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某公立實驗學校【介聘服務年限5年】違法規定,達標!
2014年我國通過《實驗教育三法》,其中《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也提供法源,讓公立高中以下學校轉型為「實驗教育學校」。而公立實驗學校可就行政運作、組織型態、設備設施、課程教學、學生入學、學習成就評量、學生事務及輔導等事項擬訂《實驗規範》,報主管機關核可後,可不受相關法令拘束。
然而,有公校轉型實驗學校後,或因不清楚法令,可能訂出超過法律授權的「學校規定」。不久前,本會就接獲會員陳情:本市某公立實驗學校111、112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中有一自訂條款:「錄取分發
應考人任用後,需在該校實際服務滿5年後,始得申請市內介聘及全國介聘調動,不得異議。」違法限制了該校教師的介聘權益。
11月中旬,當本會收到陳情後,立即著手蒐集相關事證並釐清法規,最後確認:【教師介聘】並非公立實驗學校【可排除法令限制】的事項,隨即發函要求教育局處理。經本會溝通,教育局立即發函指正學校錯誤,學校也從善如流在12月中召開教評會修正違法的簡章,並表示將依《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的規定,將【需在該校實際服務始可介聘】的年限改回【滿6學期】,恢復老師們的法定權益!
本會秉持專業及熱忱,受理來自會員的陳情,為會員爭取應有的工作權益,再次達標!
☆本會會員若有需申訴陳情案件,除了可請各校分會長於會長會報時提出,也歡迎洽本會官網【法律/申訴諮詢】服務(網站連結)提出申請;會員若個人需法律諮詢,每週二、三下午本會設有駐會律師,歡迎會員登記使用!
☆還沒加入本會?想要加入福利最優、對教師職場保障最有力的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歡迎現在就點擊【線上入會】:https://reurl.cc/ey7mxQ
☆加入line 官方帳號:https://lin.ee/BYtb0JL
☆掌握最新教育訊息,請上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官網:https://www.kta.kh.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