱的「投訴事項分類」網頁中「19教育類」的子分類「校園霸凌」,應該是造成「濫訴」的觸媒;原因是:由於「霸凌」一詞的濫用,以及「處理霸凌案」的高規格,家長已將「霸凌」的定義無限擴張,任何同儕糾紛或師生糾紛,都說成「霸凌」;以致看到「校園霸凌」這個分類,即不加思考,立刻點選投訴。

理事會主張,應該將「校園霸凌」這個分類標籤改為「學校學務管理」,也比較能涵括各類校園事件;此外,有鑑於「同儕糾紛」或「師生糾紛」的投訴,大多有「溝通不良」因素,投訴者事後也可能後悔,因此建議應設計「冷靜期」;「冷靜期」過後,若家長堅持投訴,再通知學校處理。

本會將持續追蹤1999的改革進度;而針對「重複案件應不再受理」,本會也將要求教育局,落實研考會所說的「仍一再陳情者,可簽請機關首長核准不予處理」,展現「終結濫訴」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