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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研商本市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每週授課節數表(草案) (2011-5-25)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本會出席

代表姓名

蘇宗賢老師

聯絡電話

07)723-5660

開會時間

100525日上午930

開會地點

特教資源中心(龍華國小舊校區)

主持人

黃盟惠科長

召開單位

特殊教育科

開會事由

研商本市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每週授課節數表(草案)

會議內容

摘要

案由一: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導師工作職掌內容,決議如下:
1、今日討論之工作職掌為參考表,各校得依各自情況經班務會議討論,呈校內特推會討論後決議修正。
2、因原高雄市各校身障類資源班員無設置導師,100學年度起將新設置導師,未來若導師及專任教師分工執
  掌依本表執行不易,將再行修正。
3、原會議資料中所附工作職掌表經討論後多有修正,本會代表具體建議將個案晤談、家訪、電訪等次數刪
  除,由教師依狀況決定對個案學生進行相關輔導活動並予以紀錄。

案由二:身障類巡迴輔導班是否增設導師案,決議如下:
1、依據有班級有班務,有班務就需設導師的原則,巡迴輔導班皆設置導師。
2、原上次會議共識,巡迴輔導班教師每週授課節數15節,今日共識將設置導師,經過討論後,巡迴輔導班
  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專任15節、導師13節。

案由三: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每週授課節數案,決議如下:
會中多方討論後,維持上次會議共識,身障類分散式資源班每週授課節數導師12節、專任16節。

備註

1、此會議為研商會議,會議決議仍需經過局務會議等相關程序始為正式決議。
2、會議記錄以教育局正式會議紀錄為主。

3、教育局提供之會議資料(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