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多重挑戰,首波公校團約完成簽訂!
今(113)年11月5日,在高雄市文德國小,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于居正與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丁吉文,正式簽署首波19所市立學校的團體協約,為保障教師勞動權益邁出重要一步。
■突破重重挑戰,協商過程一波三折
此次團體協約的協商歷時近一年,歷經多次協商與事前準備。本會代表走訪各校進行溝通協商,並與接受各校委託的校長協會,以及教育局進行反覆協調溝通。過程中遇到許多挑戰,包括與教育局溝通團約內容與推動細節,在教育局、勞工局乃至教育部與勞動部之間,來回確認各種法規函釋之適用、釐清各種程序問題等等;由於今年年初,教育部特別針對高雄市教師團約召開諮詢會議,並再次發函要求各地方教育局與學校遵循《團約簽訂SOP》,使本次公校團約的協商歷程難度倍增。
但本會始終堅定簽訂團約的決心,努力推動教師權益的進一步保障。本會也投入大量人力,在協商代表與各校分會長的辛苦奔走之下,努力完善協商流程,促使團約早日簽訂,讓團約成為有效保障教師權益的基石。
■首波團約亮點:「改善工作條件」條款
有別於上一階段的公校團約,此次簽訂之團約有較多「改善教師工作條件」的條款,包括「兼任行政職務須經教師同意」、「專長排課、非專長排課年資列入介聘採計」、「超過四十小時之工時應採計加班」、「代理教師及教保員不休假加班費」等等;這些條款對教師們的日常工作安排具有實質意義,也展現本會在爭取教師權益的誠意。
至於大家關心的「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加班費」,雖經本會多方奔走,也有部分學校已和本會完成協商,但仍停頓在「教育局核可」的關卡中,有待進一步突破。
■團體協約效應擴大,各地教師工會紛紛跟進
高雄市的公校團約簽訂後,全教總所屬的各地友會也陸續傳來簽訂團約的捷報,進一步展現出全教總體系在「保障教師勞動權益」的積極作為。這波公校團約簽訂,不僅奠定了保障高雄市教師勞動條件的基石,也樹立了各地工會爭取教師勞動保障的榜樣。
此次團體協約的完成,對教師權益保障具有里程碑意義。本會的持續努力,為會員教師的勞動權益爭取到實質進展,也讓校方和教育主管機關更重視教師的勞動條件。本會將繼續推動其他學校的團約簽訂,讓所有會員的勞動權益都得到改善,並將繼續爭取下階段的教師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