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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獎勵特殊優良教師出國考察」不應被汚蔑! (2011-5-26)

「獎勵特殊優良教師出國考察」不應被汚蔑!


              報載教育局遭質疑補助公務出國,其中「獎勵特殊優良教師出國」竟然也在質疑之列。教育局之其他公務出國是否浮濫、績效是否不彰,教育局自應澄清說明;但質疑「獎勵特殊優良教師出國」,本會認為有失厚道!

根據《高雄市中等以下各級學校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特殊優良教師的產生須經過下列過程:一、由服務學校推薦,二、提經該校特殊優良教師遴選委員會審查,三、函報教育局參加二階段遴選(第一階段由教育局主任秘書、相關科室、督學及本市教師團體、校長協會、家長團體代表等擔任審查委員,就推薦人選中遴選出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稚園共36名教師。第二階段由教育局長擔任召集人,並聘請專家學者及本市教師團體、校長協會、家長團體代表等擔任審查委員進行實地查訪,最後由審查委員會決選出22名教師(高中職3名、國中5名、國小及幼稚園14名)。從本會近年之觀察,特殊優良教師之遴選過程堪稱嚴謹;而以本市三級學校共2萬多名教師遴選出22名教師(千中選一),給予一定程度之實質獎勵,實不為過。


事實上,教育部去年恢復辦理之「師鐸獎選拔」,其獎勵方式當中便有「出國考察補助」(條文如下:「獲師鐸獎者由承辦單位安排出國考察,本部補助每人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而為了因應這項改變,今年新修訂的《高雄市中等以下各級學校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便已刪除「公假補助國外教育文化考察」的獎勵。


據本會瞭解,之前(教育部未恢復辦理「師鐸獎選拔」時),高雄市「獎勵特殊優良教師出國」的補助金額為每人35萬元(*99年度之「特殊優良教師出國考察補助」高雄市教育局共編列50萬元,供15人均分);以過去的經驗,獲獎者還必須自費七、八萬元方能成行。而考察團中,除了一名官員隨行協助聯繫參訪單位之外,其餘成員皆為獲獎教師。本會看不出其中有何不當之處!


高雄市教育經費分配不當,本會迭有批判(例如去年花1.07億「請富人吃免費營養午餐」);但區區五十萬元補助十多名特殊優良教師出國考察,以獎勵其對本市教育品質的貢獻,本會甚至認為根本不夠。如果,因此還被質疑浪費公帑,對這些得獎者根本就是污辱,本會絕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