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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發議題﹞好興訟,何以為師?論產業工會對本會發出律師函(2013-07-19)

好興訟,何以為師?論產業工會對本會發出律師函


        待解決的教育問題何其多!動輒得咎的教育環境何其辛苦!若有同聲一氣、砲口一致對外的夥伴共同打拚努力,相信教育沉痾能漸趨減少!但若一路扯後腿的是先汙衊再邀合作的同伴(見本會電子報第529期);一路尾隨的是用放大鏡檢視你的一言一行,然後見獵心喜地一再提告的同伴,不禁令人疑惑,這就是司法互助金的用途?

        ※102年,好興訟的組織故技重施!針對本會於102年6月14日發出的新聞稿:【制度殺人,令人痛心一國兩制?教師不適用「無罪推定」?】,102年6月17日,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劉亞平理事長,要求本會理事長向其公開道歉並澄清……,
以免走上司法訴訟!

        102年6月17日,本會已負責任的發出更正啟事(詳見本會545期電子報),但產業工會仍於7月9日對本會發出律師函!

        產業工會102年會費漲幅超過六成,跟會員多收了司法互助基金,竟是急著要拿來打壓本會?

        本會為捍衛會員尊嚴與權益所提出的質疑,產業工會至今仍然沒有給回應、做說明:


一、為何用會員教師繳納的司法互助基金補助非會員的校長?(詳見本會550期電子報)

二、這位行使行政職務而被起訴的主任,曾經是高雄縣教師會的會員當年請高雄縣教師會伸出援手,該會為何不幫助?現在還落井下石、繼續汙衊? 

        對本會提告完全無助於真相的釐清,不過是意圖模糊焦點?

        ※101年,高雄縣教師會拿會員繳交的司法互助金,提告本會會務幹部于居正老師妨害名譽,所幸,
正義終得伸張!同年6月25日,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判定該案【不起訴!】

        ※100年,高雄縣教師會拿會員繳交的司法互助金,提告本會行政助理葉OO小姐妨害名譽,葉媽媽護女心切,情急之下拉著女兒向其下跪致歉,請其高抬貴手,但產業工會仍堅持提告到底!所幸,正義終得伸張!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認為該案為可受公評之事,故判定該案【不起訴!】

        待解決的教育問題何其多!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堅持對會員的承諾,為更好的教育環境打拚,不虛耗時間與會員繳納的會費在無謂的興訟!也不會巧立名目另收取司法互助金,針對訴訟,依據本會《訴訟補助金審議委員會設置及案件受理要點》,只要是會員,只要是教學工作衍生爭議之訴訟裁判費用及律師費用,我們都依規定補助。更不會推三阻四、百般推託!

        自2011年開始至今兩年多,產業工會透過牛奶瓶報報污衊、抹黑本會的文章將近三百篇,有咒罵本會無能、抹黑本會是御用工會、嘲諷本會有病、污衊本會貪污……,內容極盡惡毒、尖酸之能事,本會除了事涉本會名譽或全體教師之權益事項、迫不得已澄清外,可曾仿好興訟的劉亞平一般行徑?誠盼會員教師慎思明辨! 

        回顧本會一路走來所面對的不友善對待,不禁感嘆:好興訟,何以為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