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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消息〕 國中聯合市內介聘各校委託截止日期確定延後 (2011-5-23)

各位老師收信平安

茲就國中聯合市內介聘相關資訊提供各位老師參考:

1、05/12教育局國中教育科發出EMAIL通傳要求各校教評會(委辦)、(自辦)二擇一,本會接獲多通電話反映,立即著
  手處理此案。
2、05/13本會代表蘇宗賢老師參加「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學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草案)」會議,會中主張此作業規
  範為聯合市內介聘(委辦)之相關規則,非關聯合介聘的事項(如各校自辦與否)不應規定其中,並要求教育局發通
  傳修正,會議主席裁示國中教育科處理。
3、本會發出【第341期KTA-e報】(會議情形報告)給各校會員,並追蹤教育局通傳修正情形。
4、05/16教育局發出修正通傳,修正為學校選擇委託本局辦理聯合介聘,該校教師經聯合介聘未成功者,得再參加各
校自辦之介聘
】。
5、05/17教育局局務會議通過【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學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100年5月20日高市四維教中字
  1000031483號函發布。
6、05/23本會接獲反映,有學校教評會在05/12教育局第一封通傳時即做成(自辦)的決議,因此該校有意參加聯合介聘的
  老師無法如願,本會立即致電教育局,教育局即發出通傳【若學校欲更正為委託者,委託書請於5月24日上午12時
前送達本局國中教育科汪小姐處
】。

  綜上,請各校會長及老師提醒貴校教評會,如有教師有意參加聯合介聘(委辦),應建請各校教評會審慎估量學校教
師需求,做出委辦與否的決議,並盡速於24日中午前送出貴校委託書。

後記:再次將(委辦)、(自辦),就各校教評會權責及教師之關係說明如下:
1、教評會若委託教育局辦理聯合介聘(委辦),校內教師得依個人意願參加聯合介聘或參加他校自辦介聘
2、教師如參加聯合介聘(委辦)未能成功調動,亦可參加各校自辦介聘;反之,若參加各校自辦介聘(自辦)不成,亦
  可依意願參加聯合介聘。(p.s.當然參加自辦及委辦有相關時間序及各校自辦期程的問題,教師不一定能同時參加)
3、關於教師介聘,各校教評會本於權責得決議(委辦)或(自辦)或(委辦)+(自辦)。
4、若教評會未委託教育局辦理聯合介聘(不委辦),則該校教師依規定不得參加聯合介聘。


※相關資料鏈結

0512教育局通傳

0516教局局通傳

0516【KTA-e報】-【第341期】研議「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學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草案)」會議(會議情形報告)

0523教育局通傳

100國中教師甄選暨介聘作業進度

高雄市市立國民中學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