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2023-10-17〔校園議題〕再爆教師遭學生攻擊受傷,校園管教亮紅燈!

再爆教師遭學生攻擊受傷,校園管教亮紅燈!

昨天(10/16),多家媒體同時報導,桃園市教師會暨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近日接到多起校園暴力事件通報,其中有老師多次遭學生攻擊受傷。該會呼籲桃園市政府正視校園暴力對教師工作的威脅,並要求主管機關拿出具體作為,除了保障教師的職場安全,也應改善學校的管教困境。對類似事件,本會深感痛心,也支持友會所提的呼籲與訴求。

根據報導,桃園市的案例有高中女老師因制止一名出言打人的學生,而遭此體型壯碩的男高中生毆打成傷;也有男性教職員遭情緒失控的男學生毆打成傷,甚至有男高中生持原子筆刺向男老師眼睛,幸好教師及時避開未造成傷害,否則不堪設想。

其實,這些狀況絕非桃園市獨有的孤立事件;本會就曾不時聽聞本市學校發生類似事件,甚至也曾接獲當事人諮詢;只不過案件教師或許受傷較輕,多數不願追究,也就未被媒體披露。

正如桃園友會的分析指出,這類事件凸顯出當前學校的管教困境。一方面,《教師法》規定教師有「輔導或管教學生」的義務,但整個國家卻缺乏相應的法令,保護教師在「輔導或管教學生時」的人身安全,更別提「有效的管教措施」了。

以台灣目前僅有的一部管教法令~教育部所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而言,通篇卻多強調「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正當法律程序」、以及各種「禁止」事項;至於「如何管教」,除了一堆用處不大的「正向管教」提示,真正有用的「特殊管教措施(家長帶回管教、規劃高關懷課程、送請少年輔導單位、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卻缺乏對家長的強制性,若家長不配合,學校根本沒輒。

更嚴重的是,許多老師現在根本不敢管教學生,因為有太多「動輒得咎」的案例了。有家長動不動把老師的管教行為,要嘛無限上綱成「霸凌」,要嘛誣指教師「性騷擾」;甚至,還有家長以《兒少權益保障法》的「身心虐待」向社會局投诉,輕的遭到疲勞調查,倒楣的甚至吃官司、被罰款!

教育部該醒醒了,如今的台灣早已不是威權的年代,教師早就沒有任何「管教權威」了。面對愈來明顯的學校管教困境,教育部有二個選擇,一是修法「廢除教師的管教義務」,一切管教責任由家長負担,但如此一來,就得立法處罰管教失職的家長。

第二條路則是補強現有「學校及教師管教學生」的法令不足,除了前述的「特殊管教措施」應正式法制化(目前這個《注意事項》只是「行政指導」),更應該立法排除「霸凌」、「性騷擾」或「身心虐待」等法令對「教師合法管教」的適用。

此外,本會也要呼籲教育部及教育局,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定的「(對教職員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不能只有提供「因公涉訟協助」,應該要有更實際有效的預防措施,才能真的避免悲劇發生。

以本會日前發起對「巡迴教師人身安全保障」的訴求為例,其中就涉及「建置跨局處的社會安全網絡」、「社政、警政人力的參與」、「建置自我防衛標準作業程序SOP」等等事項(參見會議報告),絕對是一套需要規劃的制度工程。

但願桃園市的悲劇可以喚起社會及政府對「學校管教困境」的重視,盡快解決現有的法令缺失;不要等到將來發生更大的悲劇(如上個月南韓的教師自殺事件),再來後悔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