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8-20KTU新聞稿】
幼兒園延長照顧再延一小時,高雄準備好了嗎?
高市教師工會:人力、工時、待遇與照顧品質應同步到位
教育部國教署修正公立幼兒園延長照顧規定,自115年9月1日起,課後延長照顧由至多2小時增加為3小時,加置照顧服務人力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提高至85萬元;前2小時鐘點費或加班費仍為每小時至多400元,第3小時提高至500元。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表示,延長照顧回應家庭托育需求,方向值得肯定,但地方政府不能只是把時間往後延,更應回答:「多出來的一小時,誰來做?用什麼待遇來做?孩子能否獲得有品質的照顧?」
李雅文指出,市府應先解決人力缺口,再談延長服務。延長照顧集中於下午至傍晚,工時零碎,本就不易招募,「有補助」不代表「找得到人」。高雄不應把「至多3小時」直接變成園所必須提供3小時,更不能在人力不足時,又要求原有教保人員延長工時。市府應建立穩定的第二批人力、代班及支援機制。
再者,延長工時不能成為常態性的人力配置。教保人員白天已承擔教學、生活照顧、安全、親師溝通及行政工作,若再承接2至3小時延長照顧,可能形成超過11小時的工作日。工會支持有意願者在合理加班制度下參與,但應保障自主參與及合理工時,不能長期以超時工作填補人力缺口。
李雅文還提到,延長照顧前2小時的400元鐘點費,原本就未包含在前一波的鐘點費調升中。目前全國僅新竹調高至480元,高雄市政府應一併重新檢討。幼兒延長照顧涉及生活、情緒、安全及接送等高度責任,待遇直接影響人力招募。既然中央已說明地方可依實際需求調整鐘點費,高雄就應依招募困難、服務時段及工作負荷合理加碼,中央也應持續檢討補助標準。
此外,延長的不只是時間,更要提升照顧品質。多一小時服務,也增加門禁、保全、接送、校園安全、臨時代班及行政支援需求。市府不能只看「開幾班、開到幾點」,更應建立完整的品質與支持機制。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呼籲,中央提供的是「有服務」的基本框架,高雄應進一步做到「有品質」。但更根本的問題是,我們不能只是不斷延長孩子待在學校的時間,更應思考如何改善家長過長的工時,讓父母有更多時間陪伴孩子。家庭需要支持、孩子需要好的照顧,教保人員也需要合理工作條件,這才是真正友善家庭的政策。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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