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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全教總訊息】對11.28上午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幼照法實施後之檢討」 議程之諮詢意見 (2013-11-28)

【全教總訊息】對11.28上午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幼照法實施後之檢討」 議程之諮詢意見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增聘教保員,不少縣市打折

        為彰顯提昇幼照品質,幼照法立法時對於國中小附幼予以增置一名教保員,以使其人力得以負荷各種差假課務代理與行政庶務;為確保實施,並由教育部專款補助,不料部份縣市寧可少聘人,不動支教育部款,竟自行以苛刻的生師比為標準(也就是三班合計要超過75名幼兒以上,才增給一名)對此種作為失信於民,枉顧幼兒園的需求,我們對於該類縣市予以嚴厲譴責。此外,不少縣市對於法律規定90人以上設專任職員亦多拖延或抵賴,落實幼照法之誠意七折八扣。

廚工任用太過粗略

        多數縣市以約聘方式聘任,但為求最省錢,有些縣市政府甚至要求以時薪制給付,將幼兒的飲食安全粗心對待。廚工是幼兒園團隊中不可或缺的一員,此種接近派遣的任用與給薪方式,都呈現出對於下一代教養之無心。

大班之教保員無法單獨教學,公幼變一師一保

        這兩項規定一方面看似提昇由托兒所轉型之幼兒園素質(讓大班至少有一教師),其實是剝奪該等人員的工作資格在我國立法中實為罕見。目前狀況是多數托兒所大班教保員原以大專幼保科系畢業久已勝任者,也得在五年落日期限下勉力去考教師證,在生源不足下幼兒園已是生存不易,教保員考教師證變成另一個揮之不去的惡夢,非親身經歷者不能體會,有待立法修正解套;另一方面公幼大班從兩師變成可以一師一保,部份縣市趁機省錢,已開始在幼兒園中產生勞逸不均與報酬不均等問題,也使行政管理備感困擾。

班級人數太多

       幼兒園班級人數數十年不變,較之國際已是笑話,和國小比較(同一時間由42人降至29)更是荒謬。不降班級人數,就是在壓榨教保服務人員,也是對兒童福利的背叛。然而事實上我國幼兒園每一班級實收人數並不均勻,公立幼兒園多收到30人,私立幼兒園有收30人,有收20人以下,惟地方政府為討家長歡心,近年來幾乎學費凍漲成性,在學費不能提高而生源又有壓力下,一班收到30人的私幼寧可出現利潤,也不支持降低人數,導致20萬人一屆幼兒的班級人數(96)竟和40萬人一屆幼兒相同(67),政府不敢調高學費,就不顧小而美的業者用心(願意收20人一班也不可得),卻任令大型業者招飽得利(班班都撐到近30),大者越大,公私拉扯在一起都搞大鍋炒,失去幼托原本的多元性。

不利條件兒童設限

        幼照法對於資源較充沛的公立幼兒園,明訂優先安置不利條件兒童,這是展現教育正義的重要措施,但在不利兒童群聚於公幼的同時,也已產生許多問題:例如公幼被標籤化,部份家長自行轉學,使得公幼的品質令人憂心。解決之道有二:在無法對不利幼兒人數實施設定上限的地區(全面弱勢地區),應增置人力(尤其是特教助理員);在適合實施上限的地區,應有超額轉介至優良私幼的機制,並由國家付所有費用,使公私幼兒園共負弱勢子女之照顧責任。

教保服務人員團體多未成立

        幼照法中要求政府應協助教保服務人員組成團體,且在多項法定任務中明定其參與之責,但過去兩年來,政府並未積極依法協助各地教保服務人員成立相關協會,相較於有組織的教保團體,教保服務人員心聲難被外界知悉。

教保課程活動大綱仍待落實

        教保活動中最可貴的是活動的統整性,近年來新教保課綱有其進步性,但跟現場運作仍有相當差距,如何讓基層教保人員接納與消化,有賴更多的實務對話,但礙於專家人力有限,對話機會不足,仍須在未來密集進行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