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楠梓特殊學校】高教產支會長【梁信忠】的請託
【劉亞平】共同包庇【爆打特教生】的老師!
關於【楠梓特殊學校】陳師【爆打特教生】最後遭判刑的案件,本會不但未曾協助處理,根本是9月10日被【劉亞平】發電子報抹黑(參見《本會電子報1454期》)後才聽說,也不清楚這個案件到底是怎麼回事!
【楠梓特殊學校】是【高教產】會員過半的學校;至於本會的分會,目前是由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李雅文】暫代分會長一職。本會遭《【劉亞平】114.9.10電子報》無端抹黑以後,本會【副理事長】【李雅文】開始著手了解本案,方才從《【劉亞平】112.6.29電子報》中,得知事件始末(見附件一);而該電子報呈現的故事,竟透露出一則驚人的「秘辛」!本文便將這則見不得光的「秘辛」公諸於世,揭發【高教產支會長】【梁信忠】和【劉亞平】的行徑!
【楠梓特殊學校】之所以會【師師相護到底】,應該要歸功於【高教產支會長】【梁信忠】的【奔波協調】。而【梁信忠】之所以【這麼夠力】,當然是仗著【高教產支會長】的光環,不然【熱衷於沽名釣譽】的【劉亞平】早就用【牛奶瓶報報】爆料本案!畢竟,藉由【消費一個不適任教師】把自己包裝成【正義使者】的假象,並不需要耗費任何成本!
《【劉亞平】112.6.29電子報》的內容,主要是【劉亞平】把自己寫成【踢爆不適任教師】的【正義使者】,當然不可能忘記【順便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潑糞】!然而,可能【鬼扯太多】之後【太過得意】,不小心【露出牛腳】!
其次,在該電子報內容中,【梁信忠】表示「多次與陳師互動表達關心及擔心」、「曾經告訴陳師是否考慮停聘1、2⋯但陳師表示無法停聘,他需要錢」。原來,【楠梓特殊學校】教評會【要停聘陳師,還需要勸說陳師同意!】;看來,楠特教評會第二次審議「陳師案」時,「最終沒有通過決議懲處或停聘」的背後原因竟然是因為「陳師不同意」。
依該電子報內容,【高教產】知悉本案已經2年多,「持續關注但不介入」,【劉亞平】雖「多次表達要將陳師案件發佈牛奶瓶電子報」,但【梁信忠】透過【高教產退休部主任劉延興】、【高教產特殊教育委員會主委劉崇沂(高雄特殊學校教師)】請【劉亞平】【幫忙暫緩】!
也就是說,【劉亞平】【聲稱】本來要踢爆、有告知校長要依法處理;但兩年多來的實際作為卻是:看著【梁信忠】【替陳師打發一切】,若能【強力護師】證明高教產的實力,便能再多招收會員?
畢竟【劉亞平】對於【強力護師】的「形象需求」,應該稍微大於【正義使者】吧!?【劉亞平】這種行徑,到底算【嘴巴說不要(包庇),但身體卻很誠實】?還是【身體很想要(包庇),但嘴巴不誠實】?
搞到最後,家長忍無可忍,只好向「人本教育基金會」投訴,進而演變為媒體事件,最後只好以【解聘】、【判刑】收場!不得不說,這場校園醜聞全該歸功於【梁信忠的熱情】和【高教產的夠力】;【劉亞平】自己發電子報用【信主得永生,信豬準備超生!】來形容本案,完全恰如其分!
最後,本會再幫會員們複習一下~《【劉亞平】114.9.10電子報》開篇第一段就硬要這麼寫:「各位老師,真的要慎選工會、買對保險!高雄市楠梓特殊學校陳姓教師,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幹部和會員,出事了找『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下場是解聘、刑事判刑拘役不得易科罰金、民事被判賠20萬!」(參見《本會電子報1454期》)
你想問本會為何一直抨擊【劉亞平】?
正所謂【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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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112.6.29.【牛奶瓶報報】
【包不住火】高雄市楠梓特殊學校教師體罰學生,我提醒學校明快處置,校方選擇包庇不處理,終究還是終身解聘!
●文: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昨天,112年6月28日,我到楠梓特殊學校出席教師會大會,想起該校教師體罰學生,學校選擇包庇不處理,最終在人本抗爭壓力之下,學校只好「終身解聘」該名教師。
這案子,給那些「劈腿」兩工會的人參考,涉及體罰當事人陳師加入兩個工會,還曾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幹部,學校拒絕我的忠告明快處置,他自己找另外團體協助處理,搞到學校被「踢爆」包庇,最後通過終身解聘!
我說過,我不會包庇不適任教師,甚至還會主動踢爆處理,楠梓特殊學校的這個案子,我知道後本來要用牛奶瓶報報踢爆,我也當面告知校長要外聘委員公正處理,但校方和支會長希望讓學校處理,處理的結果是校譽掃地,教師終身解聘。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身為工會幹部,不會包庇不適任教師,也絕對不會像「某位理事長」「下流無恥」到為狼師護航!在此,轉貼【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楠特支會長有關這事件的說明。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楠特支會長說明有關陳師事件】
1.110年10月份聽到有關陳師體罰學生造成傷害,家屬帶去醫院看診後醫院認為疑似體罰通報社會局及教育局。
2.110年11月陳師發生事件後,有找學校葉老師陪同去學生家裡道歉,但該生家屬不諒解也不原諒陳師堅持要學校及教育局給交代。
3.陳師事件剛開始學校單位認為事情不大,可以解決立即成立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另外社會局也開始進行家訪、約當事人陳師至社會局訪談。
4.在學校校事會議調查小組2次調查報告都是寫查無實證結案做報告,教育局2次退回學校請學校針對有疑慮的再行調查。
5.學校再召開第三次的調查小組調查,同時間人本基金會接到投訴學校師師相護,學校召開第二次的教評會審議陳師案時還是沒有通過懲處或是停聘的決議。
6.在這過程中高教產前理事長劉亞平老師到學校提醒校長在組成調查小組人員應該要全數外聘或是陳師承受接受處罰,劉亞平老師曾經表示已經是特殊的學生還有老師不當管教學生這樣的老師不應該留在校園。
7.在學校的支會長也啟動告知陳師相關的法律服務及工會的協助,曾經工會幹部特教主委劉延興主委願意與陳師相約見面協助陳師,但被陳師拒絕原因是他也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重要幹部,擔心工會彼此互鬥拿他來祭旗,所以不願意由工會來協助。
8.楠特支會長多次與陳師互動表達關心及擔心,陳師多次表達沒有問題人本部份他也詢問過校內與人本友善的同仁說沒時間去跟人本投訴,在當時社會局的調查報告結果也出來被處以違反兒少不當管教處以法6萬元的罰金,陳師也出示給我看。
9.另外也曾經告訴陳師是否考慮停聘1、2⋯但陳師表示無法停聘他需要錢。工會立場如果老師犯了違反法律的規定絕對不護短,工會前理事長亞平老師多次表達要將陳師案件發佈牛奶瓶電子報,但楠特支會長信忠老師透過工會幹部(延興老師、崇沂老師)請亞平老師幫忙暫緩,由學校行政程序處理後再看情況,所以這2年多工會持續關注但不介入,讓陳師暫時躲過亞平老師的牛奶瓶電子報的評論。
10.112年3月召開教評會審議陳師不當管教事件,終身解聘跟解聘1-4年,教評會審議當中發現陳師多年來都有疑似體罰或是不當管教學生之情形(調查報告內容有敘述),最終以多數的委員贊同終身解聘。在這結論尚未出來前支會長遭受到好友line、電話邀約希望能談一談,在這期間真的是煎熬。
●1110721中國時報:高市再爆老師對孩子拳打腳踢 學校調查竟「查無此事」瞞天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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