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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12年國教「超額比序」,本會已努力爭取弱勢學生權益 (2012-3-26)

12年國教「超額比序」,本會已努力爭取弱勢學生權益


最近幾天,媒體對於「12年國教超額比序」多有報導,其中提到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指「高雄區的『超額比序辦法』不友善」,但後來該聯盟又稱「高雄區立即從善如流,更新超額比序內容,根據本聯盟重新計算後,高雄區已從最不友善躍升為最友善」云云。家長團體對超額比序辦法的評價,自有其判斷標準;但教育局如何能在短短2天,且未經應有程序便「更新超額比序內容」,本會卻高度質疑。今天,經本會詢問相關人士,證實應是該團體「引用過時資料」所致。

事實上,在過去的各項「12年國教」會議,本會代表一再強調「教育平等」的精神,並盡力爭取弱勢學生權益。有關「超額比序」的部分,本會努力成果如下:

29日,免試入學作業要點第3次會議,本會代表爭取「多元發展項目」中之「體適能」修正為:「不論金質、銀質、或銅質獎章每學年皆可獲3分」,並增列「體適能參與獎章每學年另外加計6分」(本會認為不應以先天體能良劣為積分要件,應以鼓勵之態度,只要跨過門檻或持之以恆鍛鍊體能,一律加分。)

此外,本會代表也支持「志工服務經歷」修正為:「1學期滿6小時即採計2分,上限10分。」(本會認為:「志工服務」達到鼓勵效果即可,若採高門檻,恐對弱勢學生不利。)

216免試入學作業要點第4次會議,本會代表支持「『多元發展項目』七項總分110分(競賽表現30分、幹部任期10分、獎勵記錄10分、均衡學習10分、體適能20分、檢定或證照20分、志工服務經歷10分),超過40分以40分計。」如此一來,弱勢學生仍可憑藉自己的強項獲得公平的績分。

32日教審會,本會代表進一步爭取「多元發展項目」中之「競賽表現」,由草案之「上限30分」降為「上限20分」。如此一來,弱勢學生因為沒有機會參加競賽而造成不公平競爭的壓力會降低。

本會理解:12年國教的宗旨在於「推動平等的教育」;因此,本會一向重視弱勢學生之公平機會。除了「超額比序」之問題,「弭平入學資源的城鄉差距」及「各高中職的均優質化」,也都是本會著力「推動平等的教育」的重點工作。