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政策議題〕校長以老師態度不好,不配合校務為由召開考核會時,老師或考核會該如何因應?(2014-1-10)

近來有會員詢問: 

如果校長以老師態度不好,不配合校務為由召開考核會時,老師或考核會該如何因應? 

本會相信有教育愛和理念的校長不會無法溝通,但是,若您真的遇到不適任的校長,到底該怎麼做呢? 

1.您可以在第一時間與學校會長聯繫協助處理或利用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申訴諮詢服務,了解您的權利及義務。

2.校長或考核會皆需依法行政,若校長堅持以老師不配合校務召開考核會,也請校長提出證據,並請當事人列席說明,由考核會成員自行判定要接受校長的說法或否決其說詞,但是考核會一切仍須依法行政(論處)。也就是說,考核會倘若要懲處老師,必須依考核辦法第六條所列事由(如下附),始得為之。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申訴諮詢服務專線:07-7235660分機52~55, 

申訴信箱:appeal.kta@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