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產【鄭如婷】發電子報【打臉劉亞平】
【移花接木】便成了【疑花接墓】!
高教產【劉亞平】9/10以電子報標題《高雄市楠梓特殊學校陳姓教師出事找「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下場被解聘、拘役、賠20萬!》【惡意栽贓本會】。正所謂「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本會只好連續發出兩封電子報(1454期、1455期)揭發【劉亞平】「先包庇不適任教師」再「惡意栽贓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惡行。
本案【劉亞平】因為【鬼扯太多】導致【破綻百出】,已陷入【自證己罪】的窘境!【劉亞平】本來打著【移花接木】的如意算盤,發電子報先「消費」「高教產包庇到底」的不適任教師,再順便栽贓給本會;沒想到,最後卻是自掘墳墓,成了【疑花接墓】!
本會發出「踢爆劉亞平」的電子報(1454期、1455期)後,一向「嘴秋」的劉亞平罕見「決心裝死不辯解」!?原以為【劉亞平】打算先避避風頭,沒想到【高教產文宣部副主任】海青工商【鄭如婷】前天(9/16)竟然發電子報,【狠狠打臉】【劉亞平】的說法!(文見附錄一)如果是「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那也就算了,怎麼「廖化居然反過來攻擊劉備」了呢!?這到底是哪招?
【鄭如婷】在電子報中「三度強調」,協助【爆打特教生】陳師且「盡力而為、仁至義盡」的是【高教產】!直接【打臉劉亞平】9/10電子報的說法「陳師出事找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下場被解聘、拘役、賠20萬!」。沒想到,【劉亞平】居然淪落到靠【鄭如婷】這種功力來幫忙辯解,難道「寫一堆鬼扯長文,假就能變真嗎?」難不成又應了劉亞平新金句「信豬準備超生!」
至於【鄭如婷】在電子報中的【不實指控】,本會直接引用【劉亞平】112.6.28的電子報內容(詳見附錄二)駁斥如下,讓大家看懂【劉亞平】如何【自證己罪】,又如何【把鄭如婷拖下水】!
一、「爆打特教生」的陳師遭解聘前,未曾向「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求助,並非本會棄會員權益於不顧。
【劉亞平112.6.29電子報】中明確提到,陳師表示「擔心工會彼此互鬥拿他來祭旗,所以不願意由工會來協助」;這足以證明高教產知悉「陳師不願意向任何一個工會求助」。縱使如此,【鄭如婷114.9.16電子報】仍惡意抹黑本會,說什麼「真正不理、不顧陳師的,其實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讓陳師求助無門,才轉而尋求產業工會協助。」、「【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在老師出事時,見苗頭不對就急忙抽身,在會員最無助的時候袖手旁觀」。
二、高教產支會長【梁信忠】關說劉亞平包庇陳師,是【梁信忠】在電子報上自爆!
【劉亞平112.6.29電子報】中明確提到:「信忠老師透過工會幹部(延興老師、崇沂老師)請亞平老師幫忙暫緩……,讓陳師暫時躲過亞平老師的牛奶瓶電子報的評論。」如果這不是包庇?那什麼是包庇?該電子報還提到:梁信忠「曾經告訴陳師是否考慮停聘1、2⋯但陳師表示無法停聘他需要錢」且「學校召開第二次的教評會審議陳師案時還是沒有通過懲處或是停聘的決議」。可見,雖然陳師不願求助於工會,但高教產支會長【梁信忠】仍積極扮演【協調的角色】(按:雖然在當時,校事會議的調查及審議程序應該沒有這種角色),顯然【梁信忠】是在【喬】【教評會和陳師之間的共識】。如果教評會的決議還得考量「陳師能否接受」,這不是包庇?什麼是包庇?縱使如此,【鄭如婷114.9.16電子報】內容還是惡意汙衊本會「硬要把【楠梓特殊學校】陳師『爆打特教生』案件,說成是【梁信忠】支會長請託、【劉亞平】共同包庇。」
最後,提醒【海青工商】【鄭如婷】先弄清楚事件始末,再「發電子報」或「同意掛名發電子報」;才不會「胡謅一通」之餘,居然還【打臉劉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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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114.9.16. 【牛奶瓶報報】
【顛倒黑白】再反駁「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寫一堆鬼扯長文,假就能變真嗎?
●文:鄭如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副主任)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硬要把【楠梓特殊學校】陳師「爆打特教生」案件,說成是【梁信忠】支會長請託、【劉亞平】共同包庇。在他們眼裡,所謂的「陪伴關懷、提醒認錯」通通都是「包庇」。依照「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邏輯,老師出事最好都別管,不插手就不用承擔責任,事後還能拿來抹黑別人。
梁信忠支會長自始自終,善盡支會長的職責做會員服務,在老師出事時陪同、給予建議及關懷,這叫「盡責」,何來包庇?而【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態度始終如一,犯錯就要承擔,不適任教師不能護短,但工會該給予會員的協助陪伴不能因人設事。
真正不理、不顧陳師的,其實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讓陳師求助無門,才轉而尋求產業工會協助。甚至劉亞平老師在知悉此事後,就要求校長「不要包庇、要外聘委員、公正處理」。「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洋洋灑灑寫了一堆,但從整起事件看來,到底哪裡有「共同包庇」?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在過程中協助會員,盡力而為、仁至義盡,而沒有出到任何力的「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到底有何立場,還要把這件事重新翻出來再消費一次?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在老師出事時,見苗頭不對就急忙抽身,在會員最無助的時候袖手旁觀;相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秉持初心、盡心盡力,陪伴會員面對困境,到頭來還要被「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拿來消費、潑髒水。兩相比較,誰有格局、誰只會撈名聲,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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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112.6.29.【牛奶瓶報報】
【包不住火】高雄市楠梓特殊學校教師體罰學生,我提醒學校明快處置,校方選擇包庇不處理,終究還是終身解聘!
●文:劉亞平(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創會理事長、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昨天,112年6月28日,我到楠梓特殊學校出席教師會大會,想起該校教師體罰學生,學校選擇包庇不處理,最終在人本抗爭壓力之下,學校只好「終身解聘」該名教師。
這案子,給那些「劈腿」兩工會的人參考,涉及體罰當事人陳師加入兩個工會,還曾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幹部,學校拒絕我的忠告明快處置,他自己找另外團體協助處理,搞到學校被「踢爆」包庇,最後通過終身解聘!
我說過,我不會包庇不適任教師,甚至還會主動踢爆處理,楠梓特殊學校的這個案子,我知道後本來要用牛奶瓶報報踢爆,我也當面告知校長要外聘委員公正處理,但校方和支會長希望讓學校處理,處理的結果是校譽掃地,教師終身解聘。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身為工會幹部,不會包庇不適任教師,也絕對不會像「某位理事長」「下流無恥」到為狼師護航!在此,轉貼【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楠特支會長有關這事件的說明。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楠特支會長說明有關陳師事件】
1.110年10月份聽到有關陳師體罰學生造成傷害,家屬帶去醫院看診後醫院認為疑似體罰通報社會局及教育局。
2.110年11月陳師發生事件後,有找學校葉老師陪同去學生家裡道歉,但該生家屬不諒解也不原諒陳師堅持要學校及教育局給交代。
3.陳師事件剛開始學校單位認為事情不大,可以解決立即成立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另外社會局也開始進行家訪、約當事人陳師至社會局訪談。
4.在學校校事會議調查小組2次調查報告都是寫查無實證結案做報告,教育局2次退回學校請學校針對有疑慮的再行調查。
5.學校再召開第三次的調查小組調查,同時間人本基金會接到投訴學校師師相護,學校召開第二次的教評會審議陳師案時還是沒有通過懲處或是停聘的決議。
6.在這過程中高教產前理事長劉亞平老師到學校提醒校長在組成調查小組人員應該要全數外聘或是陳師承受接受處罰,劉亞平老師曾經表示已經是特殊的學生還有老師不當管教學生這樣的老師不應該留在校園。
7.在學校的支會長也啟動告知陳師相關的法律服務及工會的協助,曾經工會幹部特教主委劉延興主委願意與陳師相約見面協助陳師,但被陳師拒絕原因是他也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重要幹部,擔心工會彼此互鬥拿他來祭旗,所以不願意由工會來協助。
8.楠特支會長多次與陳師互動表達關心及擔心,陳師多次表達沒有問題人本部份他也詢問過校內與人本友善的同仁說沒時間去跟人本投訴,在當時社會局的調查報告結果也出來被處以違反兒少不當管教處以法6萬元的罰金,陳師也出示給我看。
9.另外也曾經告訴陳師是否考慮停聘1、2⋯但陳師表示無法停聘他需要錢。工會立場如果老師犯了違反法律的規定絕對不護短,工會前理事長亞平老師多次表達要將陳師案件發佈牛奶瓶電子報,但楠特支會長信忠老師透過工會幹部(延興老師、崇沂老師)請亞平老師幫忙暫緩,由學校行政程序處理後再看情況,所以這2年多工會持續關注但不介入,讓陳師暫時躲過亞平老師的牛奶瓶電子報的評論。
10.112年3月召開教評會審議陳師不當管教事件,終身解聘跟解聘1-4年,教評會審議當中發現陳師多年來都有疑似體罰或是不當管教學生之情形(調查報告內容有敘述),最終以多數的委員贊同終身解聘。在這結論尚未出來前支會長遭受到好友line、電話邀約希望能談一談,在這期間真的是煎熬。
●1110721中國時報:高市再爆老師對孩子拳打腳踢 學校調查竟「查無此事」瞞天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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