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班課程計畫」減量,全教總訴求達陣!
困擾基層特教老師多年的「資源班課程計畫」,最近終於出現轉機;本(4)月23日,國教署已正式發函(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1134號函)各縣市,明確規定:資源班課程計畫「僅需撰寫特殊需求領域」。
其實「特教課程計畫」的問題,早在104年教育部推動的「試行特殊教育課程大綱」就開始了,全教總及本會都曾有過一波抗爭行動(全教總新聞稿),也因此埋下《特教法》修法的種籽。
112年6月《特教法》修正通過,修法對於特教現場「過度崇尚文書作業」的狀況便有一番檢討;事實上,特教現場的確存在眾多「崇尚文書作業」的現象,其中尤以【資源班課程計畫】最為顯著。為此,全教總於112年9月與國教署長座談時,便提出【特教課程計畫疊床架屋】的問題,促請國教署研議改正措施。
113~114年間,國教署陸續召開多次有關【特教課程計畫簡化】的會議,全教總皆持續參與,並於會中就【特教課程計畫簡化】提出具體建議。其中【資源班課程計畫】,國教署最終拍板定案的結論與全教總的意見大致相同:「分散式資源班」與普通班相同之部定領域/科目課程、彈性學習課程,皆無需獨立編製課程計畫;僅需擬具「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如:學習策略、社會技巧等)之課程計畫。
為了確認上述消息,本會立刻詢問教育局,業管科表示確實已收到國教署公文,近日教育局就會發文到各校:新(115)學年度就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