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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政策議題〕《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即將上路,「教師職場人身安全維護」也應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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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即將上路

「教師職場人身安全維護」也應法制化

去(114)年,《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包括增列【職場霸凌專章】;勞動部長洪申翰也表示正積極修訂附屬法規,希望今年71日就上路。而目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也出現一則提案【建議制定《教師職業安全衛生專法》,以建構親師生平衡的校園防護網】,附議數即將達標,顯見不少教師對「保障職場人身安全」有高度的期待。

我們肯定倡議者的用心與政策主張,但也要提醒大家,【全新制定一部「專法」】的門檻極高,由於涉及不同部會的資源角力,光是協調各部門就將曠日廢時,更不用提花費在立法委員的遊說成本。考量「保障教師職場人身安全」的迫切性,不如在現行《職安法》增訂【教師職業安全與保障】專章;或參考《社會工作師法》,在《教師法》中增列【教師職場安全維護】條款,並由地方政府訂定《教師人身安全維護要點》。

前(113)年,本會便因一起「在家班教師」陳情,成功推動【維護「在家班教師」人身安全】的多項行政措施(參見本會【電子報第1315期】);而在湯詠瑜議員召開的「社會安全網漏洞補起來巡迴輔導教師之工作安全」公聽會(會議報告)以及後續的教審會(會議報告),本會也強烈要求教育局依據《職安法》第6條第2項,並參照勞動部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督導各校訂定《學校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其中便應該包括「職場霸凌及職場暴力預防」。這原本是在現行制度下,可以最快落實「預防校園不法侵害」的途徑。

然而一年多來,本會在拜訪校園的過程中,卻發現很多老師、甚至是校長,都不清楚有這套《預防計畫》,當然就更別提「啟動相關預防工作」了。也因此,本會體認到【《預防計畫》位階過低】,難以獲得預期效果;換句話說,確實是應該推動「教師人身安全維護」的法制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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