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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組發議題〕【見黑影就開槍】高教產又潑髒水,只因一紙無腦公文就見獵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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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黑影就開槍】高教產又潑髒水,只因一紙無腦公文就見獵心喜? 

前天(12/16),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教產)又發了一篇極盡所能嘲諷本會的電子報(如附錄),其內容之荒誕令本會上下忍俊不禁!其實開學至今,高教產類似這種點名本會的電子報已不知凡幾,本會本來也懶得再回;但這篇署名【邱凱裕】的電子報,因涉及小港國中發給本會的公文,不少關心的會員仍希望本會有所回應。

話說2個多月前,收到這紙來自小港國中的公文,本會看了也是莫名其妙,心想這學校的校長還真是「竹篙湊菜刀」,發文之前也不先搞清楚狀況,簡直亂回一通!但本會也覺得奇怪,明明是要回復本會,為什麼副本還要給高教產呢?難不成,其中有什麼貓膩?沒想到高教產過了快3個月,才終於像「撿到槍」一樣,腦補出前述這篇電子報來。但本會不禁要替作者【邱凱裕】捏一把冷汗,難道這麼快就忘了【嘉大附小案】翻車的前車之鑑嗎?(見下圖:圖1為引發討伐的文章刊頭,清晰可見【邱凱裕】為作者之一;圖2為媒體報導各界的聲討。)

近來,延燒全台的【濫訴教師事件】(見受害者教師的【毀師滅國的前兆?揭露針對全台教師的系統性濫訴與資安攻擊】一文),令人不禁感嘆:就是因為出了這批【老鼠屎】,才把教育界搞得如此烏煙瘴氣!但相信大家已經厭倦這種栽贓抹黑的文化,本會也不想再作無謂的辯解,所謂「潮水退了,就知道誰沒穿褲子」。至於高教產【邱凱裕】這次捧小港國中【智勇校長】的潑糞文是否可信,各位看倌應該也就了然於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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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智勇校長】「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荒謬劇碼宛如「詐騙集團」,小港國中的會員僅剩三人竟妄想「強索團協」,遭校長用公文打臉!
文:邱凱裕(高雄巿教育產業工會協商部主任)
高雄市小港國中日前一份公文,意外揭開了教育界令人瞠目結舌的一幕。這份給「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回函,不僅僅是一紙行政公文,更像是一面「照妖鏡」。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明知在小港國中的會員人數已崩盤至僅剩個位數,竟還要求學校進行「團體協約」協商,甚至想要指定校長擔任工會聯絡人。這種無視法規要件、企圖魚目混珠的手段,不禁讓人強烈質疑:這究竟是維護教師權益的專業組織,還是一個投機取巧、手法粗糙,宛如「詐騙集團」般的空殼?
  
三名會員也想綁架全校?公然「橫柴入灶」視法規為無物
公文「說明三」中,學校以一句「經查本校教師目前僅三位願意繼續參加貴會」,狠狠戳破了「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假象。

依照《團體協約法》第六條規定,工會要有協商資格,其會員受僱人數必須超過該校勞工總數的二分之一。一個編制龐大的國中,「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竟然只剩下區區三名會員!在比例如此懸殊的情況下,「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不僅沒有自知之明,反而發文要求啟動團體協約協商。這若不是法治觀念薄弱,就是存心把學校行政人員當作不懂法律的傻瓜!

這種行為,就像是口袋裡只有三塊錢,卻走進大飯店強行要點滿漢全席,憑藉的就是賭學校不敢查、不會查。若非小港國中行政團隊落實清查,這齣「空城計」恐怕就讓他們得逞了。這種罔顧法律明文規定、企圖「橫柴入灶」強行闖關的投機心態,與社會上利用資訊落差進行誤導的詐術又有何異?

指定校長當聯絡人?角色錯亂、荒天下之大謬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公文「說明二」揭露的要求——「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竟然發文要求「指定校長」為學校支會聯絡人!

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校長身為雇主代理人,在勞資關係中代表資方,必須保持中立,這是《工會法》最基本的入門常識。一個號稱專業的「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竟然連這點基本界線都蕩然無存?還是說,這根本是針對小港國中的一場惡意設局?

我們更要反問:「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內部組織究竟崩壞到什麼程度?
全校雖然只剩三個會員,難道連這三個人之中,都沒有任何一人願意站出來當聯絡人嗎?是會員對工會毫無認同感,避之唯恐不及?還是大家早已看穿工會手腳,紛紛跳船?一個連自己會員都不願意擔任幹部的組織,居然悖離常理地要求「資方」來幫你們服務,這種角色錯亂的鬧劇,實在令人嘆為觀止。

不走正道走旁門,會員流失咎由自取
學校在公文最後語重心長地建議「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加強專業服務品質」,這句話無疑是最沉重的一擊。會員的極速大量流失,證明了「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路線與服務早已被基層教師用腳投票、徹底唾棄。

然而,面對雪崩式的退會潮,「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不思檢討、不行正道以重新獲得認同,反而選擇用這種發公文騷擾、無視法規門檻硬拗團協、亂點鴛鴦譜指定聯絡人的「旁門左道」。這種「能撈就撈、能騙就騙」的投機作法,徹底暴露了組織的衰敗與恐慌。

小港國中這份公文,有理有據地讓「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窘境無所遁形。奉勸「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與其費盡心機搞這些宛如詐騙集團的把戲,不如先照照鏡子,問問自己:為什麼全校老師只剩下三個人願意留下來?若繼續把學校當塑膠、把法律當兒戲,最終只會成為教育界最大的笑話。

【牛奶瓶】小港國中校長可謂有智慧、有膽識,直接用公文戳破「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詐騙伎倆」,不受移送勞動部裁決的「威脅恫嚇」,反觀很多校長被「半哄騙、半恐嚇」地進行調解、仲裁和團體協約,那些校長真的應該汗顏...

【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 函】
受文者: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923
發文字號:高市港中總字第11470573800
主旨:有關貴會115年度會員會費代扣一案,經調查本校只有三位老師願意扣款,詳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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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一、依據貴會11491日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140000176號函辦理。
二、請貴會指定本校之貴會會員為聯絡人;聯絡人不應為校長,校長須保持中立,請貴會相互尊重。
三、有關貴會來電團隊協商一案,經查本校教師目前僅三位願意繼續參加貴會;未達團體協約法誠實信用原則、第六條規定:有協商資格之勞方,指下列工會-會員受僱於協商他方之人數,逾其所催用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之產業工會之規定。
四、請貴會加強專業服務品質及與學校溝通管道,本校會提供貴會宣導的時間。
正本: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副本: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本校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