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 《高雄場Ⅱ》
108年修正《教師法》是歷來修正幅度最大的一次修法,不但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的相關法制程序大幅變更,甚至新增不少處理機制與機構,例如「校事會議」、「專審會」。這些攸關教師工作權的新制度,有哪些需要特別留意?
邀請專家學者分析新教師法,並針對專審會運作機制與實務探討,以提升相關人員之本職學能。
l 時間: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08:40~12:10
l 地點: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會議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155號6F-1〉地圖連結
l 參加人數與對象:30名,各校教師會理事長或推派之教師代表、學校教評會委員、專審會委員。
(本會與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監事、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分會會長/聯絡人、或其推薦之教師優先錄取。)
l 課程表:
時間 | 項目 | 主持人(單位) |
08:40-09:00 | 報到、領取資料 | 承辦單位工作人員 |
09:00-09:05 | 開幕式 |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 理事長 于居正 老師 |
09:05-10:30 | 新修正教師法制度變革解析 | 社團法人全國教師會 副秘書長 張旭政老師 |
10:30-11:20 | 教師任免與審議案例分析 | 社團法人全國教師會 集體協商中心副執行長 洪維彬老師 |
11:20-12:10 | 綜合討論及法制疑義研討 | 張旭政老師、洪維彬老師 |
12:1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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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活動計畫 (請點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