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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處理「教育局之不當特教人力規劃案」進度報告 (2011-5-19)

各位老師收信平安:

  教育局5月18、19兩天於龍華國小舊校區,分別召開國小、國中特教班員額調整會議;從教育局事先提供之會議資料顯示:教育局將大幅調整各校特教人力(如下附件1-6)。兩天會議下來,各校代表(包括校長)發言踴躍,本會也於會前(5/17、5/18)寄發緊急通知給各校會長,除說明本會立場(註如下),也請會長轉達該校代表,於會議中共同爭取。


  昨天(5/18)國小的會議中,本會之全國教師會特教委員援中國小陳鈴冠老師已就法(如下附件7)的角度發言,抨擊教育局草案之不當。此外,本會理事長于居正及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陳建志,更在會前連袂拜訪教育局主秘王進焱,表達立場。當場,特教科專員向本會澄清:5月18、19兩天之國中小特教班人力調整會議為「意見徵詢會議」,而非「確認會議」。王主秘接受本會所表達之立場,立刻裁示專員一併考量本會意見及各校代表意見。


  與教育局王主秘會談後,本會也立即將第一手訊息轉知各國中會長(當時國中調整會議尚未召開),請會長轉達該校之會議代表,請其就學生的受教權及學校立場暢所欲言,此外也提供立法院公報等相關文件(如下附件8)供與會老師參考。


  本會將持續監控本案發展,並隨時向各位報告本會努力結果。各位有任何寶貴意見,也請不吝提供。謝謝!


  以上報告,敬祝

  教安

高雄市教師會 敬上100.5.19

聯絡人:政策組組長 蘇宗賢老師


*註:關於特教班人力調整,本會主張如下:

1、已達成班標準的各班,應給予足額編制~國小每班2位老師、國中每班3位老師。

2、應維持現有原高雄市各校編制水準,原高雄縣各校人力配置應比照編列。

3、當招生數下降時,應有3年觀察緩衝期,當成調整人力的參考。

  (例如:國中分散式資優資源班,連續3年招生未達6人時,才進行該班級的退場機制)


*附件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