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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政策議題〕【115-08-14KTU新聞稿】教師需要的不只是事後聲援 高市教師工會投入親師生調處:讓專業支持走在衝突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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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8-14KTU新聞稿】

教師需要的不只是事後聲援 高市教師工會投入親師生調處:讓專業支持走在衝突之前

近年來,親師生衝突、投訴檢舉之校園爭議日益頻繁,若事件升高到行政調查甚至司法程序,各方往往已付出相當代價。於是,高雄市教育局於今(115)年建立「校園親師生溝通調處」新制,並於本(8)月12、13日辦理「調處員研習」。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除有6名幹部接受培訓,也推薦本會法律顧問陳麟祥律師擔任講師,主講「修復關係的調處」。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表示,許多校園爭議起初未必嚴重,卻可能因資訊落差及溝通失靈,一步步走向對立、檢舉、甚至訴訟,造成親師生雙輸的局面;有教師甚至身陷此折磨,造成身心受創、懷疑人生。事實上,教師真正需要的,不只是在事情鬧大後控訴「制度殺人」,而是在衝突剛發生時,就有值得信賴的制度與專業人員及時介入。

此次研習涵蓋親師溝通、調處倫理、協商及情境模擬。陳麟祥律師介紹「非暴力溝通」、「轉化羞恥羅盤」、「焦點解決」等技巧;本會幹部也結合參與「生對生霸凌調和制度」的經驗,提出各種校園情境,共同檢驗新制可能遭遇的問題。

李雅文肯定教育局將「親師生爭議」的處理重點往前端移動,但提醒「調處本質應是對等協商,而非另一套『單方面要求教師退讓』的申訴程序」。既然透過協商形成共識,家長、學生、教師或學校所承諾事項,都應共同遵守並確實履行。

針對老師們最擔心的「調處成立後,家長會不會反悔又提出檢舉?」這個問題,李雅文表示,即使調處已成立,依法仍可就同一爭議反覆進入申訴、調查等程序;結果,原本為了降低衝突的「調處」,反而變成增加教師與學校負擔的「無效濫調」。為避免上述問題,李雅文呼籲教育局應建立「案件篩選」、「重複爭議處理」及「防止程序濫用」等機制。

李雅文也提醒「防禦性行政」風險~學校不能「一遇親師爭議,就為避免承擔責任而推向外部調處」。她指出,許多問題原可透過校內及早溝通化解,若抱持「『送調處』最安全」的心態,反而削弱學校處理衝突的能力。此外,由於每個調處案要聘請3至5名外部調處人員,仍是筆不小的行政及財務成本;李雅文也建議教育局應追蹤調處案的成功率、履行率、重複陳情率及後續調查案件是否降低,據以對調處制度進行檢討調整。

李雅文強調,調處制度真正的價值,不是多創造一道程序,而是少製造一場不必要的對立。讓溝通走在衝突之前、讓支持走在調查之前,同時守住「對等」、「自願」及「防止程序濫用」等原則,才能讓新制度真正成為「親師生共贏」的守護防線。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